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讓自己的武裝部隊在世界上飛揚跋扈的做世界pol.ice,他說是因為要把反恐的戰場開闢在本土之外。我聽了很感動。於是當我越來越多的聽到不少鬼佬在我們中國的土地上愈加囂張的為非作歹的時候,我產生了這樣的想法,到那些人的家鄉來對他們進行綜合治理!"
--這是後來每個問我為什麼去澳洲當pol.ice,我所給的能搏人一笑的理由。
為什麼會在鬼佬地盤上做pol.ice
7年前跨洋過海到澳大利亞來試探自己到底適應哪種生活方式的時候,我是完全沒想過要做在洋鬼子的地盤兒上做pol.ice的,儘管那一直都是偷偷摸摸藏在心裡的兒時夢想。
pol.ice這行當確實是離我的教育背景和過去的工作經驗不止十萬八千里了。尤其是對於一個沒有澳洲文化背景,連語言關都沒過的人,要去扛一份靠與人(包括人渣)勾通甚至鬥智斗勇的工作,需要跨越的障礙豈是簡單的"挑戰"兩個字能輕鬆概括得了的。但要是讓我說一路是怎的艱辛,那無非是滿紙荒唐言,一把把的辛酸淚。四年的pol.ice工作扎紮實實地驗證了pol.ice部在招聘廣告里說的"這絕不是一份會讓人覺得無聊的工作".現在難得有機會停下來回頭看看,還是說些好玩兒的和讓我頗有領悟的一些經歷吧。
警校考試和入職培訓的一路荊棘
從警校(policeacademy)說起。在澳洲考pol.ice就是考警校,要求滿足三大條件:體能測試(以三十歲為例,12分鐘跑完2.4公里),智力/記憶力測試(厚厚一摞考卷足足要答5~6個小時不帶上衛生間的)。前面都能通過的話,那最後就是面試,還有諸如犯罪背景調查這樣的"政審"通過以後,會有封信寄到你家裡的信箱,恭喜你或是告訴你很遺憾,基本上錄取的比例是10:1.
別以為五關斬六將後得到了工作,能長出一口氣。進了警校就會開始高強度的法律學習,搏擊訓練,另外還有單獨的射擊、駕駛之類的技能學習,考試密度是一兩周一個,淘汰率絕對讓人驚心動魄。PoliceAcademy是帶薪受訓,7個月畢業即分配到具體警局實習一年。現在回過頭來看,相比學習訓練階段,其實是從邁進警局的那一刻,我真正的挑戰才開始,尤其是對我這麼個初來乍到的"外國人"來說。
個在成年以後才從馬列毛思想體系的祖國走出來的人,諸如賴寧熊熊大火中捨身護林、張華義無反顧跳進糞坑救老農、歐陽海捨身攔驚馬犧牲的教育,還在骨髓里作祟。你能否想像得出當我在懸崖邊飛身撲倒救下一個自殺的女子,卻被帶我的警官和上司批評的一臉狗血的時候,我的內心受到的震動是多麼深刻和綿延?從那個時候起,我才根本地開始意識到,我已經是在一個完全不同的意識形態和普世價值的世界生活了,只有徹底拋棄原來的才能有機會生存,乃至成為優秀的pol.ice.
這個自殺的女人事後證明是個精神病。我和同伴找到她的時候是個晚上,她就坐在懸崖邊的矮牆上抽煙。那台階下邊頂多一米半之外就是萬丈深淵了。搭檔讓我看好她就去遠處打電話通報情況,我盯住這個女人心裡想的是,才剛開始實習,要是在我手裡死了人則意味著漫長的調查和報告。怕什麼來什麼,這女子煙頭兒一丟,跳下矮牆向懸崖之下奔去。我到現在都說不清那一秒鐘之內我腦海里都飛速的過了些什麼,但至少其中是確定有小一部分對男人之於女人身體方面綜合優勢的比較,和是否能成功截住她的一個物理過程的分析。分析的結果直接觸發了一個我此生從未做過的"托馬斯全旋",旋過矮牆,在這個女人腳踏空的瞬間從後面用胳膊勾住脖子把她向後掀翻在地,我聽見搭檔發出KB的尖叫聲奔過來,我後來回憶那叫聲很像大猩猩一樣長長的尖叫。我從後來我的搭檔提交的報告中看到,等他和其他後援跳過來的時候,看到我和這個女人的腿大半懸在懸崖外面了。後來和搭檔在酒吧喝著啤酒,聊起這件事,他說那女人喝醉了,又是精神病,並且塊頭兒比你大那麼多,而且還下了決心去死,你就是狗屎運沒被她拖下去。他說你再也不可以這樣了,他曾失去了一個搭檔,非常相似的情境,他的年輕搭檔為了救精神病人從大橋上掉下去,再也沒有被找到。那天晚上他KB的尖叫時,以為也會這樣失去我的。
我的行動並沒有得到獎章,我也從沒想得到過獎章。我得到的評價是,"你表現出了對生命的強烈的關注和憂慮,你表現出的勇敢令人尊敬……但是無疑忽視了pol.ice的自身安全,沒有深思熟慮行動可能產生的後果……".最終高層完成了一個關於這次事故的報告,建議"不對該**採取進一步的懲戒,到此為止".我完全沒有失望或不滿,卻對兩種不同文化背景中關於生命價值的取捨和差異深刻的震了一下,新的思索讓我過去接受過的種種捨己為人的教育形成的價值觀遭到了顛覆性的破壞。
"冒著生命危險去救一個要自殺的人,是不值得的"--我完全理解這樣的觀念很難被中國的官方主導的價值觀接受。後來又親身經歷的自殺的案子更加毫無疑問的鞏固了這個全新的認識。我和搭檔發現一個傢伙在街角手持匕首,於是拔槍喝令放下匕首,此時男子開始激動的用匕首割腕部動脈。我的反應又一次成為了聽說這件事的其他pol.ice的笑柄,就是邊喊"Stop"邊用槍指著他並開始向他靠近,我的目的顯然是在可能的情況下,踢飛匕首,或把他撲倒戴上手銬,終止他的自殘行為。但同樣的,這樣的反應被認為是犧牲了pol.ice自身的安全(因為他還手持著匕首)。同時,我的鬼佬夥計們認為,這樣的情況pol.ice做不了什麼的,你當然要喝令他停止,但如果不能夠發揮效果,能做的就只能是用槍對著他,繼續觀察和評估現場的危險因素,當然同時安排救護車到場。所以說到這兒,大家對這個西方pol.ice關於生命價值排位順序有點認識了吧?我在academy被教育去牢牢記住,誰的生命最重要?--首先是自己的,然後是你的搭檔,在後面是公眾,最後才是那個精神病(或嫌疑犯)。也基於此,比如車禍里車輛起火燃燒,就算有人被困在裡面,pol.ice也不會被鼓勵去貿然施救,理由是因為pol.ice並不是這個領域的專家,無法判斷風險,只能儘快安排消防部門前來處理,即便可能眼看著生命被火焰吞噬。我想在這種文化背景下pol.ice普遍持有的觀點是,這是件很不幸的事件,但pol.ice沒有必要為它的發生或不能阻止它的發生而內疚。pol.ice只能做他的專業技能允許他做的份內工作。
總結一下,在另一個國家去和罪惡鬥爭,有太多的第一次:比如第一次用英語給鬼佬做思想政治工作,把鬼佬說哭了;第一次收到超速罰單,是開警車被拍的……很多好玩的瞬間,不僅有趣還頗值得紀念,這的確不是一個"悶"的工作,永遠不知道下一個小時甚至下一分鐘會發生什麼。
轉自滴答澳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