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鋼:數字經濟研究的七大問題

2023-08-10     清華五道口金融EMBA

原標題:肖鋼:數字經濟研究的七大問題

近日,第十三屆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席肖鋼「清華大學中國創業者訓練營——地產科技專題」上以「大力發展數字經濟」為主題開展講座。

肖鋼表示,我國數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正在成為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數據作為生產要素與其他生產要素有著很大的不同,數據是可再生的、可複製的和可變化的資源,具有邊際成本遞減和規模報酬遞增的特點。我國基礎數據量大,但數據使用率仍相對較低應進加大數據使用率。數字經濟發展理論和實踐需要深入研究一些關鍵問題,如增長規律與增長潛力、資本與勞動的關係、數字經濟與房地產的關係等。此外,他針對數字化轉型、數據安全、數據倫理以及數字資產等相關問題也表達了觀點以下為講座實錄精編。

數字經濟發展是我國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黨的二十大報告對於促進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也有明確部署。今年2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頒布了《數字中國建設整體布局規劃》,確立了數字中國建設的兩大基礎,即數字基礎設施和數據資源體系。此前也頒布了《「十四五」數字經濟規劃》,提出多項目標和要求,如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達到10%等。近幾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迅速增長,根據工信部的數據,我國數字經濟占GDP比重由2008年的15.2%增長至2022年的41.5%。數字經濟主要包括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兩部分,其中產業數字化占比更大,如地產行業由傳統行業向數字化轉型,也屬於產業數字化範疇。

信息化和數字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信息化是指利用信息技術來提高效率和管理企業的過程;而數字化是在信息化的基礎上,通過整合各方數據實現組織模式和消費模式的變革,推動行業創新和轉型。數字化轉型可以分為1.0和2.0兩個階段,目前我國數字化正處於由以管理為導向的1.0向以創新為導向的2.0階段轉型。過去是消費端數字化,現在是供給端數字化;過去是局部數字化,現在是全鏈路數字化;過去是流程驅動,現在靠數據驅動;過去基於硬體和軟體的交互,現在基於數據+算法。

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數字經濟發展程度是一個全球性的難題,各國針對數字經濟發展程度的測量標準存在差異。目前存在兩種測量方法:直接法和對比法。在狹義數字經濟規模的測量方面,全球基本達成共識。然而,對於傳統行業數字化程度的測量,尚未形成全球統一準則,關於行業數字化程度的度量也是重要研究領域之一。

數字經濟對經濟增長的促進機制可以從微觀、中觀和宏觀層面分析。在微觀層面,數字經濟能夠擴大企業規模、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並為長尾客戶提供服務;在中觀層面,數字化能夠增強產業創新、融合和關聯效應;在宏觀層面,數字經濟數據是重要的生產資料和要素,對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有利。

數據作為生產要素與其他生產要素有著很大的不同。數據是可再生的可複製的可變化的資源,具有邊際成本遞減規模報酬遞增的特點。然而,儘管中國是一個數據大國,但數據的使用量仍然相對較低。未來需要進一步加大我國數據的使用率,以實現數據價值最大化。

關於數字經濟研究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此處簡單列舉幾個,供大家思考。

一是增長規律與增長潛力問題

數字經濟的增長規律和增長潛力既是理論問題,也是實踐問題,特別是在衡量數據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程度上。當前我國經濟已由過去高速增長階段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轉變,這涉及到多種因素,如新增勞動力減少、經濟周期的變化等。關於增長規律,通過發展數字經濟,增加數據要素的投入,以減緩經濟下行趨勢,即數字經濟能否對經濟發展做出更多貢獻,需要進一步展開理論和實踐研究。雖然根據傳統經濟理論,經濟下行是周期性的,經濟經過多年的高速增長後必然會出現下行趨勢,但數字經濟能否減緩這種趨勢,為經濟發展做出更多貢獻,這是在研究數字經濟時需要討論的一個問題。

二是關於機器替代人還是賦能人的問題

關於數字經濟和人工智慧對就業的影響,目前主要存在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數字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更多的工作機會,雖然可能會減少一些傳統崗位,但總體就業數量仍在增加。第二種觀點比較悲觀,認為數字經濟和人工智慧的發展可能會給就業帶來很大壓力,取代一些簡單和複雜的勞動力崗位。尤其是人工智慧的快速發展,可能會顛覆一些更加複雜的勞動崗位,如編程人員、新聞寫作人員等。第三種觀點不重點討論數字經濟是替代還是創造就業,而更關注就業質量和勞動者福利水平。

三是資本和勞動之間的關係

數字經濟需要重資本投入,包括數據加工、技術投入等。資本回報率雖然在下降,但勞動力的回報也是處於下行趨勢,所以資本的回報率仍然高於普通的勞動回報。在資本回報率和生產力均下降的情況下,吸引資本投入數字經濟的同時,需要平衡資本回報和勞動者回報,以避免潛在的問題。

四是數字經濟的發展使得服務業由不可貿易轉變為可貿易

數字經濟也提高了服務業的效率,改變了人們對傳統服務業效率較低的認識。此外,數字經濟的發展還推動了數字文化、數字出版等領域的迅猛發展,減少了人員之間的線下交流,提高了生產力。數字經濟可能會帶來一個新的勞動生產力增長點,但同時其發展也可能降低製造業的可貿易性。

五是數字經濟與房地產之間的關係

數字經濟與房地產之間的關係比較密切,但數字經濟的發展對房地產的發展是利還是弊、影響是大還是小,市場還未達成共識。在美國,由於勞動力行為的變化,房地產行業漲勢良好,很多美國人願意在家辦公,從城市搬到郊區,導致房價上漲。儘管現在利率提高,按理說購房貸款需求應該減少,但目前房地產市場仍然表現出彈性,購房貸款的趨勢仍在增長;歐洲和英國等國家或地區的房價也在不斷上漲,但商業用房的需求正在減少。隨著數字經濟的發展,商業用房需求可能會進一步減少。因此,需要更加全面地研究數字經濟和房地產之間的關係,衡量其對整個房地產行業的影響。

六是數字稅的問題

全球包括美國在內的經合組織(OECD)國家已經達成了徵收數字稅的規則,雖然對國內沒有直接影響,但一旦數字平台涉足海外市場,超過一定比例和金額的收入就需要繳納數字稅,並且數字稅並不以商業實體存在為前提。在中國,數字企業雖然集中在北京、上海、杭州和深圳等地,但用戶遍布全國,尤其是邊遠地區和中西部地區。數字稅將繳納給平台企業註冊地城市,可能導致地區之間的不平衡問題。在區域協調發展和促進共同富裕的背景下,需要研究數字稅對地區之間稅收分配的影響,並尋求調節的方法。儘管目前我國尚未徵收數字稅,但問題是不可迴避的。

七是數字反壟斷問題

數字經濟的反壟斷問題已經引起了國家的高度關注,相關的法規也已經出台,並對違規企業進行了處罰,旨在維護數字經濟的健康發展。

數字經濟下一步可能會朝著產業網際網路方向發展,數字經濟初期主要在消費零售領域,未來將更多涉及產業領域。產業網際網路被認為是數字經濟未來的發展方向,它將實現產業跨界協同和供求精準匹配。產業網際網路的建設需要在網際網路和網際網路+的基礎上進行,實現人機協同和組織結構的網絡化、扁平化。我國高度重視產業網際網路,專門頒布了《工業網際網路創新發展行動計劃(2021—2023年)》,並已經進行了相關部署,特別是在智能化製造、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製和數字化管理等方面,提出許多目標和要求。

此外,數據的確權問題也是一個重要議題。2022年12月份,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一個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的文件,有效解決了數據產權的問題。它放棄了數據所有權的概念,強調數據持有權、加工使用權和經營權。下一步,還需要對數據流通交易制度、數據收益分配製度和數據治理制度展開討論。

最後,我國數據的使用效率還需進一步提升。當前我國數據的利用仍存在較大不足,儘管數據是重要的戰略資源,但我國還不具備生產要素商品化、資產化等機制,數據進一步擴大使用還有很多瓶頸。要解決這個問題,需要加快建設數據要素市場,特別是尊重和保護數據收集、處理、加工和使用中的權益。未來應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登記確權體系」,有效解決數據確權、數據定價以及數據流通等問題。

此外,肖鋼對企業數字經濟轉型過程中成本過高、數據安全、數字經濟背後的倫理道德和數字資產進入資產負債表等問題做出回答。

針對企業數字經濟轉型過程中成本過高的問題,從企業的角度看,數字化轉型關鍵在於企業領導的態度。由於數字化轉型涉及到流程變革、業務模式變革等,表面上是技術工作,但實際上是管理工作。因此,要使企業的數字化轉型取得良好效果,首先需要企業高層決策者下定決心,同時考慮到投入產出問題。數字化轉型需要資金投入,需要根據企業的定位、競爭能力、資源配置和人才情況等,制定合適的數字化轉型方案。

關於數據安全方面,我國已出台了一系列有關數據安全的法律,包括政府數據和企業數據的處理等規定。未來發展方向是加大數據共享力度,增加數據透明度,但當前由於涉及商業機密等問題,各個企業保護自身數據,但這樣就更加無法實現數據的共享和流通。企業要實現數字化轉型,不能僅依賴自身的數據,還要吸納外部數據,實現數據有效融合。

針對數字經濟背後的倫理道德問題,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應遵守隱私保護等相關法律,倫理建設應當置於重要位置。最近,我國頒布了《生成式人工智慧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市場開始逐步規範化。當然,倫理建設首先應從企業自身抓起。倫理和法律的區別在於,倫理是一種道德規範,不是國家頒布的法律,而是企業內部自我規範。因此,必須從企業、企業領導人和科技人員自身做起,要有道德意識和責任感。我國當前也已建立科技倫理委員會,並要求各個企業自願建立此類內部的組織或機構,以保證企業在數字化轉型中的倫理建設。

關於數字資產進入資產負債表問題,目前數字資產進表仍處於初級研究階段。未來數字資產進表可能會按照持有權進行,但需要建立一個統一登記系統,需要進行認證登記,合法地獲得持有權,並非擁有數據資產就可以進表,納入企業資產負債表後還會涉及估值問題。數據包的價格是市場決定的,而不是政府決定的。通過加工後形成的數字資產價值,可能需要回到原來的會計準則,如比較法、成本法或收益法等。未來需要確定持有權,並建立一個統一的登記系統,在線上登記後,才能對其進行估值,納入企業資產負債表內。

來源:道口不動產觀察

編輯:丹凌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064ac82201b6584e968b06642046f2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