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時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從藝爆紅,親生父母來認親,結局很無奈

2019-06-30     小梅妹說說娛樂

三歲時被父母拋棄,長大後從藝爆紅,親生父母來認親,結局很無奈

這樣的故事在社會上也是很多的,可在娛樂圈裡卻極為鮮見。說從小被父母拋棄了,長大以後成為了當紅藝人,父母便來認親。聽起來像個故事,可事實真的存在,而且就在娛樂圈裡的韓國藝人。這個藝人叫金在中,他是「東方神起」的主唱。這麼一說,大家恍然明白了,原來是那個帥氣的黃頭髮。

說起「東方神起」, 似乎年輕人都知道,這是紅遍亞洲的一個男團,男團的主唱就是金在中,他17歲出道,用了僅僅兩年的時間,就成了全國炙手可熱的星星,而且「東方神起」團隊的顏值都是非常高的,他們一出場,女孩子們一定會尖叫。

可金在中的身世別人並不怎麼知曉,他原來的名字叫韓在俊,在三歲的時候,你父母離婚,當時的他判給了母親撫養,可母親不願意撫養他,就把他給拋棄,就給村裡的一個「金」姓人家撫養,從此他的名字就改成了金在中。金太宗是長大以後才知道自己這個紳身世的,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這對於他幼小的心靈是個很大的陰影。

儘管在金家生活的非常好,養父養母,還有金家的幾個姐姐都像親人一樣對待他,大家都寵他,所以他的生活環境非常好,他有唱歌的愛好,父母和姐姐都大力支持,並給他鼓勵,這才有了他17歲就能出道的理由。成為了選秀節目的練習生,於是他抓住了這個機會,從千萬練習生中脫穎而出,成為了當年火遍亞洲偶像男子組合「東方神起「的主唱。無數個的粉絲。

可就在這個時候,他的親生父母出現了,來認這個被拋棄的兒子。想想都很可笑,當初說什麼也不要,現在金在中出了名去找上門來認領,說他是人渣一點兒都不為過,為人怎麼能這樣。可身為藝人的金在中,並沒有那麼絕情,雖然他們沒養自己,可還是生了自己,自己不應該在仇恨中,應該學會感恩,於是和親生父母簽署了,「孝順雙方父母「的協議,也就是說,金在中得負責給親生父母和養父養母養老。

這一個協議的達成,讓金在中的粉絲翻倍,因為他是一個性情中人,以德報怨,前途不可限量。大夥認為金在中的做法對嗎?如果你有不同意見,在評論區留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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