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絕大多數街鄉社區已實現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清零」

2023-12-29     北京知道

原標題:北京絕大多數街鄉社區已實現違規電動三四輪車「清零」

北京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過渡期即將結束。12月29日,記者從北京市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全市違規車輛淘汰處置工作進展順利,絕大多數街鄉、社區實現「清零」。交管部門再次提醒,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2021年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對《通告》發布前購買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置過渡期,過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過渡期結束後,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

今年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統籌組織下,市公安、交管、市場監管等部門協同推進、綜合施策。市交管部門組織350支宣講團,深入社區、村鎮、學校及企事業單位開展宣傳活動,引導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主提早淘汰處置違規車輛。市商務局聯合各區、街鄉設置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回收站點1289處,通過線上登記、線下交車、企業上門回收等多種形式,方便群眾處置淘汰違規車輛。

目前,北京全市違規車輛淘汰處置工作進展順利,絕大多數街道、鄉鎮及社區實現違規車輛「清零」。郵政寄遞、環衛、園林綠化、共享單車運維4個重點行業用車全部完成置換,駕駛人全部取得駕駛資格,實現了「車上牌、人持證」。據交管部門統計,今年下半年,隨著違規車輛淘汰處置率上升,全市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亡人事故減少27起、亡人數減少31人,同比下降34.2%和36.5%。

交管部門提示,根據北京市《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規定,自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不得上路行駛,不得在道路、廣場、停車場等公共場所停放。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駕駛電動三四輪車未懸掛號牌上道路行駛、在道路範圍內違反規定停放電動三四輪車、駕駛拼裝電動三四輪車、未取得駕駛證駕駛電動三四輪車及駕駛電動三四輪車上道路行駛存在其他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交管部門將依法嚴格查處。

《北京新規:將為快遞、環衛等行業電動三輪摩托車核發「京C」號段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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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在北京全市範圍內將禁止上路,同時,也將禁止在公共場所內停放。但一些民生服務行業確實存在使用電動三輪摩托車的需求,為此,北京市針對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三輪載貨摩托車,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

8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城市管理委、園林綠化局、郵政管理局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加強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明確民生服務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通行管理規定。

《通告》明確規定:從事郵政寄遞、園林綠化、環衛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三輪車,車輛應為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納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取得《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使用純電驅動,性能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正三輪載貨摩托車。

《通告》對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核發號牌作出明確規定:涉及民生服務的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根據行業發展特點和發展需求,制定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明確登記、管理、使用等規定。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核發「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

《通告》細化了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通行管理規定:取得「京C」號段摩托車號牌的,允許在全市範圍內道路行駛,但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禁止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主路;除從事行業作業外,不得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輔路及同方向劃有三條及以上機動車道的道路(含輔路)行駛;從事行業作業時,可短距離借用最外側機動車道行駛,但應在最近的相交道路駛入、駛出。

為確保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及時更換合規車輛,《通告》預留了緩衝期,從《通告》發布之日至2023年10月31日,民生服務行業可按主管部門制定的車輛管理辦法對車輛進行淘汰更新,更換為合規車輛,並申請專用號牌,同時組織督促從業人員儘快考取摩托車駕駛證,確保《通告》正式實施後做到「人持證、車上牌」。

有市民表示,如果購買一輛燃油三輪車是不是就可以在市區內隨意行駛了?燃油三輪摩托車可以不上牌照嗎?對此,北京交管部門進行釋法解讀。

《「燃油三輪車」能否替代「違規電動三輪車」?北京交管部門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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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裴劍飛

編輯/劉茜賢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6a1ff4750feaea5b8bbac8379178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