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名華人老太,16年前通過偷渡到加拿大,提出難民申請遭加國政府駁回,並於近日被遣返回中國。
法庭文件顯示,葉女士於1951年9月8日在中國廣州出生。1995年6月,她到秘魯與丈夫團聚,並在2003年11月藏身在一輛貨車尾部,從陸路非法偷渡進入加拿大,然後提出難民申請,但是在2006年她的申請被拒。
葉女士繼而上訴法院,表示自1995年離開中國前往秘魯,在中國的戶口早已被註銷,回去很可能流落街頭。
而且她信奉基督教,返回中國後會有麻煩。
但是負責該案件的法官表示,申請人未能證明,如果她被遣返中國,會將她置於死亡,極度酷刑或不人道對待的險地中。
況且在基督徒在中國生活也不是什麼難事,宗教信仰對她並無影響,因此申請人的上訴未能得到批准。
今年10月16日,葉女士收到通知,10月30日將執行遞解令。
10月22日,葉女士要求CBSA延遲執行遞解令,稱自己背痛,而醫生也表示她不適合坐飛機。
但是法庭依舊駁回了,她重申遞解令的申請。
在過去兩年里,有超過5萬人通過偷渡進入加拿大,並提出避難申請。
去年,加拿大政府承認,這些非法入境加拿大的非法難民中,90%以上不符合難民申請。
但是已經被驅逐的人不到1%,而且因為整個審理和驅逐的過程很漫長,新的難民也在源源不斷加入加國。
此外,今年10月,目前已經發出4萬8千份針對非法偷渡的遣返逮捕令,但是如果找不到當事人,逮捕令就跟廢紙一樣,最終不得不取消。
卡爾加里黃家山大學教授卡里·桑德伯格曾經是一位邊境監察官。
桑德伯格表示,一般來說,他們就是坐在辦公室打電話,給那些被勒令出境但是消失的人,這些人的朋友、同事等等,或是搜查其他國家的犯罪記錄和入境記錄,看看那些被下令出境的人有沒有悄悄地乖乖離開加拿大。
這意味著,非法入境的逮捕令就是嚇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
執法全看緣?
只要案件不涉及犯罪或者國家安全,他們「審核」之後,就可以取消逮捕令,無需真正確認涉案者是否離境。
雖然CBSA的發言人表示,邊境的官員在取消逮捕令之前,會動用一切手段,盡職盡責的調查。
但是他們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逮捕令被取消了,有多少黑戶口還在加拿大某個角落生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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