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原總經理李國華獲刑16年

2024-05-08     魯中晨報

原標題:中國聯通原總經理李國華獲刑16年

受賄6645萬餘元

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996萬餘元

中國聯通原總經理李國華獲刑16年

據新華社青島5月7日電 5月7日,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李國華受賄、濫用職權一案,對被告人李國華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萬元;對李國華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追繳,上繳國庫。

1998年至2022年,李國華利用任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的便利,為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摺合人民幣6645萬餘元,其中2159萬餘元未實際取得。李國華在任江西省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4996萬餘元。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0818a53fd652b7dacf4879d3bf1504f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