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近日,因深圳市鑫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未履行致歉義務,北京網際網路法院公告宋軼與該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案判決書主要內容。公告顯示,被告深圳市鑫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淘寶店鋪「小野和子服飾旗艦店」的註冊主體。涉案店鋪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原告宋軼肖像照片,侵犯了宋軼的肖像權。法院判決深圳市鑫啟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立即刪除原告的肖像照片,向宋軼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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