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法院懸賞尋找神木男子賀強
為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信用機制建設,現經申請執行人申請,本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的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決定發布懸賞執行公告,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賀強(曾用名:賀艷強),男,1984年12月18日出生,漢族,陝西省神木市萬鎮鎮沙坪寺村人,住本村,公民身份號碼:61272219841218****。
以上被執行人需履行債務74.3萬元及利息。
1、凡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賀強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財產線索確認屬實的,對舉報人給予執行到位標的20%的獎勵。(以最先舉報並經查實為準)。本院將對提供線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嚴格保密。
2、舉報可採用書面、口頭、電話或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舉報電話:0912-8307136 ,0912-8307675 (舉報時間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時間先後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法院登記有關信息。
3、懸賞舉報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3日
本懸賞令,解釋權歸神木市人民法院。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