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賠償款親人反目 法官傾力化解守護「夕陽紅」

2024-10-16   大象新聞

大象新聞記者 張定有 魏廣寶 通訊員 范辛亞/文圖

「感謝法庭,感謝法官,是你們堅持不懈的努力調解,為我們老兩口爭取到了養老錢,謝謝……」近日,新野縣人民法院五星法庭審理了一起因死亡賠償款引發的共有物分割糾紛案件。經過近2個月的數次調解,最終使年逾八十的李某、袁某拿到38萬元的賠償款,老兩口在法庭工作人員陪同下到銀行查詢餘額,確認收到款項後激動地連聲道謝。

李某、袁某為夫妻關係,其子於2024年3月26日因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之後,肇事司機和其子工作單位共計賠償各項損失200餘萬元,並經李某、袁某及其兒媳高某、孫子李某甲、孫女李某乙同意,於2024年4月7日將賠償款轉至其兒媳高某和孫子李某甲銀行帳戶。高某、李某甲收到賠償款後,僅支付李某、袁某1萬元,經二原告多次催促,拒絕分割賠償款。雙方因此發生激烈的衝突,親人反目,李某、袁某無奈將兒媳高某、孫子李某甲、孫女李某乙訴至法院,請求支付其子死亡的賠償款80萬元。

五星法庭受理案件後,承辦法官意識到這不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糾紛,是一起親人去世後因賠償款分割引發的涉及親情的家庭糾紛,需慎重妥善處理。如果處理不當,不僅可能造成雙方親情破裂、親人反目,還可能造成老人今後無依無靠。承辦法官通過李某、袁某的律師了解到二原告因年齡大,並不知道其子去世後賠償款的具體數額,需要申請調查。三被告現均在鄭州工作和居住,並不在本地。

承辦法官一邊向律師出具調查令,一邊電話聯繫高某、李某甲、李某乙。高某表示因丈夫去世,心情悲痛,沒有心情和精力處理此事,並始終不願意說出賠償款的具體數額。李某甲表示需要和其母親商量,之後便一直不接電話。李某乙表示自己沒有收到賠償款,不應該被列為被告。案件陷入僵局。

後經調查,高某、李某甲分別收到了100餘萬元的賠償款,並已將200餘萬元賠償款從帳戶中全部取出。承辦法官多次聯繫被告高某,希望其從親情的角度考慮,二原告年邁無勞動能力,沒有收入,兒子去世,沒有依靠,需要賠償款養老,並且按照法律規定,二原告具有和三被告同等的分割賠償款的權利。承辦法官還陳述利害、釋法明理,提醒高某、李某甲,如果惡意轉移賠償款,導致執行不能,還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經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三被告終於同意回到新野當面調解。

在面對面調解時,因雙方情緒激動、互相指責,調解達不到預期效果,不歡而散。事後,法官又多次對雙方進行「背對背」調解,被告方始終不明確給付賠償款的數額。後承辦法官決定開庭審理,庭審中,原、被告針鋒相對、互不相讓,被告表示200餘萬元賠償款已全部用於其丈夫的喪事及償還死者的債務,不願意支付給二原告。

庭審結束後,承辦法官仍未放棄調解,專程趕到二原告家中,了解二原告的真實想法。二原告表示老年喪子,一家人都很悲痛,但是自己和老伴年老多病,需要這筆賠償款養老,念在孫子李某甲還未成家,只希望分得38萬元,其他的不再要求分割了。在和被告反覆溝通後,被告高某、李某甲最終同意支付二原告38萬元,並當庭轉至二原告銀行帳戶。至此,這起涉及親屬間的糾紛得到了妥善解決,不僅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使兩位老人順利拿到了賠償款,老年生活得到了保障,還修復了親情,真正實現案結事了,達到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統一。

近年來,新野法院五星法庭在審理涉家事糾紛案件中,始終堅持調解優先原則,把調解工作貫穿於審判全過程,致力於修復親情,倡導尊老愛老敬老的良好家風,使老年人老有所養,安享晚年生活,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切實提升了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編審:鍾干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