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車追尾為何雙方同責?高架快速路上這個行為不能做

2024-08-20     甬派

一起追尾交通事故,本應是後車全責,但交警調查後卻定了雙方當事人同等責任。8月19日,海曙交警公布了這樣一起「特殊」追尾交通事故,希望廣大司機引以為戒。

事情還得從5月28日說起。當日下午1點28分,李某駕駛白色轎車在環城南路高架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至聯豐中路附近時,由於一時疏忽大意,與前方周某駕駛的白色轎車發生追尾。

民警趕赴現場並調取公共視頻後發現,當李某追尾前車時,前方周某的小車竟處於停車狀態。

據了解,前車駕駛人周某事發當日從餘姚開往鄞州的一家工廠,在途經環城南路高架聯豐中路附近時,感覺車輛有異常,於是想停車查看。就在副駕駛室內的周某父親剛下車一瞬間,李某駕駛的車輛便接踵而至,徑直撞上了周某車輛的尾部。

「事故現場是城市高架快速路,右前方10米處就有專門為緊急情況設置的導流島和交警崗亭。在高架上如遇突發情況,切勿在主幹道上直接停車,應確保安全後駛入導流島,再向交警尋求幫助,或者等到駛出高架後再處理。」海曙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謝鈞說。

經過交警部門調查認定,這起「特殊」的追尾事故,雙方當事人各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因前車司機周某駕駛的機動車在城市快速路行車道上違法停車造成交通事故,被處以罰款200元、記9分。後車司機李某因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也受到相應處罰。

新聞多一點

為什麼不能隨意在城市高架快速路上停車?

行車速度快。城市高架快速路是一個封閉的行車環境,行車速度普遍較快,一旦後方車輛,尤其是重型貨車撞擊前方違停車輛,或小車追尾大貨車,極容易引發車毀人亡的嚴重交通事故。

調整空間小。城市高架快速路車道較窄且兩邊都有護欄硬性隔離,行車過程中車輛左右橫向調整空間並不充裕,一旦行車途中發現前方有違停車輛,後車常採取緊急變道或制動的避讓措施,極易引發側翻、刮擦、後車追尾等交通事故。

造成交通擁堵。如果長時間在城市高架快速路互通匝道處停車問路、設置導航,不僅安全隱患大容易誘發交通事故、同時還容易導致交通擁堵,降低城市高架快速路通行效率,甚至可能因此引發連環追尾、二次事故等。

堵塞應急車道。即使將車輛停在看似空閒的城市高架快速路應急車道上,由於未設置必要的警示標誌,極其容易被其他疲勞駕駛、超速車輛追尾。同時應急車道與城市消防通道類似,都屬於生命通道,無論道路擁堵與否,都應該將這條通道預留出來,供緊急救援時使用。(寧波晚報記者張貽富 通訊員董力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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