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知識點:
如果信託公司破產了,我的家族信託怎麼辦?
信託財產可以被強制執行嗎?
家族信託里的錢賠了,誰來擔責?
家族信託如何防止子女揮霍?
家族信託如何實現隔離功能?
如果信託公司破產了,我的家族信託怎麼辦?
我國《信託法》規定:信託財產獨立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信託公司終止時,信託財產不屬於信託公司的清算財產。如果信託公司破產,將會根據信託文件規定選任新受託人,並由新受託人接管受託財產。原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的權利和義務,由新受託人承繼。
信託財產可以被強制執行嗎?
信託財產是因為信託目的而獨立存在的財產,雖然來源於委託人,由受託人控制,由受益人享受收益,但信託成立生效後,信託財產不再屬於委託人的財產,也不屬於受託人的固有財產,同時不屬於受益人的固有財產。
所以,除非法律另有規定,委託人、受託人和收益的債權人均不得申請對信託財產強制執行。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對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一)設立信託前債權人已對該信託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並依法行使該權利的;(二)受託人處理信託事務所產生債務,債權人要求清償該債務的;(三)信託財產本身應擔負的稅款;(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於違反前款規定而強制執行信託財產,委託人、受託人或受益人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異議
家族信託里的錢賠了,誰來擔責?
如果信託的委託人與受託人約定,信託財產由他本人親自管理,信託受託人只是執行指令的話,原則上信託財產損失由委託人自己承擔,實際表現為信託財產自擔損失。
如果聘請財務顧問來管理信託財產,無論是境內還是境外信託,原則上財務顧問委託合同會提前約定投資風格、投資產品範圍,根據委託人的風險屬性有所限制。同時,合同中也會約定信託財產損失在什麼情況下由哪一方來承擔的具體條款。
家族信託如何防止子女揮霍?
設立家族信託,以家庭財產為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根據協議的約定,有條件、分批次地向子女分配信託資金,如固定生活費、醫療金、婚育金、創業金等,避免財產因一次性繼承而被揮霍殆盡。
同時,家族信託合同中也有一些約束條款,如子女未來若涉及賭博,透支信用卡等不良嗜好則不得領取信託資金。
家族信託如何實現隔離功能
信託財產具有獨立性,與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的自有財產相區別,因此家族信託具有強大的風險隔離功能,可以有效隔離信託委託人的離婚風險、繼承風險、債務風險等。
當委託人遭遇上述風險時,信託財產不會被配偶分割、繼承人繼承、債權人追索,從而有利地保護信託財產。
但實現隔離功能的前提是,信託設立時不損害已有債權人的債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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