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聲在線全媒體記者 田燕
12月以來,一年一度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填報已經開始,但很多居民卻收到了填報錯誤的簡訊通知,有些還被要求補繳稅款及滯納金,追溯時間最早可到2020年度。消息傳開後,引起了許多人的擔心:自己填報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也出了差錯?12月14日,記者來到了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開福區稅務局對此進行了諮詢。
記者了解到,子女教育、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這3項附加扣除的填報是出錯比較多的。
政策規定:對於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但在實際操作中,容易出現同一個子女,同一個納稅年度內,父母雙方都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進行了填報。
政策規定: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間分攤3000元/月的扣除額度(2019-2022年度為2000元/月),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5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單獨享受全部扣除。有人在填報過程中,認為兄弟或姐妹沒有贍養父母的能力,或者已經退休不會填報,自己可以獨自享受3000元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標準。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常常出現兩種錯誤:婚後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同一個納稅年度內,夫妻雙方同時按照扣除標準的50%填報扣除;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同一個納稅年度內,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均按照扣除標準的100%填報扣除。而政策規定: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
錯誤的填報及可能帶來稅款繳納的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或扣稅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申報人如果需要修改年度抵扣,可以在年初申請時和年底彙算時進行修改。發現已申報專項附加扣除有誤,可登錄個人所得稅APP,選擇對應年度,進入詳情頁進行修改或作廢。
長沙市開福區稅務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稅務部門已對錯誤填報的個人再次發送了簡訊通知,希望納稅人謹慎填寫申報內容,及時修正錯誤,並關注自己的個稅繳納情況,以免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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