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聖人」,煤礦,究竟是誰在保護環境?

2023-04-03     平原公子

原標題:「孫聖人」,煤礦,究竟是誰在保護環境?

「孫聖人」,煤礦,究竟是誰在保護環境?

昨天,雙馬一礦的一位普通工人,私信發給我一些照片。

照片描述的是雙馬一礦排放所謂「煤礦廢水」形成的南湖生態區,大家可以看到南湖周邊已經從荒漠變成了濕地,夏季植物茂盛,生態繁榮,甚至還形成了候鳥棲息地。

我不做任何評價,大家可以自行判斷:

大家還可以看看,雙馬一礦的南湖濕地生態區,種植的都是哪些植物?

到底是高大喬木經濟林,還是因地制宜、適合當地荒漠生態的灌木叢?

綜合多方面信息,寧夏煤業雙馬一礦才是當地綠化工程、生態恢復、治沙固沙的最大功臣.......2021年雙馬煤礦在馬家灘開展防風固沙及綠化工程建設,累計投資3000餘萬元,先後完成礦區綠化總面積近260萬平方米,栽植各類苗木26萬餘株。在節能減排、環境保護及相關基礎設施上累計投資1億多元,先後建成投用綠色節能環保工程項目近20項。

很多人可能又要罵我,諷刺什麼「種樹破壞環境,煤礦保護生態」.......

那是因為很多人沒常識,不了解中國國企,你隨便去一家大型國企看看,了解一些他們是不是同類型企業里環保、生態做得最好的?因為國企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從來不是以股東、老闆盈利為目的,所以,只有國企才有動力真正去搞「綠水青山」。

很多人還沒有半點科學素養,在特定情況下,在年降水量不足250的乾旱荒漠地區,靠灌溉種植高大喬木還就是「破壞環境」!高大喬木的蒸騰作用,會吸干土壤中的水分,殺死當地的原生植被,你對比一下毛烏素沙漠的治沙經驗,就會知道,草方格+灌木才是王道。

至於「煤礦保護環境」,在特定條件下也是成立的,因為煤礦處理了循環用水之後,形成了大面積的地表水源,這些水不是很多人想像中的「廢水」,而是可以讓動植物繁衍的重要水資源。

馬家灘之前沒有地表水源,屬於資源型缺水地區。四千多居民吃水都要跑到幾十里地之外去拉水,年需水量13.11萬立方米,政府在2011年用煤礦創造的水源給集中居民提供了飲水,2018年又從煤礦電廠的水源鋪設了幾十公里管道,徹底解決了居民的飲水

所以,你知道孫國友「大水漫灌」種喬木的水是從哪裡來的嗎?

孫國友2003年承包林場後,每天需要5000立方米甚至更多的水來澆灌;孫國友一個月用的水,夠整個馬家灘居民用一年!

在他直播下跪之後,某些勢力用非凡的表演能力、炒作能力、煽動能力裹挾了整個網際網路,導致了輿論的一邊倒,現在,一邊直播買慘每天收穫近十萬打賞,一邊綁架輿論到了城市供水的支持,繼續「大水漫灌」種他的喬木,甚至還吸引了大量的無腦網紅跑到當地去「玩水」,你看看他們消耗的水量,幾乎可以開魚塘養魚了。

孫國友承包了近2萬畝林場,自稱治理好了15000畝,還剩5000,而根據當地測繪部門提供的數據,孫國友的林場,20年來只有1000畝的植被覆蓋......請問,他種的樹都到哪裡去了?

所以,你要理解,當地居民為什麼會說:「你打個植樹的旗號,把我們的草原都毀成啥樣了」?

有些歷史,不講清楚是不行的:

《寧夏回族自治區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1-2010)》、發改委能源[2006]352號《國家發改委關於大型煤炭基地建設的批覆》中提到了馬家灘礦區的勘查和規劃,孫國友2002年來到靈武市馬家灘附近承包修路工程,2003年7月與馬家灘村委會簽訂荒灘承包合同。

2008年寧東大型煤電化基地開始建設,而孫某某的林地恰好在煤礦井田規劃範圍內,期間雙方就發生糾紛,持續十幾年,前期因礦方手續不全屢遭敗訴和罰款。但在2022年,礦方取得全部合法手續,並獲得國家一級標準化和重點保供煤礦。

2023年3月29日,雙馬一礦主動聯繫孫國友協商供水事宜,孫國友來到煤礦提出三點訴求:一是雙馬礦儘快給他提供生活和綠化用水;二是雙馬礦的工程項目優先由他承攬;三是雙馬礦占用他的土地要進行賠償。雙方就以上三個問題進行了初步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

雙馬一礦最初手續不全、未批先建,是事實,但稍有工程建設經驗的朋友都會明白,這是早年大型工程很難避免的事情,因為改革開放初期的很多客觀因素,中國不少大型工程項目,都是一邊勘探,一邊建設,一邊取得合法手續的。

大家別忘了,孫國友的真實身份,是一個90年代就身家千萬的建築業老闆,他自己都承認自己是個「包工頭」,他對工程建設這些事情,太熟了。

孫國友正因為深諳此道,所以才會在2009年獲得第一次賠償後,選擇擴大種植面積,而且都種的是速生楊這種快速生長的植物,然後他在2011年上訪舉報,並且去北京找律師褚中喜,褚中喜律師接了孫國友的案子,開始幫他打官司。2014年央視因雙馬煤礦未批先建的事情,去實地採訪和報道,其中就採訪和報道了孫國友,他藉此把自己炒作成了「治沙英雄」。

2014年,孫國友就把神華寧煤告上法庭,一審的時候賠償是90多萬,因為神華寧煤的主張是,孫國友只享有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權利,也不屬於馬家灘村民,所以根據法律法規,煤礦只補償孫國友林木賠償費97萬,其餘580萬占地補償款屬於馬家灘村民,一審法院支持了這個訴求。結果二審的時候,神華寧煤因為自身存在問題,就放棄了這個訴求,所以孫國友二審獲得700多萬,是馬家灘村民的錢!土地是國有的土地,補償款是當地農民應得的,為什麼全歸了孫國友一人?

再說一個事實——2003年負責審批孫國友承包林地的馬家灘村書記和鎮書記,因為征地問題受賄貪污坐牢了,那是長慶油田煉油廠拆除項目斂財受賄案件。長慶油田煉油廠舊址,是中石油公司為了寧東能源基地項目,無償捐獻給了馬家灘,而且還給了當地一筆補償款500萬,用於馬家灘恢復建設使用,然後這筆補償款被鎮委書記和村書記聯手貪污,他們給當地群眾劃撥了50萬補償款,其餘的全部中飽私囊。案件中行賄的也是工程建設公司,承包拆除煉油廠工程,行賄150萬給村委書記和鎮書記,這就是2009-2010年期間發生的征地腐敗案件。

大家可以回顧一些自己當地涉及國企能源、大型國家工程建設的一些項目,但凡存在「征地補償」的事情,是不是情況都差不多?再去看看當年承接項目的一些本地施工單位、建築公司,是不是情況也差不多?

你把這些事實連起來看,真相差不多就呼之欲出了。

我再強調一遍,國企從來不是為了賺錢而存在的,它們的存在是為了國家的戰略,完成上級的任務,正常情況下沒有動力去「迫害」普通人、私營企業,更不會和一位「治沙英雄」過不去。而希望從這些征地項目獲得巨大利益的,到底是什麼人?

國企在很多情況下,不願意對外發聲,因為它們的組織和紀律,不允許炒作和輿論爭辯,完成國家的任務和本職工作,比什麼都重要,以至於它們長期以來成了輿論場上的「軟柿子」,每當發生這種事,媒體、公知、大V往往會咬著它們不放,「拿槍指著好人」,就因為它是「好人」。

最後,我知道有人又要說我收了雙馬煤礦的錢了。

我看你們又對國企的管理制度不太了解,你知不知道它們走一筆帳需要多少流程?你知不知道它們有黨組織和紀委?

沒關係,歡迎大家來查我的帳!

所有犯罪的,都吃牢飯去!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22b979b8753fe2d609f6b127f0035c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