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 | 以本土知識傳承,延續活態遺產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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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遺產與社區發展探討
文化遺產與社會治理的結合,強調鼓勵更多的利益相關方參與到這一過程中,通過各方之間的合作和協調,解決共同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原文 :《延續活態遺產的生命力》
作者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世界遺產培訓與研究中心(北京) 李光涵
圖片 |網絡
活態遺產是近20年在文化遺產領域中的新興概念。國際文化財產保護與修復研究中心(ICCROM)在2003年率先提出要重視遺產地的活態維度,認可與當代生活的關聯,尤其是核心社區如何持續參與作為遺產地長期的守護者和主人翁。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也將活態遺產的理念融合進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解里,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都具備「活態」性,在代際傳承中不斷被再創造,並且會順應環境而進化。但其實基於遺產地的活態遺產概念並不僅止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該概念的提出正是為了避免物質與非物質遺產、可移動與不可移動文物等二元化概念所帶來的問題,而是強調一種以人為中心的保護管理方法,可以應用於任何傳統功能仍在延續,物質與非物質要素並存的遺產地。文化多樣性的概念提出後,活態遺產更明確地以與社區的關聯性以及傳統的延續性為其主要特徵,強調活態遺產是一個持續演變的過程,並且以人為載體的代際傳承是其核心的理念。
活態遺產的延續性可以從四個主要方面來理解:功能的延續性、社區關聯的延續性、文化表達的延續性,以及維護的延續性。首先,這個概念最重要的就是使用功能的延續性。誠然,所有的遺產都可以有一些現代功能或利用的可能性,但這裡所強調的原始功能與人們(使用者)的認同息息相關,可以幫助建立人與遺產之間緊密的聯結。如果原來的功能可以延續至今,那必然會與當初為某一社群或使用者所創造的場所有關,例如寺廟與信眾、家族與祠堂、傳統村落與世居居民等,可稱呼他們為遺產地的「核心社區」或「核心決策者」。核心社區的現代生活會被遺產地所發生的變化影響,反之亦然。一個保存了傳統功能和核心社區的遺產地不可能一直保持一成不變,在歷史的進程中必會根據環境、人口和時代的變化而不斷演變出不同的物質與非物質文化表達。物質文化表達的變化可以是歷史建築的更新、加建,甚至是新建,也可能是建築或聚落格局的變化以適應環境和人口的改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變化則包括活動、行為、儀式和使用者等的改變。核心社區對於還在使用中的關聯遺產,一定也會有相應的長期維護和管理,構成了一套包含傳統習俗、技能、技藝和材料的知識體系。在很多情況下,這個維護管理的知識體系至今依然能發揮作用,甚至能為社區提供生計。
綜上,活態遺產因為有生活在其中的人才擁有生命力,並且是持續變化的。因此,活態遺產的保護要著眼於維護其延續性和動態管理變化。
國際自然保護領域也逐漸從單一的自然生態科學拓展到自然與文化融合的整體性視野,關注生物文化多樣性、社會生態環境韌性等概念。其中,由原住民或世居族群所掌握的在地知識被普遍認可為文化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可持續發展能做出重要貢獻,在生物多樣性的評估管理、氣候變化的評估和應對策略,以及自然災害預防的研究中都受到關注。
本土知識是指一個社群與所在的自然環境經過長期互動所產生的各種抽象或具象的理解、技能和哲理,即他們世代積累的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基礎依據。這個知識系統可以包括(但不限於)語言、分類系統、資源使用方法、社交活動、儀式、精神信仰等。本土知識的持有者有以下幾個特徵:一、自我認同並且被社區所承認和接受為一員;二、具有歷史延續性的社會或社群;三、與其地域和周邊自然環境有緊密的聯結;四、有獨特的語言、文化和信仰;五、有獨特的維繫環境和生活系統的人群和社區。
結合活態遺產所強調的遺產核心社區以及與其息息相關的延續性,無論是功能利用,還是社區在情感、精神或文化上的認同聯結、文化表達載體或是維護管理知識,其實都指向了核心社區所掌握的本土知識。基於本土知識的遺產觀不僅能夠在文明比較的視野中彰顯本土性的保護理念,而且能夠回應遺產的主人翁,即在地的核心社區以及與遺產保護有關的社會和環境問題。基於本土知識的遺產觀能夠實現「見人見物見生活」的保護狀態,在此過程中,通過培養人們對於建成環境和自然環境的主權意識和共享責任,對自然和文化資源進行保護管理和適度利用,進而實現有序平等的代際傳承。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於社會科學報第1867期第4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王立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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