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出事故!這名男子逃逸不到半小時被抓獲

2019-11-29     黔南交警

酒後駕車已是違法行為

出了事故不救助不報警

反而駕車逃跑,殊不知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想逃?怎麼可能!



因為已經觸犯了紅線

就算逃跑到「天涯海角「

也終究躲不過法律的嚴懲


近日,在獨山縣就發生了

酒駕+撞護欄+逃逸案件



肇事者在撞護欄之後

不僅沒有下車查看 還直接逃逸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交警蜀黍們不到半小時

將案件破獲

一起來了解一下詳細情況吧


當天晚上21時30分許,獨山縣公安局網格巡邏組巡邏至獨山縣南園路口時,發現該路段的中央隔離護欄已損壞,散落的護欄嚴重影響車輛通行,為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巡邏民警一邊指揮疏導車輛有序通行,一邊向縣局指揮中心報告,請交警大隊趕赴現場調查處置。






在現場勘察過程中,交警大隊事故調查民警通過被碰撞的護欄損壞面積、現場散落肇事車輛的車身碎片及護欄被肇事車輛拖行的軌跡判斷,肇事車輛受損嚴重,應該不會行駛太遠。經過車輛碎片比對,民警確認桂A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為南園路口肇事逃逸車輛,車主為一廣西籍男子楊某某。




經詢問得知,楊某某駕駛桂A號牌小型普通客車由獨山縣黃浦路往獨山縣紫薇城方向行駛, 21時28分許行至母斂大道南園路口時,其駕駛的車輛前部碰撞道路的中央隔離護欄,因擔心酒後駕駛肇事承擔責任,於是心存僥倖駕車逃逸,不想,半小時就被查獲。



隨後,民警在把肇事駕駛員楊某某帶到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認後,將楊某某帶到交警大隊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楊某某酒精含量為39mg/100ml,系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終,楊某某因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肇事後逃逸,將面臨賠償損毀中央隔離欄,記12分、扣留駕駛證半年、罰款1000元的處罰。




法律對逃逸的界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5條規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為逃避法律追究,駕駛車輛或者遺棄車輛逃離道路交通事故現場的行為。

逃逸的後果


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種特別惡劣的交通違法行為,將會承擔嚴厲的法律後果。現在一起看看,有哪些後果呢?


1

民事責任:責任認定不利

責任認定:肇事逃逸承擔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法律將該責任確定為推定過錯責任,也就是說,肇事司機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肇事者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問題來了
交通肇事後逃逸,保險公司會賠償交通事故損失嗎?

保險公司如是說:肇事逃逸只賠交強險,並且有權追償,剩餘部分肇事者自行承擔。

對於交強險:根據交強險條例,交通肇事逃逸並非交強險的免責範圍,因此,交通肇事逃逸後,保險公司會在交強險的範圍內理賠,但保險公司有權對肇事者進行追償,因為肇事後逃逸與醉酒駕駛、無證駕駛一樣都是嚴重的違反道路交通法律的行為,《交強險條例》及《侵權責任法》明確保險公司享有追償權的情況有:駕駛人無證、醉酒駕駛,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及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救助傷者,故意逃離現場,主觀上存在嚴重過錯,與醉酒駕駛等具有同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根據「舉輕而明重」 的法律解釋原則,應當由侵權人承擔最終的賠償責任,故保險公司在賠償三者損失後有權向逃逸者追償。

對於商業險: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示範性條款規定:事故發生後,在未依法採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被保險機動車或者遺棄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場的,保險人不負責賠償。也就是說,肇事逃逸是商業險的免責事由,不僅商業三者險不賠償,車輛損失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也不負責賠償。可見,事故發生後,肇事逃逸是商業險責任免除情形,由此造成的損失只能由肇事者自行承擔。

2

行政責任:處罰更加嚴厲


肇事逃逸行為人需承擔如下責任:

一次性扣12分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使用和申領規定》,交通事故後逃逸,一次記12分。

罰款、拘留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對於駕駛員來說如果肇事後逃逸可能面臨罰款和拘留的處罰。

吊銷駕駛證、終身禁駕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行駛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58條也作出了同樣的規定。由該上述規定可知,對於駕駛員來說如果肇事構成犯罪,會弔銷駕照,但如果有逃逸行為,則會終身禁駕。


3

刑事責任:罪責加重



交通肇事後逃逸屬情節加重犯,刑法將此規定了較重的量刑由三年以下變成三年以上甚至更高。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可知:

肇事後逃逸,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肇事後逃逸,且事故致一人以上重傷的,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即構成交通肇事罪。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也就是說,交通肇事如果發生了一人重傷的後果,駕駛員逃逸,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直接認定為交通肇事罪,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則會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交通肇事後逃逸不僅自行承擔高額的賠償,還要面臨更加嚴重的行政處罰,承擔更重的刑事責任。


交警蜀黍在此提醒大家

發生事故時,應積極面對

不逃避,不逃逸

就算逃逸

也逃不了法律制裁

更逃不過良心的譴責

喝酒不開車

切勿報以僥倖心理

不要讓喝的酒變成你悔恨的淚水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xtztm4BMH2_cNUgfuR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