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局是一個整體,各種十神是相互關聯、相互滲透的。實踐中,不僅把十神一個個地分開獨立運用,同時也將它們進行組合後取其復合心性作為最後的推斷結論。
十神之間的相互滲透,必然使每個十神的心性在原來的基礎上不是加強就是削弱甚至退隱。
除了退隱的十神心性之外,其餘的十神心性都能不同程度地顯現出來。這種顯現呈一種交叉的狀態,因而就使得十神心性變得豐富多彩。
多種十神組合在一起,需要進行綜合分析。
一、兩種十神的組合心性;
有的十神與某些十神在心性上具有相似性或者共同性,像這樣的兩種或多種十神組合在一起,它們之間可以相互加強或者相互助長其心性;
相反,有的十神與另外的某些十神在心性上具有相反性,像這樣的兩種或多種十神組合在一起,它們之間會相互削弱或者相互抑制其心性。
因此,十神組合後,就會使它們原來的心性在強弱上發生改變。十神心性的復合規律是:
一種十神的正面心性對與它對立的另一種十神的負面心性組合在一起,前者對後者有抑制作用,後者對前者有衝擊作用。
其中,力量較強的一方占上風,它的心性比較容易顯現出來;力量較弱的一方處下風,它的心性會被壓制而難以顯現。
十神之間的正面心性大部分,但不是全部,都不會對立,因而它們之間不但不會相互削弱,反而還會相互嚙合或相互助長。
比如:正印具有樂善好施的正面心性,傷官具有慷慨仗義的正面心性,樂善好施與慷慨仗義不但不相矛盾,而且還具有共同性,二者會相互加強;
因此,傷官佩印的人遇到需要救濟的人時,往往會受慈悲心的驅使而慷慨解囊。當然,前提必須是:
命局中正印和傷官的力量都比較適中,如果過強或者過弱則難以顯現出它們正面心性。比如:
其一,傷官與正印的組合;
傷官過強時具有衝動、偏激、反叛、侵犯的負面心性;正印力量適中的時候具有沉穩、中庸、忠誠、調和的正面心性。
沉穩與衝動、偏激與中庸、反叛與忠誠、侵犯與調和剛好是相反的心性。當二者組合在一起時,正印的心性就會抑制傷官的心性,傷官的心性反過來也會削弱正印的心性,雙方是一對矛盾的組合。
矛盾鬥爭的結果,取決於彼此力量的強弱,誰的力量強誰就占上風而居主導地位,另一方則居於服從地位。
當正印力量強於傷官時,傷官的負面心性就會被抑制而正印的正面心性則能夠顯現;當正印力量弱於傷官時,正印的正面心性就會被抑制而傷官的負面心性則得以顯現。
傷官力量適中的時候具有進取、革新、浪漫、慾望、激情等正面心性;正印力量適中的時候具有沉穩、傳統、文雅、懷舊、中庸等正面心性;
這兩種正面心性不但不相矛盾,而且還能互補──積極進取而不失沉穩,因而做事容易成功而不易失敗;
革新而不破壞傳統中的合理部分,因而能取長補短;浪漫而不失文雅,因而有儒雅君子之風;
對新事物有強烈的追求慾望但又不至於忘本,因而行為有度;做事有激情但又懂得中庸,結果當然就不會出偏差。
其二、正財與偏財的組合;
正財力量適中的時候具有節儉、實幹、執著、珍惜、鍾愛老婆等正面心性;偏財力量適中時具有享受、靈活、善變、慷慨、多情善感等正面心性。
如果正財和偏財的力量都適中而且相當,那麼,上述正財和偏財的正面心性都能顯現。
由於二者的心性具有相對性,因此往往會表現出多層面的矛盾性格。有時很節儉,有時卻很講求享受;有時講究踏實苦幹,有時又喜歡以巧取勝;
本來自己對某種事情一直都非常執著,但有一天卻突然改弦易轍;在某些場合對錢財非常珍惜,捨不得多花一分錢,而在某些場合卻又非常慷慨,視錢財如糞土;
雖然對老婆感情深厚,但又難以抵擋外來的情感誘惑而忍不住心猿意馬。像這種力量相當並且相互矛盾的十神心性相復合,其結果會使命主顯現出矛盾的雙面性格和行為。
正財與偏財同類而異性,它們之間的復合是一對陰陽的復合。陰陽本身就是一個矛盾統一體,正財與偏財復合構成的上述矛盾就是陰陽間之間的矛盾。
其三、正官與正印的組合;
正官、正印力量適中的時候,正官具有守法、約束、信義、正統、反省、正直、謹慎、合作的心性;
正印具有仁慈、寬厚、中庸、文靜、穩定、祥和、施捨、調和、淡泊、懷舊的心性,由於它們的心性不但不相牴觸,而且還會相互加強;
因此,正官、正印的這些正面心性復合在一起會使命主具有正人君子的素質。
其四、偏財與傷官的組合;
當二者力量適中的時候,傷官代表聰明靈活、開拓進取,偏財代表豐厚的財富。它們復合在一起所代表的意思就是:用聰明才智去創造大量的財富。
如果兩者的力量太強,那麼,傷官和偏財就會表現出偏激的負面心性:傷官的急躁、冒險、偏激與偏財的衝動、貪慾、輕率相互推波助瀾;
以致鋌而走險,甚至膽大妄為,不顧一切的左衝右突,使用過激行為獲取錢財,但結果卻費力不好看,得不償失,有的甚至還會因為貪污、搶劫而犯罪。
十神心性的復合規則,絕不是把不相關聯的十神心性進行胡亂地組合,而是把兩種或多種十神相似或者相反的心性進行比較分析,從客觀的角度去判斷它們復合後應該是什麼結果。
從實質上講,十神的復合心性就是對人事和社會現象的客觀反映,因此,需要具備足夠的生活閱歷和社會知識,閱歷越深,知識面越廣;
對人生和社會理解得越透徹,就能提取出越豐富、越準確的十神復合心性,所推斷出來的結論就越能貼近生活與真實。
十神共有十種,如果將每種十神與其它九種十神分別兩兩組合,則可以組成幾十對,每一對由於力量強弱的不同還可以分為五種情形:
即彼此力量適中、彼此皆太強、彼此皆太弱、此強彼弱、此弱彼強,這樣,單是兩種十神的復合就有數百種不同的情形。
如果要把每一種組合都一一列出來加以解釋,那是很費時間的,當然,也沒有這個必要。汪緣堂認為多種十神的復合與兩種十神的復合相比,其復合的規律、規則、方法都一樣,只是多種十神的復合會使復合後的含義更為複雜和豐富而已。
十神心性與五行生剋是兩種不同的概念,它不會因為五行生剋而改變原本的心性,但卻會由於五行生剋而改變心性的強弱。
因為,生克會改變十神的力量,而十神自身的力量大小決定其心性的強弱與隱顯。
因此,在多種十神復合時,既要分析彼此心性是相互加強還是相互削弱,又要考慮彼此的五行生剋對十神力量的影響。
因為十神心性最終需要十神本身的力量支持才能顯現,所以,無論多少種十神復合,首先應該確定每個十神自身的力量。
十神力量太弱時,就不能顯現自身的心性,對這樣的十神,我們可以把它放到一邊不予考慮。
整個命局的所有十神,經過生克之後,自身具有足夠力量而能顯現其心性的一般只有兩到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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