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由他人代持,能否行使股東知情權?

2024-06-06     法妞問答

股東知情權是股東享有了解和掌握公司經營管理等重要信息的權利,是股東依法行使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等權利的重要基礎。

網友諮詢:

股權由他人代持,能否行使股東知情權?

趙沖律師解答:

股東知情權是指公司股東了解公司信息的權利。根據公司法規定,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在未經顯名程序前,隱名股東不能等同於股東,行使股東知情權,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隱名股東可以通過與名義股東簽署的協議或其他權利文件,要求名義股東向公司提出查閱公司文件的書面申請行使知情權。

隱名股東身份在對外行使權利時需要通過顯名股東行使,但股東知情權是對公司的權利,是對內的權利,公司認可隱名股東的股東身份即可行使股東知情權。

趙沖律師補充: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有權查閱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公司債券存根、股東大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對公司的經營提出建議或者質詢。無論在公司發起設立時還是設立後,對於該規範,當事人均不得以約定排除其適用。股東對其知情權通過事前約定放棄的,並不影響股東再行向公司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十三條 股東有權查閱、複製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股東可以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股東要求查閱公司會計帳簿的,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請求,說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據認為股東查閱會計帳簿有不正當目的,可能損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絕提供查閱,並應當自股東提出書面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答覆股東並說明理由。公司拒絕提供查閱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閱。

趙沖律師:

北京市盈科(煙台)律師事務所執業。三十年律師執業經歷,律所高級合伙人,曾任律所副主任,煙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山東省律協建設工程專業委員會委員,煙台市律協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獲得過「優秀律師」「優秀建設工程房地產律師」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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