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八旗中,所有旗的地位都一樣嗎?事實上還真有天壤之別

2021-03-23     包翠紅聊生活

原標題:清朝八旗中,所有旗的地位都一樣嗎?事實上還真有天壤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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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洲八旗有上三旗和下五旗之分。清軍入關前,正黃旗、鑲黃旗、正藍旗由皇太極親自統領,是皇帝的親兵,稱為"上三旗"。餘下的正紅旗、鑲紅旗、正白旗、鑲白旗、鑲藍旗,稱為"下五旗",由親王、貝勒、貝子掌管,駐守各地。

一、上三旗

皇太極繼位後,是領正黃旗,其子豪格領鑲黃旗,原在此旗的阿巴泰仍領原來的牛錄(當時為六個),同在鑲黃旗,一直到天聰九年十二月改旗以前始終如此。但在史籍中也出現皇太極之「兩旗」、或其視兩黃旗為已旗的記錄,原因是,清初的八旗,同一宗支所領之旗有一定關聯。如阿濟格、多爾袞、多鐸三兄弟的兩白旗。

處罰多鐸,奪其正白旗牛錄,是歸入多爾袞、阿濟格的鑲白旗,兄弟二人各分一半,後來又歸入多鐸的正白旗下。 再如代善、岳托父子分掌的兩紅旗,他們自己視其為一體,天聰初,鑲紅旗主岳托在對濟爾哈朗表白,不應從阿敏滯留朝鮮應馬上班師時說:「爾欲去則去,我率我兩紅旗兵還。若兩紅旗兵還之,想兩黃旗、兩白旗兵亦隨我還矣。」岳托是把兩紅旗稱為是「我兩紅旗」,說成都是自己的領旗。

天聰六年正月宴請汗皇太極,也是兩紅旗主代善、岳托及同在兩紅旗的岳托之兄弟們一同宴請。 同樣,皇太極也把他與其子所領的兩黃旗視為一體。如其繼位伊始,阿敏曾向皇太極提出要領其鑲藍旗出居外藩。

皇太極集兩黃旗固山額真及阿巴泰說,如果應允阿敏,「則兩紅、兩白、正藍等旗亦宜出居於外,朕統率何人? 何以為主乎? ……爾等勿得妄言。」可見皇太極是把兩黃旗看做是自己的嫡系、同一領轄系統。

在《滿文老檔》中,還可以看到天聰九年改旗以前「汗率其兩旗及兩白旗」出兵,「汗幸校場,集其二旗護軍"校射的記載。因 這裡所說的「其兩旗」「其二旗」,都是指兩黃旗。之所以如此指稱,是因為這兩黃旗一旗是他自己所領,另一旗是他的兒子(豪格)所領。

天聰九年十二月兼并正藍改為兩旗後,皇太極才成為兩個黃旗之主。由於新正藍旗是豪格統領,所以皇太極在兼并舊正藍旗以後,可以稱形成了皇太極嫡系的三旗勢力,而不能稱他已領兩黃、正藍的「上三旗」,此後至順治八年以前,無論是各種檔案材料,還是太宗、世祖兩朝實錄,都從未出現皇帝領有所謂上三旗的記載,所多次出現的,倒是皇太極領兩黃旗的記錄,《清太宗實錄》稱其為「內兩旗」,至順治初,順治帝承領其父皇太極所領之旗,仍被稱為「上二旗」「內兩旗」。

而包括正藍旗在內的其他六個由諸王所領之旗,則稱為「內六旗」。這裡的「內」旗,是相對於外藩蒙古所編設的「外」旗一一外藩十三旗而言。清政權的內八旗也即平常所說的八旗,其中皇帝所領的內兩旗與諸王所領的內六旗,當時或可稱為是上二旗、下六旗。

至順治八年二月,濟爾哈朗等宗王聯合追論多爾袞,收奪其正白旗(時已傳其嗣子多爾博)而歸順治帝,從此,皇帝才領有兩黃、正白這上三旗,文獻中也在此後才有「上三旗」、下五旗」這種名稱。如果以前就領上三旗,此時再加上一個正白旗,豈不就成了領有上四旗?

所以,入關前直至順治八年二月以前,清代皇帝從來也未領有過上三旗,而只能說崇德朝的帝系擁有三旗勢力。早年,孟森先生《八旗制度考實》曾認為皇太極原擁有兩黃旗,奪正藍旗後又「自將之三固山」也即領三旗,後來諸家之說大約是沿襲了這種說法。

清太宗通過兼并正藍旗,以前的八旗八主變成了八旗七主,第一次打破了後金八旗八主的「八分」體制格局,對於八和碩貝勒共治國政制及共舉新汗舊制的破除,使後金汗由八旗共主而成為集權王朝的皇帝,有一定影響。

此次並旗事件,也成為以後皇帝為強化皇權、削弱宗王藩權而繼續兼并強藩領旗的先例。正白旗主多爾袞死後被追論定罪,其正白旗由順治帝收納,皇帝由領「上二旗」進一步變為領「上三旗」。

二、下五旗

1、皇子入封下五旗

入關後,由於八旗「八分」體制的瓦解,皇帝已打破入關前八分制下只能在自領之旗分封子孫的舊制,將其皇子入封下五旗。

這是入關前後八旗分封的最大不同點,它也是皇帝用「眾建以分其勢」的方式,繼續削弱宗室王公領旗勢力的一種手段。其間經過了四個強化步驟。

第一步,以皇子入封下五旗中王公勢力最弱之旗,以及與皇室宗支關係較近之旗,並由皇帝將上三旗自領之佐領分予皇子帶入所封之旗。

第二步,封入下五旗中的所有旗分,並由入封皇子分占下五旗王公的部分佐領。

第三步,雍正朝以後,基本上全部進占下五旗王公之佐領。

第四步,乾嘉時期,繼續實行雍正朝及以前的定製。

第五步,道光朝,限定下五旗中清初軍功王公後裔所領祖先佐領的數額。

清代的宗室,也是在以上過程中延續性地受封,延續性地保留對所封及所繼承的佐領下旗人的領屬關係。

以下對不同階段分封的具體狀況進行考述。

最早入封下五旗的皇子是順治帝的三個皇子福全、常寧、隆禧,所入封之旗為鑲白旗、正藍旗。鑲白旗的旗人,多數是豪格生前的正藍旗人,被多爾袞霸占後調入鑲白旗。多爾袞死後,順治將兄豪格之子,即其皇侄富綬封入此旗,應算是「物歸原主」。

正藍旗除原阿巴泰一支外,另一支便是在順治八年後曾遭帝室及鄭親王等嚴重打擊的多鐸後裔。這兩旗,一旗屬皇室近支之旗,一旗的原旗主多鐸已被追降郡王,後裔也是遭壓制的罪屬,旗主後裔勢力最弱。所以這兩旗是當時皇帝有較大處置權的旗分,皇子入封下五旗,最初也是這鑲白、正藍兩旗。皇子分封下五旗的具體制度,從康熙六年開始制定。

康熙六年,康熙皇帝將順治帝次子福全封裕親王,入封鑲白旗,康熙十四年十一月,順治帝的另兩個皇子恭親王常寧、純親王隆禧分封入旗。康熙帝所以將自領的上三旗佐領分予他們帶入下五旗,是因為當時皇室旁支的下五旗王公對各自所領之旗的佐領尚有較強的私領性,皇帝本支之人不能隨意侵占。

康熙三十七年,清聖祖的六個皇子受封,皇長子胤禔、皇三子胤祉封郡王,皇四子胤禛、皇五子胤祺、皇七子胤祐、皇八子胤禩封為貝勒。因此又制定郡王、貝勒兩個爵級應分予的旗下佐領數額。

當年,兩位郡王分府入旗,經奏准:「給郡王旗下佐領(筆者按:即旗分佐領)及內務府佐領、內管領,視(康熙)十四年分給親王之例。」也即按照前述分予恭親王常寧、純親王隆禧的數額。此次分封發生兩個重要變化,一是皇子開始入封下五旗中正藍、鑲白二旗之外的其他旗,胤禔、胤祉二人便是封入鑲藍旗;其他四人仍封入鑲白、正藍二旗。

其二是開始進占下五旗王公所領有的佐領。康熙四十八年,因有皇子封貝子,又定貝子分封之制。這一年,康熙皇九子胤禟、皇十二子胤祹、皇十四子胤禵俱封為貝子。

當時規定,貝子分府入旗,所予旗分佐領及包衣佐領、管領之數,與貝勒相同。康熙四十八年,清聖祖第十子胤封郡王,入正紅旗(雍正年間,聖祖第十五子胤禑、第十七子胤禮,分別封為貝勒、郡王,這二人也人正紅旗)。雍正元年,世宗又以鑲紅旗莊親王博果鐸無後,以清聖祖第十六子胤祿過嗣,入封鑲紅旗,襲莊親王。至此,下五旗五個旗中已全部有皇子入封。

雍正八年,清世宗又將貝勒與貝子所分予的漢軍佐領裁撤,適當增減其滿洲佐領、蒙古佐領,作為以後定例實行。至此,皇子封爵人旗,或其後裔封爵、襲爵,其應擁有的分封佐領數都有了固定數額,並成為乾隆以後諸朝皇子分封遵行的定製,其應分予佐領之制如下(旗分佐領):

親王、郡王,給滿洲佐領六、蒙古佐領三、漢軍佐領三。貝勒,給滿洲佐領四、蒙古佐領二。貝子,給滿洲佐領二、蒙古佐領一。八分公,給滿洲佐領一、蒙古佐領一。不人八分公及以下爵級不分予佐領。

2、下五旗旗主延續

下五旗中的分封還有一種情況,是原下五旗旁支王公之子孫襲爵者的繼承佐領,以及封爵者的分予佐領。這些人以「鐵帽子王」為主,這些人的王爵可世襲罔替不降襲。他們的先輩在清初都有軍功,所以又稱「功封」王公,或稱「軍功」王公,他們又都是清初的旗主、管主,這八個「鐵帽子王」爵及襲爵者是:

正紅旗

旗主禮親王代善,其後裔滿達海等先襲巽親王,以後傑書、椿泰、崇安、永恩等襲王爵時,號康親王。乾隆四十三年永恩為王爵時復號禮親王,以後的昭楗、麟趾、全齡、世鐸等襲親王,均號禮親王。

順承郡王勒克德渾,代善第三子薩哈廉之子,亦在正紅旗。其後裔勒爾錦、勒爾貝、揚奇、充保、布穆巴、諾羅布、錫保、熙良、泰斐英阿、恆恩、倫柱、春山、慶恩、訥勒赫仍襲順承郡王。

鑲白旗

由原正藍旗主肅親王豪格後裔入封。豪格後裔富綬、丹臻、衍潢、蘊著改襲顯親王。乾隆四十三年蘊著為王時復號肅親王,以後襲號肅親王者:永錫、敬敏、華豐、隆慰、善耆。

鑲紅旗

旗主克勤郡王岳托,其子羅洛渾襲號衍禧郡王,後裔羅科鐸、訥爾圖、訥爾福、訥爾蘇、福彭、慶寧、慶恆改封號平郡王。乾隆四十三年慶恆為郡王時恢復克勤郡王原號,以後襲此王號者是雅朗·阿、恆謹、尚格、承碩、慶惠、晉祺、崧傑、晏森。

承澤親王碩塞,後裔及繼嗣者世襲莊親王,他們是:博果鐸、允祿、永瑞、綿課、奕責、綿護、綿薛、奕仁、載勛、載功。

正藍旗

原鑲白旗主豫親王多鐸,其子多尼調入正藍旗,降襲信郡王,襲信郡王者:多尼、鄂扎、董額、德昭、如松、修齡。乾隆四十三年復多鐸襲豫親王,此後襲豫親王者:修齡、裕豐、裕興、豫全、義道、本格、懋林。

睿親王多爾袞,原正白旗主,死後由多鐸第五子多爾博襲親王,旋因追論多爾袞而削爵。乾隆四十三年,又為多爾袞平反,以多爾博之後裔世襲睿親王,也安置在這正藍旗中分封,此後世襲睿親王者:淳穎、寶恩、瑞恩、仁壽、德長、魁斌。

鑲藍旗

旗主鄭親王濟爾哈朗,後裔濟度、德塞、喇布、雅布、雅爾江阿、神保住改襲簡親王。乾隆十三年神保住奪爵,以濟爾哈朗弟費揚武曾孫德沛襲簡親王,德沛死後,復由濟爾哈朗後裔奇通阿、豐訥亨、積哈納襲簡親王,乾隆四十三年為王時復號鄭親王。以後襲鄭親王者:烏爾恭阿、端華、承志、慶志、凱泰、昭煦。

三、八旗的排序

在清入關後的史籍中,涉及八旗的排列次序,一致寫作:(上三旗)鑲黃旗、正黃旗、正白旗,(下五旗)正紅旗、鑲白旗、鑲紅旗、正藍旗、鑲藍旗。

但是這個順序也不是一成不變的。

1、皇太極繼位後的八旗排序

《清太宗實錄》中出現過兩次,時間為皇太極繼位後的天命十一年九月、天聰三年十一月,兩次所記八旗排序,都是按以下次序:

一、正黃旗;二、鑲黃旗;三、正紅旗;四、鑲紅旗;五、鑲藍旗;六、正藍旗;七、鑲白旗;八、正白旗。

這一時期的這一排序,與前述努爾哈赤天命後期檔冊上兩次所記排序有兩點變化:

其一,正黃旗又改為第一,鑲黃旗第二。這是因為正黃旗是具有汗身份的皇太極為旗主,一國之主的皇太極,其領旗當然要與努爾哈赤時期一樣,排在首位。而鑲黃旗主為其子豪格,而且皇太極對鑲黃旗也有私統上的連帶關係。其二,兩白旗位置互相倒換,鑲白旗改為第七,正白為第八。

原因是鑲白旗主已為阿濟格,天聰二年三月又改為多爾袞,正白旗主是多鐸,無論阿濟格還是多爾袞,都是多鐸的兄長,因而他們的鑲白旗要排在多鐸的正白旗之前。這兄弟三人年齡上又都小於三大貝勒,所以他們所領的兩白旗,仍是在三大貝勒所領的紅、藍旗之後,置八旗之最末。

其他旗仍舊,次序也仍舊,二貝勒阿敏的鑲藍旗,仍在三貝勒莽古爾泰的正藍旗之前。而這兩個兄貝勒的兩藍旗,又都置於幼弟的兩白旗之前。可見,這一時期八旗的記檔、文獻敘述排序,仍同天命時期一樣,以旗主的宗法身份地位,作為該所領旗排列先後的重要原則。而原四貝勒皇太極已身為國汗,所以其本支的黃旗也排在最前邊,其子豪格之鑲黃列於正黃之下,而侄輩岳托之鑲紅列於正紅之下。

2、皇太極稱帝時的八旗排序

天聰十年四月十一日皇太極稱帝,改元崇德,此後實行了不少符合帝制,提高皇帝尊威的漢化性禮儀制度,其中就包括八旗朝儀排序的又一次變更。其稱帝後的第一次元旦(崇德二年)是親統大軍在外征朝鮮,無京城朝儀賀典。崇德三年、四年兩年元旦賀儀,在清人關前的內國史院及禮部檔案中,留下了典儀中八旗排序的具體記錄:

一、鑲黃旗;二、正黃旗;三、正白旗;四、正紅旗;五、鑲白旗;六、鑲紅旗;七、正藍旗;八、鑲藍旗。

天聰六年以後,八旗的排列,將以前的由旗主或率旗行禮者的行輩年齒為序,改為按「旗分」序列,以及皇太極稱帝後又進一步改尚右為尚左的旗序變更,均關乎旗主身份地位的改變,主要用於政治性的禮制場合。

3、順治朝八旗排序固定

至入關後的順治朝,旗色按:黃、白、紅、藍的順序, 此後,為了劃一、規範,即使在文獻中,同色旗一起並記的方式也逐漸擯棄不用,而代之以前述皇太極稱帝後所改定的朝儀中按旗分、先左後右的排列次序,即:

(上三旗):一、鑲黃旗,二、正黃旗,三、正白旗;(下五旗):四、正紅旗,五、鑲白旗,六、鑲紅旗,七、正藍旗,八、鑲藍旗。

所以在康熙朝所修《大清會典》及雍正朝所修《八旗通志》中,凡事關八個旗,其記述都是採取這一排列次序。其他文獻也是如此,直至清末。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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