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人大丨違法行為將重罰!《山東省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就傳染病疫情期間問題進行特別規定

2020-03-26   齊魯網

齊魯網·閃電新聞3月26日訊 3月26日下午,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就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法規進行介紹。其中《山東省醫療廢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3月26日經山東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推進,山東省醫療廢物收集處置方面顯現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在疫情期間對醫療廢物收集處置如何從嚴管控,都需要立法予以規範。」山東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石曉在會上表示,為有效提升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廢物管理能力,防治次生、衍生污染環境事件發生,辦法針對傳染病疫情期間的突出問題作出特別規定:

一是明確傳染病疫情期間,根據防控需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組織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商場超市、賓館、酒店、住宅小區等,設置專門收集設施,引導群眾定點投放個人使用過的防護用品定點收集的個人使用過的口罩等防護用品,按照特殊有害垃圾進行處理。

二是加嚴醫療廢物處置活動的技術規範要求,規定傳染病疫情期間,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在醫療廢物運抵規定處置場所12小時內採取焚燒等方式處理,並確保處置效果。

三是明確醫療衛生機構在傳染病疫情期間按照防控要求加密監測頻次。

四是為了嚴厲打擊疫情期間相關違法行為,保障疫情防控效果,在不突破現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前提下,根據地方立法權限,從嚴處罰相關違法行為,明確規定,對傳染病疫情期間相關違法行為,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從重處罰。

閃電新聞記者 廖亮 尹承謙 王楚齊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