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11種收入不用繳納個稅!網友:這下可以放心了吧

2019-07-25     深藍學府

眾所周知,繳稅是我們每個人都有義務去履行的事情,任何偷稅漏稅的行為都違法的。但是每個月繳稅的時候,你是不是也一樣感覺心在滴血?雖然今年1月1日起個稅改革政策,將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調高到了5000元,同時 還推出了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政策,實實在在地體現了我國個稅政策的越來越公平和完善。但是對於繳稅,我們肯定是希望繳納的稅款越來越少的。除了平時的工資收入以外,有的人也會擔心工資以外的收入要不要納稅呢?近日財政部和稅務總局就針對了這種疑問,發布了《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在此次公告中也帶了關於個人所得稅繳納的好消息,公告中明確指出有11種收入不用繳納個稅!網友:這下可以放心了。

一、房產無償受贈3種情況可免所得稅

在新的公告中,房屋產權所有人將資金的房產贈予他人,受贈人在這3種情況下開業免除繳納個人所得稅:

1、受贈人是原房屋產權所有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受贈人是對原房屋產權所有人承擔了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受贈人是原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後依法獲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但是如果受贈人在受贈房產之後,將房產轉賣出去,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偶然所得」是稅率是20%。也就是說父母可以將自己名下的房產無償贈予孩子,贈予的時候父母孩子都不交稅,但是如果孩子在之後要把房子買了,則需要繳納20%的偶然所得稅。

二、部分網絡紅包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現在像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電商平台紅包等網絡紅包越來越普及,不僅有親朋好友之間的互髮網絡紅包,還有一些企業通過髮網絡紅包做促銷活動的,那麼這些網絡紅包要不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對此《公告》指出,網絡紅包要不要收個人所得稅的從紅包的性質上來判斷,親朋好友之間互相贈送的網絡紅包不在個人所得稅徵稅範圍之內。但是個人取得的企業排放的現金網絡紅包,則應該按「偶然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稅款則是由發紅包的企業代扣繳納。也就說你在618獲得京東大紅包,是需要繳個人所得稅的,但是京東也就給你代扣繳納了。另外,企業贈送的有折扣或折讓性質的網絡紅包,包括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也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搞不懂自己一個月應該交多少稅的,可以用個人所得稅計算器算一下

三、解除商品房買賣違約金不繳個稅

除了上述所說的幾種情況,還有6種情形也廢除了個人所得稅繳納。比如房地產公司因為雙方協商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而向購房人支付的違約金也是不用繳納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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