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職工醫保企業繳費減半,期限5個月

2020-03-05   泰州文話

根據國家省有關文件精神,3月3日,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人社局、稅務局聯合出台《關於階段性減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2月至6月實施企業繳費減半徵收,減征期限為5個月(減半徵收期內不降費率,減半徵收期滿繼續執行階段性降低費率0.5個百分點)。

此項新政預計可直接減輕企業繳費負擔5.09億元,加上前期統一繳費費率、階段性降費政策,年內累計可減輕企業繳費負擔9億多元。

減征範圍

全市參加職工醫保的企業(含按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


實施方式

2月份市區(含市本級、海陵區、高港區、姜堰區)基本醫療保險企業繳費費率為4.5%,靖江市、泰興市、興化市企業繳費費率為4%,對已徵收的2月份費用,可辦理退費或從下月繳費中抵扣;

3至6月份

全市基本醫療保險企業繳費費率統一為4%。

新政對職工醫保個人繳費部分和生育保險費用不減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