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總署官方微信公眾號「海關發布」9月18日消息,近日,海關總署、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國家移民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鐵集團發布《關於智慧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到2025年,普通口岸設施設備和信息化短板基本補齊,口岸通行狀況明顯改善;重要口岸設施設備和監管運營智能化水平顯著提升;樞紐口岸基本建成智慧口岸並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到2030年,初步建立口岸各參與主體智慧互聯、協同聯動、高效運行的良好生態,部分口岸智慧化程度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到2035年,基本建成現代化口岸,引領全球智慧口岸發展。
《指導意見》提出,口岸設施設備智能化建設。口岸生產運營設施設備智能化。鼓勵口岸經營主體開展老舊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推廣智能裝卸、理貨、堆存、換裝等口岸智能化作業模式。鼓勵有條件的港口建設自動化無人碼頭。口岸查驗設施設備智能化。大力推進非接觸式和非侵入式執法設備、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設備等智能化設施設備聯網應用。
口岸運行管理數字化建設。口岸運行管理可視化。採用數位技術提升口岸運行動態感知能力。彙集基礎設施、物流運行、通關監管等信息,形成口岸全要素數據資源「一個庫」。口岸績效評估數智化。圍繞口岸硬體設施、通行能力、投入產出、運行安全、通關便利、智慧智能、管理服務、社會效益等方面,建立口岸綜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模型,實現口岸全方位績效評估「一把尺」。將評估結果應用於口岸分級分類動態管理,促進口岸合理布局和資源高效利用。開展口岸整體通行效率分析,解決口岸堵點痛點問題。
口岸綜合服務泛在化建設。構建多元化物流服務網絡。加強生產、貿易、倉儲、物流等行業合作,推進智慧倉儲、智慧物流、智慧工廠與智慧口岸建設融合,實現傳統模式向數字化轉型。促進跨境貿易數字化。整合數字貿易、數字物流、數字金融等資源,完善跨境數字貿易基礎設施。支持跨境電商、海外倉等外貿新業態發展。探索智能撮合、智能合約、數字人民幣跨境支付,便利在線跨境交易。服務口岸經濟發展。支持國家加工貿易產業園、沿邊臨港產業園、國際陸港發展,推動跨區域信息資源共享和產業鏈銜接,促進中西部地區有序承接產業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