痛心!贛州兩老人過馬路,被小車當場撞飛

2019-10-11     在那櫻花季節

痛心!

贛州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10月8日晚7點

龍南縣一輛小車在經過斑馬線時沒有減速

由於車速過快

把兩個相互攙扶過馬路的老人當場撞飛

現場監控視頻

監控顯示,在19點03分的時候,兩個老人正準備過斑馬線。當時這兩個老人經斑馬線正常橫過馬路,此次肇事車輛直行經過該路口時未禮讓行人,也未減速慢行,直接將兩個老人撞飛。

接到報警後,龍南縣交警大隊和120急救車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將老人送往醫院救治,執勤民警對肇事司機進行詢問和酒精檢測。據了解,當晚肇事司機劉某駕駛小型汽車行駛至金水大道龍鑫花園小區路口人行橫道路段時,稱自己並沒有發現斑馬線上的行人鍾某華、劉某娣,並承認自己車速過快、沒有減速讓行。老人在發現右邊有車輛燈光時就停下了腳步,並拉緊老伴的手,但肇事車輛並沒有減速。

通過監控我們可以看到,事故現場斑馬線左右兩側明顯標有禮讓行人標誌,但是該肇事車輛經過該路口時卻未禮讓行人減速慢行。

據了解,兩個老人今年60多歲,吃過晚飯準備去廣場散步,沒想到被疾馳而來的小車撞倒。截至10月9日12點,其中一個老人心臟已停止跳動,另一個正在搶救。肇事司機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經龍南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初步訊問查明,劉某在事發時,未注意觀察路面動態,在行經斑馬線時,車輛未停車讓行,是該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肇事司機劉某現已被警方控制,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


法規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通過;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應當下車推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從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通過;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過街設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過街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


禮讓斑馬線、尊重行人,不僅是文明行車的社會道德,更是一項法律責任。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不禮讓斑馬線將被記3分並處罰款150元。

只要有行人進入斑馬線,機動車就應該主動停車讓行。如果機動車在斑馬線前鳴笛催促,也屬於不禮讓斑馬線行為。

在開車過程中,

如何才能正確禮讓斑馬線?

下面7幅圖,

讓你一目了然,

請自覺遵守法規,

確保安全出行。

01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

02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03

機動車、非機動車混行

04

無交通信號或斑馬線

05

道路中央有綠化隔離帶

06

交叉路口左轉車輛

07

交叉路口右轉車輛


禮讓斑馬線

是你我共同的責任

希望人人都能遵守交通法規

不要讓悲劇再次發生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W5Eu20BMH2_cNUgzQy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