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是房產稅?徵稅對象是誰?
又有啥優惠呢?
不急,小編和你說道說道!
一、房產稅納稅人
一般來講,在徵稅範圍內的房屋產權所有人為房產稅納稅人,但是也有特殊情況,比如:
房屋產權屬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
房屋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房屋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房屋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納稅;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屋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二、房產稅稅率
一般來講有1.2%,12%和4%,具體如下:
1.2%為從價計征——依據房產計稅余值徵稅(一般適用於自用類的經營房屋);
12%為從租計征——依據房產租金收入徵稅(一般適用於出租類的經營住房);
特殊情況:稅率為4%——自2008年3月1日起,對個人出租住房,不區分用途,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對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其他組織按市場價格向個人出租用於居住的住房,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三、計稅依據
房產稅分為按房產余值從價計征或按租金收入從租計征兩種。
1.對經營自用的房屋以房產計稅余值為計稅依據;
2.對於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稅)為計稅依據;
注意: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房產稅;對出租房產,租賃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約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間由產權所有人按照房產原值繳納房產稅。
四、納稅義務時間
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繳納;
委託施工企業建房的——從辦理驗收手續次月起繳納;
購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次月起繳納;
購置存量房——自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房地產權屬登記機關簽發房屋權屬證書之次月起繳納;
出租、出借房產——自交付出租、出借房產之次月起繳納;
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繳納;
注意:納稅人因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而依法終止房產稅納稅義務的,其應納稅款的計算應截止到房產、土地的實物或權利狀態發生變化的當月末。
五、納稅地點
應當在房產所在地繳納房產稅,房產不在同一地方的按房產的坐落地點分別向房產所在地的稅務機關繳納。
六、納稅期限
房產稅實行按年徵收,分期繳納。
七、應納稅額
1.依據房產計稅原值徵稅的:全年應納房產稅=房產原值×(1-原值減除比例)×1.2%;
2.依據房產租金收入徵稅的:每次應納房產稅=每次租金收入(不含稅)×12%;
重點:如果某建築宗地容積率低於0.5的,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房產建築面積×2×單位地價,宗地容積率是指一宗土地上的建築物總面積與地面面積的比。
例如:某工廠有一宗土地,占地200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平均地價1萬元,該宗土地上房屋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通過計算可知該宗地容積率為8000/20000=0.4。因為0.4小於規定的宗地容積率。
因此,計入房產原值的地價=應稅房產建築面積×2×土地單價=8000平方米×2×1萬元/平方米=16000萬元。
該工廠的廠房主要用於生產某金屬製品,該工廠為一般納稅人,該地區原值減除比例為30%,該工廠應繳納多少房產稅?
綜上所述,該工廠全年應繳納房產稅為16000萬元×(1-30%)×1.2%=134.4萬元
八、稅收優惠
房產稅稅收優惠政策多,涉及面廣,此次為您重點介紹小微企業普惠性減免,更多優惠政策可掃面下方二維碼。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布的《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和重慶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發布的《關於落實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渝財稅〔2019〕12號)規定,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半徵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資源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稅兩費」其他優惠政策的,可以疊加享受減半徵收。此項優惠政策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2018年12月將某閒置的房產出租給某餐飲企業,租金為每月8000元。該公司2019年不轉為一般納稅人,2019年應繳納房產稅=8000×12%×12=11520元。
但是由於該農業發展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享受房地產減徵收,因此最終的房產稅應納稅額=11520×50%=57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