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鹿寨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小蠅巨貪」職務犯罪案,該案涉案數額巨大,是該縣涉職務犯罪金額最大的案件。
鹿寨縣檢察院指控
被告人楊某曦與鹿寨縣寨沙鎮中心衛生院於2017年5月簽訂聘用合同後,抽調到鹿寨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以下簡稱縣衛計局)財務股從事財務出納工作。
2018年5月,聘用合同到期後,雙方未及時續簽合同,楊光曦繼續在縣衛計局從事出納工作。2017年9月起,楊某曦利用職務便利及單位管理、會計監督、請款審批等方面存在的漏洞,私自將單位印章和會計個人印章加蓋在轉帳支票上,先後多次將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9846220.70元(其中涉及扶貧資金100餘萬元)私自轉帳至其個人銀行帳戶,用於網絡賭博及個人消費,已歸還335000元,案發前仍有9511220.7元未歸還,2019年1月,被告人楊某曦在家人的陪同下主動到鹿寨縣監察委員會投案。
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楊某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且挪用公款數額巨大不退還,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在合議庭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就本案的犯罪事實、量刑情節及相關證據進行了充分質證,被告人楊某曦表示認罪,也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懺悔。該案將在合議庭評議後擇期宣判。
| 來源:微評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