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華(男,40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3-05-09   瀋陽地鐵第一時間

原標題:王某華(男,40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據@上城警方消息,杭州市公安局上城分局5月8日通報,近日,一則「情侶吵架從8樓將薩摩耶扔下」信息在網上流傳,引髮網民關注。經前期立案調查, 公安機關對王某華(男,40歲)高空扔狗行為,以涉嫌高空拋物罪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在進一步辦理中。

此前報道:

5月4日,有網友爆料稱一小區情侶吵架,高空扔狗。

該網友表示,小區8樓的情侶吵架,把狗扔下來了。當時在家聽到很大的聲音。

6日,該小區物業一工作人員表示,當時物業的人上去找了,誰扔的還不知道。後來報警了,警方把人帶走了,房間裡面只有一個人。

該工作人員稱, 後來狗狗被小區另一業主帶走火化,我們都很生氣。

網友評論:

高空拋物,觸犯刑法!

2021年3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拋物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築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也就是說,高空拋物情節嚴重的,就算沒砸到人、沒造成什麼傷害,都很可能已涉嫌「高空拋物罪」,要承擔刑事責任!致人重傷、死亡,可能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還不止這些!高空拋物者,可能還面臨著巨額的民事賠償!《民法典》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2018年,東莞一名11歲女童,從24樓扔下半個蘋果砸中樓下的3個月大女嬰,事後,受害人家屬將除肇事女孩及其監護人,小區開發商、物業服務公司一起告上法庭,索賠544萬餘元。法院最終判決肇事女孩及其監護人需要向被砸傷的女嬰賠償185萬餘元。

關於高空拋物

這些事情你需要了解

來源: 遼瀋晚報(lswbwx)、@上城警方、九派新聞、人民日報、半島晨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