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南航空姐洗手間私密照流出背後:如此惡性傳播,害了多少人?

2022-06-14     歷史戰爭

原標題:回顧南航空姐洗手間私密照流出背後:如此惡性傳播,害了多少人?

在人們的印象中,空姐應該都是溫柔美麗、端莊優雅的,然而此前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的「南航空姐內衣照」風波卻讓人瞠目結舌。2019年10月12日18時40分,南航CZ3547航班因為流量控制等原因延誤,所有旅客都沒有登機。就是這一時間,暫停工作的乘務長郭某跑到飛機上的衛生間試穿內衣,這本來沒什麼問題。

更換衣服那是她的自由,問題是郭某拍下了內衣照發了條朋友圈,配文:「真的跟沒穿過一樣,超級無敵舒服。」、「這麼長時間一直穿的是裸吻內衣,所以,我的胸型也升杯了。」不知是否意識到了不妥,十分鐘後,郭某又刪除了這條朋友圈。可惜的是已經晚了,不少人都看到了這條朋友圈,有好事者還截圖舉報了郭某。

頓時引來熱議,有人討論南航空姐當微商,南航空姐在朋友圈售賣內衣。還有人則將重點放在照片背景為機艙上,討論這一行是否存在各種骯髒的「潛規則」,她的行為十分可疑。當然,也有人認為只是一組內衣照而已,心裡骯髒的人看什麼都覺得骯髒。

2019年11月28日,南航作出解除勞動合同決定,理由是:郭某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私人事務,違反公司輿情管理、網絡管理規定,在網絡發布不雅照片違反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響。對於這個結果,郭某很不服氣,一怒之下提出勞動仲裁。

郭某的理由是,自己從2005年入職南航,在南航待了十四年之久。從一個小空姐一步一步做到了乘務長的位置,從來沒有過遲到、誤飛、漏飛等行為,一直都是全勤。可以說得上是兢兢業業,也沒幹過任何跟銷售相關的工作,更沒有在工作期間干別的事。當時飛機因為延誤處於停止狀態,旅客沒有上飛機,其他同事也在玩手機、做自己的事。

拍攝這組照片,只是為了幫朋友做宣傳而已,內衣是朋友送的。沒有給她一分錢,只是說穿得舒服就幫忙宣傳一下,何況以自己的工資也沒必要去做兼職啊?乘務長的主要工作是負責整體空姐的工作行程調度與安排,可以說是一趟航班中的最高職務了,每月月薪有28000元。屬於高薪職位,有這份高薪職位,她完全沒有理由去做兼職。

她跟南航最後一期的勞動合同期限為2016年9月7日至2021年9月6日,事發時並未到期,南航以工作時間做副業、損害南航形象解除不合理。郭某申請勞動仲裁、告上法庭後,勞動仲裁以及一審給出的結果是:南航說法不符合開除原則,開除決定違規無效,應當賠償郭某全部薪水。

但二審判決截然不同,二審給出的結果是南航的決定是合理的,有效且無需賠償郭某全部薪水。她錯誤的認為等待的時間是休息期,沒有對安全職責保持高度警惕,反而去做了與工作內容無關的事。發布的不雅照中,南航飛行器機艙清晰可見,根據所附的問題也表明是機艙洗手間。郭某作為一名乘務長,一名老員工,本該起到帶頭作用。

即使在飛機延誤時也應該嚴格履行職責,至少在工作時間,飛機內前往衛生間換內衣自拍並發朋友圈。這種行為是不妥的,有損社會風氣和公序良俗,破壞了南航以及整個行業的形象。而從整體內容來看,她發這條朋友圈的主觀目的是為了宣傳內衣商品,跟她當時應該履行的職責相違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所以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南航的決定合理。

南航做出的處理與法院做出的判決並沒有問題,是她違反規定,給南航帶來惡劣影響在先。《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對於二審結果,郭某很不理解,為什麼勞動仲裁、第一次與第二次的結果會不一樣?更不認可這一判決,向廣東高院申請再審,表示就算被網暴也要再發聲。目前廣東省高院已經受理,具體開庭時間暫不可知,其實這起案件能引起如此大的爭議主要是因為空姐這個行業本身就令人浮想聯翩。

而另一個爭議的點則在於,前往機艙拍攝內衣照上傳朋友圈,這並不符合大眾的常識。這也是為什麼說她的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倘若從這個角度來看,她勝訴的可能性不大。畢竟她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乾了違背公序良俗的事,給航司以及行業帶來負面影響是事實。

只能說是一子走錯滿盤皆輸,如果說郭某是在下班時間使用私人帳號發布這類朋友圈,又或者發布的並不是內衣自拍照。或許航司也不會管,或許也不至於引來如此熱議,她理由為自己的不恰當行為買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4923ae2371e6c077d174578d2d9dd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