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沁縣人民檢察院:改革創新勇開拓,砥礪奮進謀新篇

2019-12-10     青海法制報

果洛藏族自治州瑪沁縣人民檢察院自成立以來,始終從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高度,依法紮實推進檢察工作,努力推動公正司法,促進依法行政,積極參與社會治理,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寒來暑往,一代代瑪沁檢察人,不畏高原嚴寒,不畏改革艱辛,書寫了一段彌足珍貴的發展歷程。

服務大局守初心 強化監督護公正

多年來,瑪沁縣檢察院始終堅持法治方針,把握打擊重點,積極投入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依法受理、審查各類犯罪案件。全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有效減少了社會對立面。同時,認真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重點監督糾正公安機關有案不立、違法立案、違法取證等問題。充分發揮瑪沁縣檢察院駐縣公安局看守所檢察室職能作用,保障在押人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民事行政案件審判活動的監督力度,加強控告申訴工作,完善檢察長接待工作,暢通群眾控告申訴渠道,受到群眾的一致好評。

為確保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順暢,第一時間組織幹警認真學習《果洛州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案件銜接暫行辦法》,並成立了以檢察長為組長的案件銜接工作領導小組,有效推動了監察程序和檢察程序的有序對接、相互貫通,為實現精準打擊職務犯罪奠定了堅實基礎。維穩工作中,瑪沁縣檢察院黨組和全體幹警始終站穩立場、堅定信念,堅決同中央和省、州、縣委保持一致,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省、州、縣委關於維穩的決策部署上來,嚴格按照上級檢察院和縣委關於維穩工作的要求,強化工作措施,做好敏感時期的各項維穩工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同時,研究制定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和維穩工作責任追究制度,落實責任主體,加強同維穩成員單位的配合,強化信息收集報送,及時通報維穩形勢,掌握並消除影響社會穩定的不良隱患,紮實開展維穩期間的巡邏值班、入戶排查、社會面管控等工作。



苦練內功強自身 忠誠履職有擔當

做實檢察工作,首先要提升內力。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是瑪沁縣檢察院矢志不渝的一項工作。

加強學習教育。完善政治理論學習制度,不斷提高檢察幹警的政治理論修養;學習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監察法等法律業務知識,切實提高業務水平。紮實開展崗位技能培訓,通過派員參加培訓、掛職鍛鍊,邀請省內外業務骨幹、辦案能手主講案例、積極鼓勵和支持幹警參加司法考試培訓,有效提高檢察隊伍業務水平。

加強廉潔教育。堅持從嚴治檢不放鬆,把黨的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形成全面從嚴治檢「新常態」。嚴格貫徹全省檢察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精神,嚴格履行「一崗雙責」。組織幹警認真學習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覆學習《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檢察人員廉潔從檢若干規定》,積極引導幹警堅定理想信念,增強宗旨意識,築牢思想道德防線。

加強自身建設。定期開展檢務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案件評查、錯案責任追究機制,確保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加強對幹警日常工作的考勤考核和定期檢查,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禁酒令」、政法幹警「八條禁令」等制度,並把監督延伸到幹警工作時間以外,切實改進檢察幹警紀律作風,營造良好工作氛圍。

堅持從優待警。積極爭取黨委、政府、人大的支持,盡最大努力解決幹警職級待遇,增強檢察幹警的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工作生活中關心愛護檢察幹警,積極改善幹警工作、生活條件,真正形成了事業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的良好氛圍,使幹警安心辦案、踏實工作。

踐行改革促發展 落實保障提質效

前進的道路需要不斷探索,不斷嘗試,正是這一次次的勇往直前,才有了瑪沁縣檢察院今天的碩果纍纍。在中央政法委司法責任制及綜合配套改革督查工作中,瑪沁縣檢察院深入學習領會中央政法委《關於開展司法責任制及綜合配套改革督查的通知》精神,通過改革真正達到了提升質效的目的。

根據省檢察院批准的司法改革方案中檢察官員額制的要求,以中央政法專項編制25名為基數,按照檢察官定額10名,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按照46%、15%的比例配備。做到員額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司法行政人員的職責分工更加明確、配備更加合理,檢察隊伍結構更加科學。研究制定了《瑪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遴選專業考核辦法(試行)》,明確了遴選檢察官的選任範圍、選任方式和選任程序。按照定額10名檢察官的要求,通過組織幹警測評、工作實績考核、工作(辦案)數量、工作(辦案)質量、工作(辦案)效率、公文(文書)製作、工作研究水平、任職資歷量化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通過後,對符合要求的檢察官,統一推薦省檢察院,參加省檢察官遴選委員會組織的專業考試、考察面試等程序,擇優選任員額檢察官。目前,瑪沁縣檢察院入額檢察官6名,平均年齡41歲,本科以上學歷的5人,占檢察官總數的83%。通過嚴格遴選程序和標準,有效保證了入額檢察官的專業素質和能力,真正使一批辦案數量多、業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辦案質量好的優秀業務骨幹進入員額,辦案一線實力明顯增強,能力素質得到優化,檢察官職業化、專業化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

司法體制改革後,檢察官的辦案主體地位進一步得到強化,激發了檢察官的職業自豪感,辦案的質量意識、責任意識顯著提升,對辦案程序、事實證據、法律適用、案件流程各個環節的重視程度明顯提高。檢察官也更加注重投身業務學習、崗位練兵,提升自身能力素質的主動性、自覺性明顯增強,辦案積極性得到有效發揮。

隨著各項配套保障制度的不斷落實,入額檢察官的使命感、責任感不斷增強,未入額的檢察人員也能根據自身能力和特點選擇符合自己的崗位,在思想上想得通、不掉隊,檢察隊伍思想穩定,各項工作有條不紊。

探索創新新機制 高效司法為民生

按照《青海省檢察官業績考評辦法(試行)》精神,瑪沁縣檢察院制定出台了《瑪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辦法(試行)》《瑪沁縣人民檢察院檢察輔助人員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辦法(試行)》《瑪沁縣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人員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辦法(試行)》,建立三類人員司法績效考核制度,按照檢察人員的檢察業務、履職能力、公共目標、領導綜合評鑑等方面對檢察人員司法業績進行綜合科學考評,考核結果計入司法業績檔案,作為檢察官等級管理、評優獎勵,同時是員額退出的重要考核依據,最大限度地激發了檢察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堅持放權與控權並重,同步健全管理和監督制約機制,做到內外並重。強化對司法過程的動態監控。嚴密構建案件管理暫行辦法、檢察權運行的若干規定、檢察官聯繫會議制度、檢察官考評辦法、檢察委員會履職考評辦法等內部監督制約制度,切實強化對司法辦案活動的全程動態、留痕監控,初步形成了集事前預警提醒、事中流程監控、事後實體評查的內部監督制約體系,努力做到內部監督制約全覆蓋、無死角、零容忍。嚴格落實對檢察官的外部監督制度。認真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對檢察工作的意見建議和對司法辦案的監督意見。以統一業務應用系統為基礎,全面實現網上辦公辦案模式。大力構建「陽光檢務」機制,利用檢察專網、檢察工作網、檢察微博、微信公眾平台、在線頭條客戶端和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面向社會及時公開案件程序性信息、終結性法律文書和重要案件信息,對檢察官司法辦案情況實行全面動態監督,實現以公開倒逼公正司法。

始終把錯案責任追究製作為檢察官責任制改革的關鍵內容抓緊抓實。健全完善檢察官司法責任制。堅持主觀過錯與客觀行為相一致、責任與處罰相適應、懲戒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通過持續深入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不斷健全檢察官辦案責任制,明確檢察官司法責任界定標準,做到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規定為準繩,依法審查,依程序確認,落實司法責任制更加嚴格。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及錯案責任追究機制。研究制定了《瑪沁縣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辦案檢察官辦案質量終身責任制實施方案》《瑪沁縣人民檢察院錯案責任追究條例(試行)》,從錯案和司法過錯責任處理、認定範圍、免責情形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細化、量化司法責任,不斷強化檢察官的質量意識、程序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了公正、廉潔、文明、高效司法。司法責任制改革以來,未發生檢察人員因辦理錯案而被追責的情形。

群眾事事在心中 初心使命永堅守

瑪沁縣檢察院始終努力把以人民為中心落實到各項檢察工作中。在扶貧、公益訴訟等工作中認真落實縣委、縣政府扶貧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參與結對幫扶、聯點幫困活動。結合民族團結先進區創建工作,加強與聯點鄉鎮黨委政府、結對幫扶村的聯繫,研究制定幫扶計劃,建立幫扶台帳。與拉加鎮加思乎村24戶貧困戶結成「親戚」捐助扶貧款,並向聯點鄉下大武捐贈幫扶資金。

自公益訴訟工作全面開展以來,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緊緊圍繞縣委中心工作,服務大局,找准公益訴訟工作融入經濟發展大局、服務保障民生的切入點,切實履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新職能,重點圍繞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國有財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損害民生重大案件履行監督職能,為促進建設和諧美麗瑪沁作出新貢獻。

70年波瀾壯闊,不斷彰顯檢察監督職能,讓公平正義觸手可及是廣大人民的夙願,也是瑪沁檢察人的不懈追求。一路探索一路實踐,儘管前路荊棘叢生。站在歷史的新起點上,唯有開拓創新,砥礪奮進,才能不負人民的期待,不負時代的期許!

(記者 萬馬奔 通訊員 杜盛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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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mX_724BMH2_cNUgdm6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