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哈爾濱平山鎮一處山溝里,來了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他無兒無女,沒有手機,不懂網絡。當地一位公安助理員,以幫扶的身份接近了他,卻意外發現隱藏在老人身上的一個巨大秘密。今年7月末,尚志警方在大連海邊也發現一名神秘老人,來自哈爾濱尚志市。這兩位老人一個69歲,一個64歲,身上背負著同樣的秘密……
上周四,由黑龍江省公安廳和省台都市頻道《新聞夜航》聯合推出的「警方視點」欄目對這兩起案件進行了獨家報道,本報記者採訪了新聞夜航法治戰線記者劉暢,了解到更多案件詳細情況。
乞討流浪打零工,隱姓埋名十八年
大約一年前,哈爾濱市阿城區平山鎮石場屯的一處土房裡,住進一位流浪老人。老人說自己叫劉德發,沒有身份證、沒有手機,更沒有錢,村民看他可憐,給他拿了個電飯鍋,還經常給老人送點兒吃的。
老人的特殊情況,引起了劉波的注意。2013年,劉波出任尚志市公安局紅光派出所所長,上任之初,他就知道派出所有一樁懸而未決的案件,歷經18年沒有告破。紅光派出所教導員隋立強說:「案發地點位於尚志市北坊二區北側,嫌疑人當時騎了一輛自行車,遺留在現場了。現場還遺留下行為人當時的作案工具——鐵鍬一把。通過屍檢確定死亡人應該是為其所傷,而且鐵鍬上有血跡。」
2001年6月15日,尚志市紅光派出所轄區發生一起惡性案件,中年女子梁某被人用鐵鍬砍死,尚志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確定,被害人梁某的前夫孫某貴是行兇者。案發當天,孫某貴不知去向,警方將他立為網上逃犯進行抓捕,這一追就追了18年。
今年7月中旬,劉波偶然聽說了平山鎮的那個流浪老人,覺得無論從年齡、外貌到生活習慣等方面,都和孫某貴很像。紅光派出所將這一情況向局領導做了彙報,同時讓一名公安助理員悄悄接近流浪老人。劉波說:「(助理員和他)喝酒,就是跟他套近乎嘛,他自己承認說,『2001年在家裡打仗,把我媳婦用管鍬砍了,死不死當時我也不清楚,我就跑了。』」
反饋回來的信息與2001年的鐵鍬殺人案高度相似。流浪老人還透露了更多的細節和動機,他說,上世紀九十年代,他和被害人梁某走到了一起,當時梁某還帶著三個女兒。「說不好聽的,就是幫她養閨女,養了十年整。上學吃穿都是花我的,我倆也沒有孩子。」 幾經調查,警方確定,流浪老人「劉德發」就是孫某貴。
18年前的鐵鍬殺人案,要從孫某貴和梁某離婚說起。孫某貴和梁某結婚後,梁某的三個女兒逐漸長大成人,兩人卻因為家庭瑣事,起訴到法院離婚。接受夜航記者獨家採訪時,孫某貴說:「因為我管閒事兒,埋汰她姑娘了,傳出去名聲不好。我丈母娘、她三閨女還有她,一起上來撓我,後來她把她弟和弟妹也找來了,弟妹也上來就撓我。正好我看地上有個鋸條子,我就把兄弟媳婦的腦袋剌了個口。」
這起家庭內部打鬥最終成了孫某貴離婚的導火索。「我不離婚,她們就鬧到法院去了。」當時,孫某貴家裡剛買了新房,最後他只得到8000塊錢和一掛馬車,基本算是凈身出戶。孫某貴不甘心,一直纏著前妻要復合。「離婚以後一年多,我成天哭,盡天想,我沒有房子住,每次和她見面都勸她,讓我回去吧,這麼多年了,我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她說啥都不同意,有一次她大姑娘還要拿斧頭要砍我。」
2001年6月15日,孫某貴和前妻梁某在菜地又碰見了。「我又勸她,她不同意,她扛個鋤頭、拿著飯在前面走,我就在後面栽完茄子,然後拿著鐵鍬,騎自行車攆她,在亞麻廠碰見她了,她還是那句話,『就是不跟你過』。」時年51歲的孫某貴氣昏了頭,向前妻舉起了鐵鍬……孫某貴回憶:「當時我說,我對你們心太軟了,我就是熊。我就用鍬拍她腦袋了,五六鍬。」孫某貴知道自己下手挺重,砍完人後扔下鐵鍬就跑了。
孫某貴說:「我那時候兜里還有2000塊錢,從帽兒山坐火車到哈爾濱,又到吉林、瀋陽溜達一圈。錢花沒了,我買了一瓶耗子藥,就著啤酒花生米喝了,尋思死了得了,結果那是假耗子藥,我稀里糊塗睡一宿沒死,這是天老爺不滅我啊,不讓我死。我就在阿城流浪,撿螺絲,撿破爛,撿紙殼子水瓶子啥的,還能賣上價。別人扔的東西我撿了吃。到了冬天,我尋思凍死得了,結果沒凍死。我尋思找點活干,那時候我五十二三歲,還能幹動。別人給我介紹個活,我就到了平山鎮,一待就是16年,打工維持生活,哪天抓到我哪天算,活一天算一天。」
18年來,孫某貴一直過著流浪乞討的日子,住棚子、撿吃的、打零工,靠好心人接濟度日。在跟公安助理員交流時,他也流露出投案自首的意願。
因為殺妻,孫某貴逃亡了18年。最終讓他決定投案自首的,除了認真負責的公安助理員,還有從電視上了解到的雲劍行動。今年7月份以來,國家公安部布署開展了全國性的雲劍行動,其中一個主要任務就是抓逃犯。隨著孫某貴的落網,這樁懸了18年的殺人案終於畫上了句號,但尚志警方還有另一塊心病沒有去掉——
出軌戀情難為繼,逃亡路上再成家
2007年4月,尚志市一面坡鎮發生一起命案,警方認為是情殺,確定行兇者是哈爾濱市雙城人陳某常。尚志市公安局刑偵大隊程帥說:「嫌疑人陳某常因家庭瑣事,與李某發生口角,在尚志一面坡用事先準備好的刀把李某殺害。」歷經幾次大規模的追逃行動,逃犯陳某常仍一直沒有落網,直到今年7月末,尚志市警方接到一條線索,在大連瓦房店有一名外來務工人員,很像逃犯陳某常。尚志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宋健拿出了這位務工人員的近照:「我們找到了他結婚證上的照片,和這張照片比對,五官上眼睛尤其眉毛都很像。」
7月30日,尚志市公安局抽調刑偵大隊、網安大隊的8名精幹偵查員組成抓捕組,到達大連瓦房店交流島,確定陳某常住在海邊一個小村子裡。刑偵大隊劉日欣說:「他住在村東側,後面就是一個果林,當時天已經黑了,地形不是特別好。如果說他逃進果林,那麼這個抓捕將會以失敗告終。」
整整一夜的蹲守,到第二天8月1日凌晨4點,陳某常家的燈突然亮了,接著有人影晃動,警方一舉抓捕成功。和陳某常住在一起的,是他逃亡時認識的新女友,倆人在一起生活了十年,女方卻始終不知道身邊這個人隱藏著那麼大的一個秘密。
回想當年,陳某常非常後悔,他說這一切緣於一段出軌的戀情,李某是小他十二歲的遠房表兄弟媳婦。夜航記者劉暢對本報記者說:「他們兩家住前後院,關係不錯。兩人是在九幾年好上的,那時候陳某常40多歲,開拖拉機,種地幹活。」
接受夜航記者獨家採訪時,陳某常交代:「(我們)倆人都有家,她兩個孩子,我三個孩子,有一回,我倆上山15里地拉苞米稈子,我也沒要她油錢,就這麼整出感情了,坐車的時候她就坐我駕駛座旁邊,我當時還挺害羞的。」
倆人好了幾年,陳某常的兒子20多歲要結婚了。「我這邊再不散,那我成啥了?我就跟她提出來,咱倆不行了。我做她工作做了很多次,甚至跟她男人說,『你快讓她跟我拉倒吧,讓屯子人笑話。』屯子人都很保守。但說啥她都不幹,她天天給我打電話,上我家大門口罵我,門前罵半拉點,後院罵半拉點,前後罵了半個月。」
更匪夷所思的是,陳某常出軌遠房表兄弟媳婦的事兒,他表兄弟竟然表示支持。「我媳婦不讓我去她家,他老公進來就給我媳婦倆嘴巴子。」在陳某常的單方面描述里,總是強調女方有多主動。但誰都知道,出軌這種事兒,一個巴掌拍不響。兩人「僵持」了一陣後,還是搬到一起過了。陳某常說:「我拗不過她,我不能因為我這點事兒把我姑娘兒子都影響了,出去和她過,總比她上我家『作』我兒女強。」就這樣,倆人拋棄了各自的家庭,一起四處打工為生,共同生活了四五年,感情時好時壞。陳某常回憶:「後來我倆在一起過的時候,她也不老實,有一次和一個男的在廚房抱著親上了。」
2007年正月十六,剛過完年,李某準備外出打工。陳某常回憶:「她說去綏芬河筷子廠打工,和幾個女的搭伴。趕上那兩天大雪,不通火車,她就在雙城車站待了一宿,過程中她給我來了個電話,她沒有手機,但我尋思,她管誰借的手機應該都正常。到綏芬河筷子廠後可能不太好乾,她就又走了,去東寧縣膠合板廠幹活,期間又用那個手機號給我打電話——她又搭上個男的。後來她約我,讓我拿兩萬塊錢去接她。」
2007年4月2日案發那天,陳某常把李某接回一面坡後,直接在親戚家吵了起來,倆人又鬧起了分手,氣鼓鼓走到了河邊。「(在河邊)她回頭對我咣一下子來一拳。她也不知道我帶水果刀,我也沒有尋思幹什麼,想照她臉劃幾下子得了。」陳某常就這樣闖了大禍,連夜出逃。仗著有點兒手藝,又肯吃苦,他四處打零工,長工不敢去,東干一家西干一家,過著朝不保夕的日子。
陳某常回憶:「這些年別說是警車了,我看見警察來查身份證都害怕,有一次查身份證正好讓我躲過去了,工友問我,我還強撐著呢:『都是當地人查不查怎麼的?』我本來就膽小,沒打過仗,也沒經歷過什麼陣勢,發生這事了,天天忐忑不安,給我悔的呀!警笛一響,後背哇涼!」
夜航記者劉暢對本報記者說:「有意思的是,在這麼擔驚受怕的情況下,陳某常還找了個女朋友,一過又是10年。我問他『吃了女人虧』了,為啥還找?他說就是想找個安身之處,有個女的才安穩。」
據了解,陳某常是近期尚志市公安局抓獲的第32名逃犯。尚志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宋健介紹:「自公安部雲劍行動部署以來,尚志公安局精心部署,嚴格落實各項措施,現在共打掉電信詐騙窩點兩個,破獲電信詐騙類案件一百餘起,抓獲在逃人員32名,其中命案逃犯兩名。」
令人感慨的是,這兩個「老年」逃犯有著相似的境遇,都曾為情所困,都對昔日情人痛下殺手,如今他們都已經六七十歲了。同時他們用自身經歷現身說法,逃亡的日子不好過,不如早日投案自首,起碼可以不再擔驚受怕、求個心安。 本報記者 李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