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將開庭:這20年是否還有其他命案

2020-12-19     案件勞聞

原標題:勞榮枝案將開庭:這20年是否還有其他命案

據了解,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在近日發布《開庭公告》,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定於2020年12月21日上午09時00分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凡年滿十八歲公民,可參加旁聽。

在勞榮枝男友印象里,勞榮枝穿著很講究的,生活有品位,家裡養了2條狗,自己喜歡彈鋼琴,也喜歡去畫廊畫畫,還專門學過小提琴。此前,當朋友問到她過去的事情的時候,她往往一帶而過。在幫男朋友看店的時候,由於男朋友店鋪生意不太好,所以勞榮枝寧願自己每天多辛苦點,也不願意再增加開支聘請員工,所以到現在她男朋友還非常想念她,希望不是死刑。

現在只是看到報道,並沒有深入地閱卷,所以說法不一定準。單從報道出來的情況來看,勞榮枝一定會被判死刑,而且是死刑立即執行。我國刑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同時,我國刑法現在能夠判處死刑的罪名還保留有46個。所以從刑法來說,必須是犯了能夠判死刑的罪,且罪行極其嚴重,才能夠被判死刑。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

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具體的司法解釋來定義什麼是「罪行極其嚴重」。我國判處死刑案件,即使經過了一、二審,還是都需要通過最高人民法院覆核,因此,「罪行極其嚴重」可以從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中得到答案。

2015年2月19日,賈敬龍因舊村改造糾紛使用改裝的射釘槍將北高營原村主任兼黨支部書記何建華殺死。2016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賈敬龍的死刑,核准的理由是:1、預謀報復,主觀惡性極深;2、持槍作案,手段特別殘忍;3、殺人後持槍抗拒群眾抓捕,人身危險性極大;4、刻意選擇在春節作案,犯罪情節和社會影響特別惡劣。

這四條,從主觀和客觀兩個方面總結了適用死刑的標準,符合我國定罪量刑講究主客觀一致的做法,可以說是現在我國故意殺人罪會被判死刑的參照。

那我們再來看勞榮枝的罪行,在這裡就不詳細講述了,各位可以自行搜索。勞榮枝和其男友法子英先後在三地殺害七名被害人,說她主觀惡性極大、人身危險性極大,一點也不過份,而且法子英被抓後,她潛逃二十年,沒有自首,說明沒有一點悔意,從主觀上來看,符合死刑的條件。從報道中描述的殺害七名被害人的情節來看,可以說手段極其殘忍,特別是殺害一家三口,更是不可理喻。如果說在三地殺害七名被害人,都不能確定是犯罪情節和社會影響特別惡劣,那誰來告訴我,還有比這更惡劣的嗎?這樣的殺人人數,恐怕在中國的犯罪案例中,都能夠排到前面。

故意殺人罪能夠被判處死刑,而且她還有可能涉嫌綁架罪,這也是要判死刑的罪名。勞榮枝的罪行也達到極其嚴重的程度,其同夥法子英已經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所以她被判處死刑也在預料之中。

勞榮枝這20年是否還有其他命案?

潛逃 20 年的逃犯勞榮枝在廈門某商場被抓獲作為公安部督辦的大案要案,23年來警方一直持續追逃勞榮枝。近幾年,警方赴各地排查容貌疑似勞榮枝者的線索幾十條;並通過提取勞榮枝直系親屬DNA,勞榮枝如今的樣貌與20年前差別不大。對抓捕尤為重要的是,南昌警方近年將勞榮枝直系親屬的DNA錄入全國公安機關DNA資料庫應用系統,推動偵查工作進行。

法子英落網後,說了不少假話。他所攜帶的身份證是假的,最初交代的名字和住址也是假的。警方依他口供前往核實,無功而返。「他身上蠻多假身份證,那時候做假身份證很普遍。他們倆到一個地方就用一個身份。」她20幾年時間,是以什麼為生的?搶劫的錢應該早花光了!她基本上應該用的是假身份證,非固定工作,可能是賣淫,或者混跡於夜場等?

在逃亡生活中,勞榮枝曾在酒吧兼職,從夜晚十點至凌晨兩點,因為是兼職,酒吧並沒有人知曉她的真實身份,因擅長交際,她常常能收到高額小費,一個月收入過萬。被抓獲時,勞榮枝正在某購物廣場名表櫃檯做櫃姐、幫助男朋友看攤。

首先到底能認定幾起案件她參與其中至關重要。和她情況最類似的,是哈爾濱碎屍案的戢紅傑,該案性質比這個案子還要惡劣的多。殺十人攪成肉泥。至少有五六起案件她參與其中。戢也是充當僚機角色,物色作案對象。另外戢紅傑施虐成性,罪惡深重。但碎屍案證據難以獲取,最終該團伙法院只認定了兩起碎屍案。而首犯,她丈夫楊樹彬又大包大攬,認定的兩起案件她都沒參與。她最終活了下來。

勞榮枝案關於犯罪部分的報道有個特點,如今焦點是勞榮枝,可犯罪過程里除了勾引部分,其它部分很少能看到勞的具體作用。應該是法攬下了罪行(也有可能有證據,但目前階段不便披露)甚至可以設想勞如果反審訊經驗足夠豐富,咬定是被法脅迫的(前提警方確實沒掌握關鍵證據)。

這些年代久遠的案件,如果罪犯在逃亡歲月確實夾住尾巴做人。考慮案件影響已經貶值,如今惡性連環犯罪的形勢也不像當年那麼嚴峻。在少殺慎殺的大趨勢下,會考慮給個死緩留口氣。這些年幾起逃匿多年案件的罪犯,都獲得了死緩。艾宏光涉案三條人命,死緩。陳洵敏兩條人命,中國最大運鈔車劫案首犯,死緩。勞要是這二十年確實老老實實,未必不會刀下留人。

所以對判決結果也不太樂觀。 雖然全國人民都知道她是法子英的同夥,但是當年的案件都沒有第三個同夥,也沒有倖存下來的受害人,加上法子英被槍決前把所有的罪行都攬在自己身上,如果勞榮枝不傻的話,死刑是不太可能了。 客觀證據方面更不樂觀,甚至即使在當時作案的刀上找到勞榮枝的指紋,也不一定能定罪,畢竟這個證據隨便編個說辭就能推的一乾二淨。 不管是個什麼結果,還是先向合肥,廈門,溫州三地的警方致敬。 至於結果麼,從感情上我希望她判處死刑,雖然我知道無期或者死緩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12月17日澎湃新聞報道,身背7條人命逃亡20年後落網,備受關注的勞榮枝案又有新進展。澎湃新聞從案件被害人陸中明妻子和代理律師劉靜潔處獲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於12月21日開庭審理此案,勞榮枝被控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和搶劫罪三項罪名。 據南昌中院官方微信消息,9月1日,南昌中院依法受理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綁架、搶劫罪一案,並於當日下午,向被告人勞榮枝送達了起訴書副本。 送達起訴書時,法院依法告知被告人勞榮枝除自己行使辯護權外,還可委託律師等辯護人為其辯護。被告人勞榮枝表示,其自願接受偵查、審查起訴階段法律援助律師繼續為其提供辯護。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1月28日,勞榮枝在福建廈門落網,此前她已潛逃20年。

目前警方披露的案情很少,有些細節根本沒提,比如說勞榮枝騙被害人到出租屋內,就這一項就可以神逆轉。如果是勞榮枝當面用語言欺騙並親自將受害人帶到出租屋內的話,那就是參與犯罪。

但要是打電話呢,打電話將受害人騙到出租屋內呢。現在勞榮枝完全可以說當時在打電話時是被法子英逼迫的,反正現在受害人和法子英都嗝屁了,而且當年法子英還故意保護勞榮枝拖延警方,由此可見她們很可能在當初就制定了防禦辦法。

還有一點大家別忘了,當年的白寶山案。白寶山的女人謝宗芬在白犯案期間明知白寶山在進行犯罪,還幫助白寶山轉移武器,協助踩點,事後還分了贓款。即便是這樣最後謝宗芬也才判了13 4年吧,現在都應該出來了吧。當年的法律可比現在要嚴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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