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ESG信息,強制披露不遠了?

2022-05-25   燃財經

原標題:上市公司ESG信息,強制披露不遠了?

極派Daily 原創

作者 | 欒鶴

日前,證監會宣布《上市公司投資者關係管理工作指引》正式開始實施。

這是證監會首次將ESG信息披露納入其中,意味著,環境保護(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公司治理(Governance)將成為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重要內容之一。

剛剛過去的2021年年報披露季,已有超過1400家A股上市企業獨立發布了ESG報告,全市場ESG報告披露率首破30%,較2020年度增加約3個百分點。

這個數據從全球範圍仍是偏低的。加拿大媒體和投資研究公司 Corporate Knights 的數據可佐證,2019年全球48 家交易所 ESG 信息披露情況排名中,上交所、深交所分別為以24.2%、18.1%,位列第 41、44名。

「ESG 披露的信息越多,投資者就會看得更清楚,有助於資源配置的有效提升。」中國證監會副主席方星海不久前出席博鰲亞洲論壇 2022 年年會「構建可持續發展的 ESG」會議時表示。

目前證監會要求披露 ESG 相關信息,主要是基於自願原則,方星海表示,制定準則,強制披露,是下一步要做的事

01

ESG信披:強政策驅動

上市公司中,滬深 300 成分股公司以及某些特定板塊的公司 ESG 信披意願較強,發布報告的公司比例超 83%,遠高於A股整體統計情況。

根據商道融綠對滬深 300 指數成分股發布的 2020 年 ESG 報告分析,當年已發布報告的 255 家公 司中,有超過25%的公司屬於金融業,其次是 ICT 行業和工業企業。

「上證公司治理板塊」等公司披露率高於滬深 300 整體的披露率,甚至接近 100%。

究其背後原因,或是由於監管部門、交易所對特定板塊公司提出了披露 ESG報告的強制性要求,例如上交所對金融類公司要求強制披露 ESG 報告。

從A股整體來看,中信證券研報顯示,各行業間ESG信息披露存在顯著差異,國企、大市值企業ESG信息披露情況較好。

從企業市值分布來看,企業信息披露情況與市值呈現顯著正相關,頭部企業正在引領國內ESG信息披露與標準制定。

從企業屬性上看,國有企業披露比例為49%,非國有企業披露比例為23%。

從E、S、G維度來看,E指標披露率呈上升態勢,主要原因在於,近幾年國家政策、市場環境對氣候變化等環境議題的重視程度有所提升。

S指標基於自願原則,企業較為重視社會公益、員工健康與安全等正向信息披露,披露率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G指標最受國內企業重視,對董事會獨立性、薪酬等方面信息披露較多。

從政策層面看,針對G層面的信披要求的強制性程度最高,且覆蓋範圍較廣包括全部上市公司;針對 E 層面的強制性程度其次,但大多是要求高污染企業披露環境相關信息,且強制要求披露的信息範圍較窄,對於其他企業基本為鼓勵披露;針對 S 層面的強制性最低,幾乎都是鼓勵公司進行披露。

由此看來,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仍屬於政策強驅動型

02

ESG報告 ≠ CSR報告

根據中誠信綠金統計,截至5月15日,2022年披露的2021年度ESG相關報告中,社會責任(CSR)報告仍為主要報告類型,占全部報告比重超過80%,但相較於上一年度略有下降,ESG報告占比不足15%,但略有提升。

從新增報告的構成比例來看,2022年首次披露ESG相關報告的企業超250家,ESG報告占比超15%。從報告增長情況來看,相較於去年,2021年度ESG報告增長約為25%、社會責任報告增長約為17%,其他報告增長不足10%。

ESG報告與CSR報告的區別在哪裡?據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中國 ESG 研究院執行院長柳學信教授分析,主要有三點不同。

一是CSR報告強調結果管理,ESG報告則更強調過程管理。

二是目標受眾群體不同。CSR報告的目標受眾群體是企業的各類利益相關方,包括政府、客戶、員工、合作夥伴、供應商、社區居民、NGO等。

相對而言,ESG報告的目標受眾群體主要是資本市場參與方,特別是機構投資者,更加聚焦於某一類利益相關方。因此,ESG報告的內容通常要與企業短期和長期的財務績效有比較「實質性」的關聯

三是報告框架和內容不同。CSR報告一般不是強制性的,所以企業編制CSR報告的自由度會比較大,只要遵循一般性的報告框架(最常見的是GRI標準或中國社科院的CASS 4.0標準)來展開內容即可,比較強調報告的可讀性。

相對而言,ESG報告一般都有較細的指引要求,例如港股就需要遵循港交所的《ESG報告指引》。體現在內容上,就要求對特定內容的覆蓋,尤其是大量定量指標的披露。一般來說,CSR 報告更偏定性化,ESG 報告更偏定量化。

03

ESG報告:上市公司的第二份「財報」

據《新世紀的ESG金融》,「ESG投資由一個微弱市場演變為全球資產規模近四十萬億美元的市場,其平均投資組合占比已達33%。換言之,全球投資人每投資一元,其中0.33元就落在ESG資產上。」

ESG 理念首先在投資領域興起,隨後通過 ESG 投資延伸到對被投資者 ESG 信息披露的要求,從外部驅動企業走向 ESG 實踐。

ESG報告為什麼重要?對於投資人來說,這相當於上市公司的第二份「財報」,ESG 披露是整個資本市場投資和資源配置的基礎性工作。

從ESG投資視角看,當前國內 ESG 信息存在披露不足、不全面、定量數據少、可靠性較低、數據滯後等問題。

資料來源:宏觀經濟管理,2022年第二期

香港中文大學發布的《2021 年度中國資管行業 ESG 投資發展研究報告》也指出,內地被訪機構中,63%的機構認為 ESG 投資的最大障礙是「上市公司 ESG 相關信息難以獲取,信息不完整或可信度不高」。

ESG底層數據,還存在主體選擇性披露有利的數據,隱藏不利信息等問題。不同上市公司對於同一指標披露的口徑非常不一致,甚至同一上市公司不同年度披露的指標、範圍和計算方法也不一致,造成數據可比性差、運用效果不佳。

04

強制披露:解決底層數據問題

為促使企業披露實質性的ESG信息,企業的利益相關者作出正確的價值判斷和投資決策,已開發國家紛紛採用強制披露的方式,解決底層數據問題。

根據聯合國可持續證券交易所倡議(UN SSE)統計數據,全球已有 26 家證券交易所強制要求披露 ESG 信息,其中包括香港聯合交易所(以下簡稱「港交所」) 。

歐盟在2014年發布《歐盟非財務信息披露指令》。按照指令要求,歐盟成員國必須在兩年內製定對應法律,進一步細化對一定規模以上企業披露非財務信息和多元化信息的規定。

據統計,截至2017年11月,歐盟28個成員國完成了相關立法工作。如, 英國在 2016 年按照指令要求制定並發布了《公司、合夥企業和 集團(會計和非財務報告)條例 2016》。德國在 2017 年制定並發 布了《關於加強公司非財務報告的法律和集團管理報告(CSR 指 令實施法)》。

港交所2015 年發布的第一次修訂後的《ESG 報告指引》,要求上市公司披露 ESG信息,不遵守須解釋。

深交所曾醞釀發布類似「港交所ESG指引」的「深交所ESG徵求意見稿」,在網際網路可以見到該指引的「蹤影」,但遺憾的是,正式文稿至今未公布。

港股市場用不到十年的時間,經歷了從ESG信息披露的最佳實踐建議,到半強制性要求,再到強制性披露規定的三個階段,監管內容也越來越豐富。

可以推斷,未來內地ESG 信披政策強制性程度將逐漸加強、覆蓋範圍將進一步拓寬,同時對企業披露的ESG 信息將提出更高要求。

為了減少制度成本對企業的負面影響,政策的強制性程度與覆蓋範圍應該會循序漸進的增加。

在法律法規制定的過程中,立法主體往往採取多種方式,自下而上地廣泛徵求利益相關方的意見。

例如,新加坡交易所 2016 年發布的修訂後的《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強制要求所有上市公司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 新加坡在制定《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時,十分注重徵求上市公司的意見,並配套發布詳細的解釋,頒布後又開展相應的培訓活動。同時,為確保相關制度規則落地,一些國家還參照國際通用標準,出台相應的信息披露指南或者指引,指導上市公司 編制ESG報告。

氣候變化議題關注度將居高不減。雙碳目標背景下,氣候變化相關信息披露是政策長期關注的重點,是助力雙碳目標實現的底層數據基礎。

以此推斷,政府部門將進一步提出量化指標的要求、提升可比性以及出台詳細的指引等, 指導企業撰寫ESG 報告,同時對於 ESG 信披的激勵政策也將進一步完善。

制定準則強制披露ESG信息對資本市場的影響長期來看是一個利好的制度安排。將會提供更多有價值的信息,有利於資本市場作出更好的決策,有利於市場資源的有效配置。對企業而言,與國際規則的接軌,更好地參與國際市場競爭。

05

全球性ESG披露,準則即將到來

方星海透露,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委員會(ISSB)計劃出台一套 ESG 披露準則,很可能會被全球採用。

從目前ISSB發布的樣稿看,這一準則參考了氣候變化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TCFD)的披露框架,從治理、戰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四個方面要求企業對可持續(發展的)相關風險和機會等相關信息進行披露,這有助於提高企業信息披露的可信度和透明度,並且幫助企業明確自身需要履行的ESG責任,從而促進企業的可持續經營和發展。

該準則很有可能被廣泛採用,已在徵求意見當中,7月徵求意見結束,今年底將發布。

這對中國公司海外上市影響會很大。境外國家和地區都非常有可能在一兩年之內採納國際ESG方面的披露準則。證監會將向ISSB反映中國企業的實際情況,以減輕負面影響。

短期內ISSB國際準則是否會對中國上市公司產生影響,取決於國內證監會等市場監管機構對中國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的要求。

06

期待中國ESG,信披標準

標準是一個國家軟實力和硬實力的綜合體現,掌握了標準就掌握了國際競爭的話語權,中國ESG信披標準備受期待。

此外, 綜合多位業內人士建議,為促使企業提供高質量的ESG信披,一是開展供應鏈 ESG 管理, 業績良好的大型企業往往對其供應商具有一定的約束力,以產業鏈的關係推動上下游企業開展ESG披露。

二是以第三方評級機構從外部推動企業ESG信息披露。可以參照香港交易所2019年發布的修訂後的《ESG 報告指引》,積極引入第三方鑑證機構,對企業提供的ESG報告開展獨立鑑證,提升ESG信息的數據質量,保障投資者獲得的ESG信息是可靠和真實的。

第三方評級機構對上市公司的評級結果對於潛在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有很大的影響,而第三方評級機構評級所用的數據資料主要來自上市公司披露的信 息。第三方評級機構的評級指標中包含 ESG 信息項目,上市公司將更積極規範地披露ESG信息。

總體而言,ESG信息披露方向已經確定,企業需要自主消化適應這一過程。

從長遠看,ESG信息披露將成為企業參與國際競爭以及國際資本市場投資決策的內在要求。ISSB國際準則未來可能會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一樣,成為全球通行的準則之一。

未來可見,對於上市公司而言,ESG報告將與財報同等重要。

主要參考文獻:

《ESG理論與實踐》,王大地、黃潔著,經濟管理出版社.

《國內外ESG評價與評級比較研究》,王凱、鄒洋著,經濟管理出版社.

《新世紀的ESG金融》,邱慈觀著,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境外企業ESG信息披露的主要做法及啟示》,徐雪高、王志斌,宏觀經濟管理,2022年第二期.

《我國ESG投資的痛點與對策》,劉金碩,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所.

*題圖及配圖來源於視覺中國。

*免責聲明:在任何情況下,本文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見,均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投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