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領導要敬(並非職場潛規則)

2019-10-27     老秘網

直接領導要敬(並非職場潛規則)

作者:張傳祿


參加過飯局的人,大都聽到這樣一句戲言:「直接領導不敬,早晚是塊心病。」這看似調侃的話,並非厚黑潛規則,而是機關和職場與領導相處的真學問。

領導,是由非直接領導和直接領導構成,通俗點說,是由「縣官」和「現管」構成的。

如果你在機關工作,「縣官」是指單位主官、副職領導以及部門領導等,「現管」是指頂頭上司,比如組長、股長、科長、處長、局長等。

我國有句俗語說,「縣官不如現管」。

部隊也有俚語說,「要想乾得好,班長得彙報。班長不彙報,連長怎知道?

一個人在工作中,和直接領導打交道最多,「直接領導要敬」的道理不言而喻。

敬,就是對領導要尊敬、恭敬。人們經常講夫妻之間要相敬如賓,熟諗近密的夫妻,彼此之間還需要講究「敬」,才能美好長久,造福家庭,何況同舟共濟的領導與被領導?嚴格地講,敬的效應不僅是付出,更是回報。「我敬他一尺他敬我一丈」。尊敬別人也就是尊敬自己,不尊重別人其實是不尊重自己。

尊敬領導的理由絕大多數人都懂得,但不一定都能夠做得恰到好處。那麼,如何才算是對領導的真正尊敬呢?

一要有領導意識。

在機關工作經常與領導打交道,甚至同甘共苦,同吃同住同勞動,彼此非常熟悉。也許有人認為,熟悉了關係好處,生疏時關係難處。實際上恰恰相反,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生疏時處理起來比較簡單;熟悉了,倒是要特別講究分寸和藝術。

為什麼呢?首先,和領導熟悉了,思想上容易鬆懈麻痹,變得不謹慎起來,變得隨便甚至「放肆」起來,話也多了,事也多了,一旦把握不住,許多問題和毛病就跟著來了。其次,領導對你信任了,使用的就多了,如果你沒有足夠的智慧和知識儲備,就可能出現「江郎才盡」的窘境。再次,和領導熟悉了,接觸的層次高了,面也寬了,了解的情況也多了,需要處理的關係也更加複雜了,搞不好就會糾纏其中難以脫身。處理這類關係,從根本上講,就是要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謹慎、謹慎、再謹慎,切不可忘乎所以,飄飄然。

這裡所謂「有領導意識」,就是不論你和領導的關係多麼密切,領導就是領導,被領導就是被領導,這個意識要非常強。一般來說,單獨相處,可以比較隨便,在公開場合,要正正規規,即使領導和你開玩笑,你也要莊諧適度,禮貌又不傷氣氛。越是和領導熟悉,越要體諒領導的難處,不要給領導出難題,也不要因自己的一些瑣瑣碎碎的私事去麻煩領導。領導交辦的事情絕對不能馬虎,要認認真真,有板有眼地去完成,並且要有迴音。此外,不能打著領導的旗號為自己辦私事,領導的事就是領導的事,自己的事就是自己的事,這要分得很清楚


要有距離意識。

距離產生美。人和人之間的交往,也不是一帆風順的。同人的命運一樣,沉沉浮浮,起起落落,有道是親近生狎昵,再好的關係,也應當保持著一種若即若離的適當狀態,否則便會失去尊重。

機關幹部與領導相處,要學習地球與太陽相處的智慧。據科學家研究,如果地球離太陽再近1%,那麼地球將成為一個火球,烈焰騰騰,生命將無法存活;如果地球離太陽再遠3%,那麼地球將成為一個冰球,生命同樣無法存活。也就是說,在巨大的太陽系中,只有地球運行的軌道這狹小的空間,才適合生命的生存。否則,只要離太陽再近或再遠偏離太陽一點點,地球上的生命將不復存在,地球將成為一片荒蕪、毫無生機的星球。太遠了不行,太近了也不行,可見恰當的距離是多麼重要。

那麼,我們與領導的距離怎樣才算恰當?一是不摻和領導的家務。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清官難斷家務案。家務事是最難處理的事情。作為部屬,無論你和領導的關係多好,無論你對領導多麼關心,一定不要摻和到領導的家務事之中。二是不迎合領導的嗜好。嗜好這個詞,多指不良的特殊愛好。領導也是人,是人就有自己的嗜好,這是很正常的。但是作為部屬,不能投其所好,刻意去迎合領導的嗜好,助長領導的不良嗜好,以致影響到領導的形象和威信。三是不傷害領導的面子。工作中無論出現什麼樣的不同看法,無論有千萬條客觀理由,都要注意控制好情緒,不能和領導把關係搞僵了,工作中的疙瘩好解,傷及感情的事就難辦了。因為工作傷了感情,撕破了臉皮,就像地球遠離太陽4%,形成冰球效應,就無法在一起共事了。

所以,與領導在工作上出現分歧,既要在思想上消化,保持同領導繼續討論的機會,更要在行動上按領導的決定堅決執行,特別要防止過激的言行傷害領導的自尊心和面子,正確的態度是,講得通的可以儘量講,講不通的要暫時擱置起來,待以後尋找更好的時機解決。這樣做,不僅是一種禮節,也是一種覺悟、修養和紀律。

要有掩護意識。

看過戰爭片的人都知道,戰場上,每逢遇到炮彈、手榴彈襲來的危機關頭,指揮員身邊的戰士總是奮不顧身地把領導撲倒在地,用身體掩護領導的生命安全。戰時的這種「掩護意識」也適用於平時。因為在日常工作中,會經常遇到棘手問題的處理。這類問題一般具有複雜性、嚴重性、敏感性的特徵。為領導分憂,把擔風險、得罪人的事情辦好,是我們機關幹部的職責所在。

對領導的掩護意識,可以具體為「三個作用」:一是當領導不太清楚下面的事情,或者下面不太領會領導的意圖時,應多做溝通的工作,起到橋樑作用,使上下之間協調一致。二是當貫徹涉及諸如職級調整、紀律處分、進退去留等切身利益的組織決定時,應多做疏導工作,起到必要的掩護作用,不能動不動就把領導推到第一線,以使工作留有迴旋餘地。三是當領導的意圖與下面的實際情況不符而產生強烈反應時,應多做化解的工作,起到緩衝的作用,並及時查清情況,提出建議,力避產生對立情緒。

四要有本分意識。

怎樣守住本分?首先有一個認識問題,機關幹部確實需要積極主動的精神,既能辦文、辦會、辦事,又能出謀獻策,為領導拾遺補缺,為下面排憂解難。但是,機關工作是服務領導,而不是實行領導;是輔助決策,而不是做出決策,發揮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絕不是可以越權行事。所以,什麼時間辦什麼事,什麼場合說什麼話,要做到心中有數。總得來講,在領導面前,未經核實的情況不能亂講,沒有依據的意見不能亂提;在機關不能炒作未公開的領導意見,不能背後說三道四;到基層講話辦事也要注意分寸,不能盲目迎合一些消極情緒。

總之,機關幹部與領導相處,考慮問題一定要細膩一些,領導畢竟是領導,什麼時候也不能把關係搞紊亂了。關係正常規範,感情密切長遠。最常見的這幾種不正常關係一定要警惕:對領導唯唯諾諾,甚至阿諛奉承,猶如「主僕」關係;對領導敬而遠之,不敢直言相諫,好像「貓鼠」關係;認為是領導面前的「紅人」,能讓領導言聽計從,看作「哥們」關係;把分管的業務看得很重,不願讓領導當家插手,領導處事還得跟他商量,成了「協作」關係;對領導的指示堅決不執行,或者所提意見建議得不到領導批準時,就發牢騷、講怪話,顛倒了上下關係。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wggOD24BMH2_cNUgod2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