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了進一步增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通告的公開性、透明度,擴大公眾參與,三明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於公開徵求<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涉及禁燃區範圍、禁止銷售、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種類等內容。你有什麼看法和意見呢?具體通知見下文。
通知
關於公開徵求《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了進一步增強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通告的公開性、透明度,擴大公眾參與,現將市生態環境局起草的《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徵求廣大市民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在2019年11月7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就徵求意見稿提出意見:
(一)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mhbwkk@126.com。
(二)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三明市梅列區綠岩新村73幢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郵政編碼:365000),並請在信封上註明「三明市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徵求意見」字樣。
(三)通過三明市政府門戶網意見徵集欄目提交。
聯繫電話:0598-8295109
附件:《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徵求意見稿)》
三明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10月8日
附件
三明市人民政府關於
劃定市區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的通告
(徵求意見稿)
為改善我市環境空氣品質,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福建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環境保護部關於發布〈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國環規大氣〔2017〕2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福建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政〔2018〕25號)規定,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市區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禁燃區範圍
三明市區禁燃區範圍為市區建成區,包括梅列區(徐碧街道、列東街道、列西街道、陳大鎮和洋溪鎮)和三元區(白沙街道、城關街道、富興堡街道、荊西街道、城東鄉、岩前鎮和莘口鎮)建成區、梅列和三元經濟開發區、三明經濟開發區(三元區域)。
2
禁止銷售、燃用的高污染燃料種類
根據環境空氣品質改善要求、能源消費結構、經濟承受能力等實際,選擇《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Ⅲ類(嚴格)」燃料組合作為三明市區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類別。具體是指下列燃料:
(一)煤炭及其製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
(二)石油焦、油頁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三)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
3
禁燃區管理規定
(一)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和新建、改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禁止禁燃區內居民生活燃用高污染燃料。
(二)現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應當在2019年12月31日前改用清潔能源;現有使用生物質燃料的設施,應當於2019年12月31日前改為專用鍋爐並配置高效除塵設施;逾期未改用的,不得繼續使用。
(三)生物質燃料專用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3271-2014)中有關燃氣鍋爐的排放限值。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在淘汰或改用清潔能源之前,有關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採取措施,確保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
(四)梅列區、三元區人民政府和市直相關部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通告規定,依職責落實市區禁燃區建設管理工作。其中:
1.梅列區、三元區人民政府應加強禁燃區的建設管理,將禁燃區監管納入「網格化」管理範圍,嚴肅查處違反禁燃區管理規定的行為。
2.違反本通告規定建設燃用高污染燃料設施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生產、進口、銷售或者使用不符合規定標準或者要求的鍋爐的,由生態環境、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七條查處。屬於違法建設的,城市管理部門還應依照有關規定查處。
3.市場監督管理、商務、生態環境部門應依職責加強對煤炭、油品、生物質燃料等的質量監管,依法對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質量標準燃料的行為進行查處。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燃區內銷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條查處。
4.發改、工信、資源規劃、城管等部門和電力、燃氣等清潔能源供應單位應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提供穩定、可靠、安全、高質量的清潔能源供應保障服務,促進高污染燃料設施改燃清潔能源。
4
本通告有關專用詞彙說明
(一)生物質燃料專用鍋爐和生物質燃料執行《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NB/T 47062-2017)、《生物質成型燃料質量分級》(NB/T 34024-2015)。
(二)高效除塵設施指袋式除塵設施,或旋風加袋式除塵、電袋除塵等兩級、多級除塵等高效治理設施;配套靜電除塵等其他類型除塵設施的,要確保鍋爐煙塵等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或優於現行燃氣鍋爐對應排放限值。
(三)清潔能源指本通告所述高污染燃料以外的電、天然氣、液化石油氣等能源。
五、其他事項
(一)工業廢棄物和垃圾、農林剩餘物、餐飲業使用的木炭等輔助性燃料均不屬於本通告管控範圍。
(二)市人民政府依據城市總體規劃、能源消費結構和環境空氣品質改善要求,對市區禁燃區管理工作適時進行調整、公布。
來源:三明市人民政府
新媒體編輯:林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