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中院針對執行階段成立四個團隊,分段集約執行新模式提升案件質效

2019-12-30     河北高院


為進一步提升執行工作規範化水平,邢台市中級人民法院積極推進執行體制機制改革,探索建立以執行團隊管控為中心、分段集約的辦案新模式,有力促進了執行工作集約高效、公開透明、提質增效。截至目前,邢台中院本級「3+1」核心指標中有財產可供執行案件法定期限內結案率95.59%,無財產可供執行案件終本合格率100%、執行信訪案件辦結率100%,案件總執結率87.29%,首執案件實際執結率、執行完畢率、法定期限內結案率等10項主要質效指標全部超過全國平均值。

進行案件分段,人員分組。在執行案件過程中,邢台中院根據專業化分工要求及集約化管理的需要,將執行流程分段細化為四個階段,即執行啟動階段、財產查控階段、財產處置階段、終本結案階段。與此相對應,根據執行幹警的個人專長、辦案經驗,成立四個執行團隊,即執行事務團隊、執行實施團隊、執行處置團隊、執行終本團隊,另設立執行警務團隊。每個執行階段由不同的執行團隊負責,形成分段與集約有機融合、各環節既分工合作又相互制約的執行工作模式。

推進類案統籌,集約辦理。各執行團隊各司其職、流水作業、分段執行,集中辦理同類執行事項,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時限,提高了執行工作集約化、專業化、規範化水平。比如執行事務團隊,負責執行流程中的執行啟動、財產查控階段工作,即新收執行案件,先交由查控團隊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文書,並提請全國「總對總」網絡查詢,完成涵蓋房產、土地、車輛、金融理財產品、收益類保險、股息紅利、住房公積金等傳統查詢。如發現有銀行存款等不需變價處置的財產,可直接執行完畢。

建立規範機制,強化管控。結合工作實際,邢台中院制定出台了《分段集約工作機制實施細則》,樹立規範執行意識,充分發揮執行指揮中心的實體化運行作用,對執行各個環節和執行人員進行監督管理,以標準化作業實現執行高效運轉。

作者:張偉亮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yiW-VW8BMH2_cNUgr-5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