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再次發放補貼!最高35萬

2022-06-12     香山網

原標題:珠海再次發放補貼!最高35萬

最高35萬元,最低2.6萬元!

珠海市2022年第二批

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

申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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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

(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指南

文件依據

《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珠人社〔2019〕97號)

申請審核時間

每年3、6、12月。

範圍對象

我市依法註冊納稅的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等用人單位,從市外全職新引進的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具有技師以上國家職業資格的高技能人才、獲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青年人才。

補貼標準

申請條件

(一)首筆補貼申請條件:

1.年齡要求:

專業技術人才正高級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級職稱40周歲以下,中級職稱35周歲以下;

高技能人才:高級技師45周歲以下,技師40周歲以下;

青年人才:全日制研究生35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30周歲以下。

【注】:年齡以來珠海工作後首次繳納社會保險時間為審查、判斷時點。

2.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首次申請須在珠海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及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6個月以上(以提交個人申請之月往前推算)。

【注】:港澳台、外籍人才繳納社會保險費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其中一項即可。

3.申報期限:在珠海首次工作後,須兩年內提交首筆補貼申請並通過審核,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二)續發補貼申請條件:

在我市工作且距申請上一筆補貼間隔12個月以上,可申請續發補貼。

【注】:期間應在我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因變更工作單位等原因中斷繳納的,累計不超過3個月。

(三)勞動合同:與我市用人單位簽訂2年(中級以上職稱3年)以上勞動或聘用合同且全職在珠海工作。

(四)戶籍:取得本市戶籍(正、副高級職稱及港澳台外籍人才無須取得)。

(五)年收入:正高級職稱年收入在20萬元以上,副高級職稱年收入18萬元以上。

辦理程序

註冊並登錄「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台」按系統指引填報並上傳相關材料。

(一)網上申請

1.申請首筆補貼

個人申請。登錄網上服務平台個人服務人事人才人才引進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申請填報並上傳相關材料單位審核。

單位審核。登錄網上服務平台法人服務人事人才人才引進企業新引進人才住房補貼審核審核本單位申請人資格條件上傳申請表企業納稅地所屬區初審。

【注】:單位需在申請審核時間,即每年3、6、12月當月完成審核。

2.申請續發補貼

個人登錄網上服務平台校驗個人信息企業納稅地所屬區初審。

【注】:申領第一或二筆補貼後更換工作單位的,須在申請審核時間內經當前所在單位完成審核。

(二)網上初審

各區經辦機構於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重點審核申請人資格條件,含證書核驗、各類證書取得時間、就業登記、納稅所屬區、入住(購買)本區共有產權房、人才房、公共租賃房、人才公寓情況等,必要時經辦機構可要求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原件進行現場查驗。

(三)網上覆核

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於15個工作日內完成覆核,重點覆核省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享受其他住房優惠政策、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年收入是否達標等情況,情況特殊可適當延長。

溫馨提示:初審或覆核機構將申請信息退回要求補充材料的,請於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善相應材料並完成用人單位審核。

(四)公示

經市人才資源與就業服務中心覆核通過的,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補貼發放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印發補貼發放方案,各區根據補貼發放方案和發放程序將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銀行帳戶。

(六)進度查詢

用人單位或申請人可登錄網上服務平台查詢最新審核狀態。

是否收費

不收費。

受理機構及聯繫方式

有關說明

1

社會保險指根據法律規定以用人單位名義參加我市社會保險。

2

職稱資格、國家職業資格、學歷等資格條件須在來珠海首次工作前取得。

3

從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流動至我市的人才,在合作區的社會保險、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勞動合同、戶籍等資格條件視同在我市繳納或取得。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終止補貼發放:(1)與我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聘用)關係;(2)享受補貼期間受到刑事處罰的;(3)其他需要終止的情形。

5

我市高校不列入申報範圍,引進培養人才的相關政策由市主管部門另行研究。

6

在珠海有房產的可以申請,本辦法補貼待遇與我市其他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從新、從優、從高、不重複」原則執行,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人才房、共有產權房等)不能同時申請享受,已入住我市各級政府(管委會)人才公寓、公共租賃住房的,必須退出(租)後才能申請補貼。

7

「年收入」指在珠海用人單位工作期間(上年度1-12月)取得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收入,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第六條規定的工資、薪金所得,包括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首次申請且上一年度在珠海工作時間不足1年的,需補充提供上一年度在珠海及來珠海工作前其他城市的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納稅記錄及納稅申報明細材料。

8

獲得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學歷前(以畢業證載明的時間為界)的在校期間曾在珠海用人單位實習,實習期間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繳納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畢業後在我市就業並符合申請條件的,可視為新引進。此類申請人須向所在區經辦機構提交個人文字說明(說明在校實習時間、實習單位、簽訂合同或參保、繳納個稅時間段)由各區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9

簽訂合同單位(勞動合同備案載明的單位)與參保單位不一致的,需申請人提供情況說明(說明簽訂合同單位與參保單位的關聯性,如集團公司與分公司、子公司等關係。屬於派遣公司與用工單位關係的,提交派遣協議等證明)。

10

技術問題諮詢。申請人、用人單位經辦人如遇到系統操作技術問題(故障),請向所屬區初審機構報備。

11

嚴格申報紀律。申請人有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取消本次及今後申請資格,已經獲取補貼的,對補貼資金及利息予以追繳,並將個人信用錄入我市徵信系統,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用人單位為本單位不符合條件或非本單位員工申請補貼的,3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新引進人才的補貼申請,錄入我市徵信系統。

廣大珠海青年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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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來源於珠海政府網 掌上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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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93047a1e0cbeb646a015a42daed0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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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