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第四季度向社會公布用人單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公示
根據《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9號)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的懲戒,強化社會輿論監督,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現將2019年第四季度在我市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14個單位向社會予以公示(見附件)。
用人單位如對公示內容有異議,可向十堰市勞動保障監察局反映。公示時間10個工作日。
聯繫電話:0719-8653297
十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