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咸陽》訊:8月29日14時49分,緝查布控系統預警一輛車牌號為陝DXN**6棕色江鈴牌小型汽車由西向東經過興平市104省道9公里處,該車狀態為「查封」,被咸陽市秦都交警大隊布控為交通事故逃逸。
興平交警大隊西吳中隊民警在104省道7公里處成功將該車攔截。
檢查發現,該駕駛員李某竟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詢問,駕駛員李某表示自己借朋友的車,並不知道在交通肇事後逃逸這一情況,自己會全力配合民警做好查證移交登記工作。
隨後,興平交警大隊西吳中隊民警聯繫秦都交警大隊將該車輛進行移交,並對駕駛員李某作出罰款1500元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移交辦理中。
(咸陽廣電全媒體記者 崔曦允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