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漢回京病例黃某某
引發了全網關注
今天,她的身份被確認了:
是武漢女子監獄刑滿釋放人員
因貪腐窩案被判入獄10年
不過,黃某某
如何突破「武漢封城」回到北京?
仍是一個巨大的問號
1月23日,武漢「封城」。圖據新華社
在湖北表示對此嚴查的同時
各種猜測在網上不脛而走
除了猜測該女士與家人神通廣大之外
另一種流傳較廣的說法認為:
她之所以能順利離漢
與短暫出現的允許滯留人員出漢的
「17號通告」有關
- 2月24日上午11:34
「武漢發布」微信公眾號發布《關於加強進出武漢市車輛和人員管理的(第17號)》(簡稱第17號文件),文件稱:因保障疫情防控、城市運行、生產生活、特殊疾病治療等原因必須出城的人員以及滯留在漢外地人員可以出城,但要堅持錯峰出城、分批實施,適時安全有序原則。
- 就在第17號文件發出僅3.5小時,15時許
@武漢發布 再次發布《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8號)》(簡稱第18號文件),宣布此前發出「部分人員可以出城」通告無效,並將嚴格離漢通道管理,嚴格人員管控,嚴防疫情向外輸出。
一些自媒體微信公眾號言之鑿鑿稱
儘管「17號通告」只僅僅持續了3個多小時
但卻有30萬人離開武漢……
網傳文章截圖。
這一說法在網上流傳甚廣。
那麼,「黃某某」與「17號通告」之間
究竟有沒有關聯?
30萬人在3個多小時內離開
需要較強的交通組織能力
這在「封城」期間的武漢可能嗎?
記者做了一番調查
「黃某某」與「17號通告」沒有關聯
從時間上就能一目了然
一查新聞就得知,武漢的「17號通告」發出時間是24日11時30分左右。而「H女士」離漢回京則發生在2月22日。彼時,「17號通告」尚未簽發實施,將兩者關聯在一起毫無依據。
30萬人的說法應是自媒體公眾號
為了奪人眼球炮製出來的
在自媒體的相關文章中,稱30萬人出城的說法來自於鐵路官方媒體報道。記者對此予以了查證,發現鐵路相關的官方媒體在24日與25日均沒有發過類似信息。唯一能找到的,是此前多家媒體在1月28日發布的一則消息,標題為《武漢封城前三小時:預計30萬人離開……》,指的是疫情初期,武漢1月23日實施封城前3小時約30萬人離開。可見,自媒體借用了1月23日的數據,「嫁接」到了2月24日,炮製出了這樣的說法。
此外,網絡流傳的「封城解禁3小時,1735人進入長沙」的傳言也被證實為謠言。
@長沙發布 闢謠微博
武漢官方回應:
24日除特殊人員無人出城
理智地想一想,解封3個多小時期間,離漢的人數應該是非常有限的。
一來,目前離開武漢的飛機、火車、公路客運都沒有班次,能夠離開武漢的只能是有車一族;二來,而且根據17號通告的要求,滯留武漢人員離漢,需要經過繁雜的手續,短短3個多小時能否將手續所需的證明材料備齊都是未知數。據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稱,3個多小時內,離開武漢的除了一些物資運送等特殊人員外,並無其他人員。
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當日中午17號通知下發後,或許確實有人想趁機離開,但根據通知內容,所有申請離漢人員均需向所在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提出申請並經其批准後,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備案,隨後才能攜帶相關證件至進出城通道的綜合服務站點,進行相關檢測並出城,「這套流程辦下來,至少也得2天時間,3個半小時是不可能完成的,而且我們也沒有收到任何申請離漢的備案材料。」
實地探訪離漢關卡:
出漢需區級指揮部批准
2月24日14時許,記者來到武漢市洪山區武鄂高速公路龔家嶺收費站。看到一名中年女子駕駛一輛私家車來到收費站的關卡,她向值守交警出示了一張小區開具的通行證明,交警看過後,沒有放行。
這名交警告訴記者,按照疫情防控指揮部此前規定,除特許車輛和人員外,其他出城人員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所在地的區級防疫指揮部批准,開具相關證明,並向市一級防疫指揮部報備才可放行。
家住黃岡市黃梅縣的周師傅和另外三名工友也駕車來到龔家嶺收費站。十多天前,他們從黃梅來到武漢,為武漢捲菸廠等多個方艙醫院進行水電改造。目前項目已經完工,周師傅和工友打算在2月24日這天開車回家。當天,公司幫他們聯繫上武昌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為他們開具了證明。證明上除登記了車牌號及周師傅等人的信息外,還寫有「施工完成後,體溫正常,無其他『新冠肺炎』特異性症狀,予以證明,准許通行」。
不過,截至發稿時,周師傅仍未能獲准出城。
離漢回京主要高速通道,往天河機場方向
2月26日23時,記者來到離漢回京主要通道,位於武漢市黃陂區的黃花澇收費站。
當記者駕車靠近檢查站點,立刻有現場執勤工作人員上前詢問。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城必須要有相關的通行證,才可放行,並且每天出城車輛都會逐一登記。對記者問到關於能否讓車帶人到高速路口,家人自己開車來接的問題,工作人員稱沒有這種可能性。
對於黃姓女士出城的問題,他們表示並不知情,相關情況可與政治處聯繫。
既然不是「解封」的3.5小時
黃某某如何在高速關卡如此嚴格的情況下
從武漢回到北京家中的?
其女兒首次發聲
據黃某某辯護律師介紹,其曾是湖北恩施宣恩水利局出納,因犯貪污罪,一審獲刑十年,其不服上訴,2014年2月18日作出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判決書下來後,黃某某被送往武漢女子監獄服刑。「在恩施關了兩年多,判決生效後,送到武漢服刑。她經濟條件好,出事之前就給女兒在北京買了房。」
2019年8月13日,武漢中院裁定書顯示,因符合減刑條件,再次將罪犯黃某某的刑罰減去有期徒刑7個月,刑期自2011年4月18日起至2020年2月17日止。
其家屬接受採訪時表示,黃某某刑期已滿,滯留武漢,監獄方主動要求放人;其家屬稱去接應黃某某時並不知道其已經發燒;在開車回京的路上,才發現武漢女子監獄爆發疫情的消息上了熱搜,回京後他們依法申報,配合疾控工作。
今天下午,記者撥通了黃某某女兒覃某的電話。對於其如何從武漢到的北京,她不願多談。她說,現在有很多焦頭爛額的事兒需要處理,「網上很多消息都是假的。」具體哪些消息虛假,覃某稱,很忙,有別的事情在處理,然後匆匆掛斷電話。
剛剛,北京發布最新消息:
在湖北人員一律不得返京
期待相關部門的調查,能理清真相
回應公眾對於「管理空子」的質疑
也令謠言不攻自破
本文綜合自:上觀新聞、紅星新聞、央視新聞、財新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