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基數調整辦理流程

2019-08-12   北京社保專家

事項名稱

單位從業人員繳費基數調整

辦理地點

1、窗口:參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

2、網上: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助經辦系統(網址:https://zzjb.12333sh.gov.cn)。

辦理時間

1、窗口:每月5日—2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

2、網上:每月5日—26日(每月5日逢法定節假日順延,26日逢法定節假日提前)

設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2、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0號)。

3、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管理暫行辦法[勞辦發(1997)116號]。

申請條件

因社會保險費專項審計、勞動仲裁、監察等原因需調整參保人員各年度繳費基數。

辦理材料

根據不同情形,需分別攜帶以下材料:

1、法律文書:因勞動仲裁、監察、稽核整改、社會保險費專項審計等原因調整的,需攜帶相關法律文書複印件。

2、工資憑證:因其他原因調整的,需攜帶調整時段中各相應年度個人實際收入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註:材料複印件需加蓋公章。

申辦表格

《社會保險業務變更項目申報表(用人單位匯總填寫專用)》(申字4表)

表格獲取渠道:可通過上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網址:http://rsj.sh.gov.cn)下載,或在辦理機構免費領取。

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出具《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出具《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後,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出具《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複印後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