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雄安這種人不會分走你的錢

2019-10-03     京南樓市情報站

今天,有網友子網上詢問

空掛戶口的外地人怎麼處理?也要分集體的錢嗎?


其實,想分雄安集體的錢,也不是那麼好分的

「掛空戶」也分好幾種

a、未成年,放親戚家寄養

b、成年,純想蹭安置

首先我們說,第一個情況

早前雄安發不過一則關於被安置人的明白紙

裡面寫著:

寄住、寄養、寄讀以及空掛戶這類人口

是不可以算成被安置人的


既然不算安置人,自然也不會分割村集體的財產

在說說成年人,

最可怕的還是在村裡買了房的

就想要成為被安置人

但是,雄安有一條鐵律!

落戶可以,但必須放棄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待遇



能分到雄安村集體資產的

只有以下幾種:

1、戶口必須在本村,有承包地或宅基地,不是「上班的」,在機關和事業單位上班的和離退休的人不算。滿足這幾個條件才算是安置對象。

2、原戶口在本村,但是現在已經遷出去,如遷到全日制大學的學生。有遷往本村的遷移證但是還沒落戶的畢業生或退學的人,可以認定為安置對象。

3、當兵的人或還沒有達到國家安置條件的士官,戶口從本村遷出去了,這樣的人,屬於安置對象。

4、被判了的服刑的人,屬於被安置對象。

5、2017年4月1日之前領了結婚證的人,媳婦就屬於安置對象了。前提是男的不是單位里「上班的」或離退休的人。那要是這個日子前結了婚,沒有領結婚證的,那就不算數了。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zi1FlW0BMH2_cNUgWnZ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