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旗回屯之呼蘭篇

2020-03-15     滿族文化網

(呼蘭西崗公園)

編者註:松額里先生對滿族文化和京旗屯墾的滿族歷史非常有研究,松額里先生陸續寫出有關京旗屯墾滿族歷史的系列文章:

2月18日發文章《哈爾濱雙城滿族的歷史》,

2月19日發文章《京旗回屯雙城堡始末》,

2月20日發文章《雙城堡有左中右三屯》,

2月21日發文章《富俊將軍建立雙城堡》,

2月22日發文章《富俊修改八旗屯墾雙城章程》,

2月23日發文章《京旗屯墾雙城堡》,

2月24日發文章《滿族發展史:大金國與中原的邂逅》,

2月25日發文章《雙城堡屯墾之熱河奉天遷移而來的旗人》。

2月27日發文章《滿族文化記憶——長白山幾道溝》。

3月2日發文章《京旗回屯大事記》。

3月11日發文章《雙城堡滿族崇拜祖先供奉「洋房子」》。

3月12日發文章《京旗屯墾的雙城堡行政區劃變更》。

3月13日發文章《雙城堡屯田概略》。

(呼蘭天主教堂)


京旗回屯呼蘭——

道光朝以後,京旗生計愈加艱難,除京旗自身原因外,與社會環境有著很大關係,內憂外患。咸豐同治兩朝可謂多事之秋,除了太平軍,還有黃淮流域的捻軍,白蓮教以及兩粵閩台的天地會,西北阿古柏並據新疆,陝甘回漢反滿軍,西南貴州苗教,雲南回族反滿。叛亂使各地人口減少,漕運中斷,京師糧價上漲,京旗生計更是雪上加霜。兩次鴉片戰爭的巨額賠償也是財敗民窮,旗餉不能按時按量發放,窮困入不敷出,八旗兵丁與朝廷矛盾與日俱增,無計可施的情況下,京旗回屯之議再次被大臣提起。

光緒二年(1876)四月,朝廷諭軍機大臣等「現聞東三省所屬各城,尚有可耕地畝,現在京旗戶口愈增,生計困苦,如將八旗官兵願往者,分次撥往,簡派大員督辦屯田事務,會同該將軍經理,是否可行,著崇實,穆圖善,豐紳查明除系本省旗人產業及流民認種業經升科,並前系隱種現辦升科外,其餘可耕之地確查地方頃數,繪圖呈覽,並體察情形有無窒礙之處,據實具奏」。

為什麼朝廷此時有提出此事,除了京旗在京確實生計艱難又無其它出路外,更重要的是朝廷不願輕易放棄對旗人的控制,更不願無償地撤銷封禁的藩籬。在迫於形勢不得不將東北大片土地放墾給民人的同時,還千方百計設法為旗人,特別是京旗留下儘可能多的土地。

這種動機從東北放墾時各地都留有相當一部分「八旗生計地」的做法上即可清楚的看出。然而,此時的東北已經很難再找到成段的肥沃閒荒。盛京地區早在乾隆朝就已無地可墾,吉林也只有零星片段地,寧古塔楊木頂前陽至小人口等處地方,約有可墾閒荒十餘處,琿春所屬和西赫路,鳥郎阿哈達等處,山場遼闊,地面平坦堪以開墾,伯都訥除道光五年(1825)間建立新城局外,「其餘各處,均已陸續出放升科,別無可墾閒荒」。

雙城堡有餘存未撥京旗地一萬五百七十垧。而且,經過核查,發現這些地段均不適合京旗移墾,寧古塔所報之地均系隔山越嶺,零星不成片段,且此處與琿春地處邊疆,孤懸東隅,以東又與俄國搭界,伯都訥,雙城堡的土地本地旗丁均已墾種多年,忽然撤地諸多不便,因此這時吉林也已無法移駐京旗了。在以往人煙稀少的黑龍江將軍轄區,可墾之地亦屬寥寥。布特哈,呼倫貝爾二處在省會西北,風高土薄,並無承種公田,基本以遊牧打牲為業,齊齊哈爾,黑龍江,墨爾根三城土地更薄,五穀欠收,除各城附近鄉村,旗營,官屯承種公田及各閒散耕種地畝外,所餘閒荒無幾,其距城較遠地方,概多砂石山嶺,難以墾種,唯在呼蘭有「十餘年前所采備撥京旗荒廠一段,僅能安三百戶,因乏款未能舉辦招墾,蓋房,穿井,置備牛具,籽種等事,其地依舊封禁,尚促備撥京旗」。

於是,京旗的最後回屯地點就選在黑龍江省的呼蘭。

呼蘭,滿語「煙囪」的意思,康熙二十二年(1683),「設呼蘭八卡倫,其一在呼蘭口子地方置煙囪以為炊,遂以為名,而官書亦沿之」。其有廣,狹兩意。狹意是指呼蘭城,廣意是指呼蘭城守尉所管轄的廣大地區,袤五百里,廣一千餘里,包括巴彥蘇蘇(巴彥縣)和北團林子(綏化)等地。

早在乾隆初年,查郎阿,阿里袞等踏勘東北地畝準備移駐京旗時,就已相中了這塊周五百餘里的地方,並曾打算「各處可墾地畝,俟拉林等處由京旗移駐者屯種有效,均次第舉行,自應將呼蘭地方留為在京旗人屯墾」。

後來拉林的回屯未能如預期般成功,呼蘭一地的回屯自然也就提不上日程。到同治元年(1862)特普欽籌劃移居京旗屯墾時,在呼蘭城以北百里內外,濠河以北呼蘭河以南接連旗屯,採得平坦荒廠一段,約可屯田十處,分撥京旗散丁三百戶,並籌劃了回屯辦法,「其安設之先撥,仿照前吉林將軍富俊奏辦雙城堡移駐京旗閒散屯田章程量為變通,預招民戶代墾,每戶從優擬給荒地七十垧,俟京旗到屯,每戶撥領熟地十五垧,荒地二十垧,俾旗自種,永遠為業。餘地三十五垧作為該民己產,每垧先納心紅紙張京錢六十文,不交押租,至第六年升科,每垧仍征大,小租京錢六百六十文,維時本地尚無外來佃民,若照章由盛京,吉林遷移屯丁教墾,未免過費,擬請由本省招民試辦,仍恐裹足不前,並請從優將京旗每戶應領額牛先給代墾之民,每戶二條,助其耕作,自京旗到日,隨熟地並交,請照本處承種公田,官莊之例,每年撥給補買倒斃牛銀一分二厘,俟交還後停止。

其鋤犁,籽種具令該民自備,以期節省,自應酌給代墾之民搭鋪,穿井銀兩,並為京旗預修房舍置辦牛隻,農器,碾磨,家具,雇覓工價等項,每戶需銀二百五十兩零,以三百戶約計共需銀六萬一千五百餘兩,因無款所籌,擬以彼時所招佃民承種官荒十餘萬垧,核至同治五年(1866)六年(1867)間升科,每年應徵租錢七萬餘吊,並以後陸續招墾官荒,屆限升科租項,如有成數,再奏請作為招民代墾,預蓋房舍之費,備京旗屯田」。然終因無款所籌,京旗回屯之事被擱置。

(蕭紅故居)

待到光緒二年(1876)朝廷才正式著手在這裡移駐京旗的時候,這塊寶地已經恭候京旗一百多年了。光緒三年(1877)五月始,專門設立了京旗界界官來勘丈京旗地界,「查勘留備安置京旗公所地方及屯基地畝,挖堆,標記……,如有不遵,硬行偷占,竊開,平毀堆記者,著即拿獲治罪,並將京旗地界外余荒,一律查禁。」後因擔心官員等久而懈生不能親詣地所,八月,再次「指派該處左領烏爾鄉額,帶兵趕緊親臨京旗荒場並四周荒界,認真實力周查,倘有上項私占,盜賣,搭鋪,平堆等弊,即將民戶驅逐,房間拆毀,地畝拋棄,絲毫不准展開其間。如有不遵之輩,著該左領烏爾鄉額按名緝拿,解交該尉衙門,從重究治,以儆效尤而清禁界」。

之所以有如此嚴厲規定,主要是因為原先預留的京旗荒廠處在開放民墾的地界內,自然會有一些民人侵占。此令下達後,相繼查出留備京旗界段封堆內外,有紅黑民戶除升科之外,蓋房,占荒,開地者六十六戶。光緒四年(1878)再次清查拆逐,然民戶總以現時冰雪在地,無處遷移為託詞,驅之不走。同以往兩次京旗回屯一樣,這次京旗們也是不可能親自去開荒種地的,仍然需要有人來代墾。但此時的東北,尤其是在為京旗預留的地界內同以前大不相同,漢族流民日益增多,且驅之不去,因而,朝廷決定,「將京旗荒廠旗民間招,待墾成熟以待遷撥,先擇續編有力旗戶安置代墾,如不足數,再選附近有力居民湊足三百戶,為京旗開先」。

光緒三年(1877)五月協領博棟阿等遵照奏章勘丈出可供代墾丁,民三百戶耕種的屯田地畝二萬一千垧,除房,圍,井,道,牧場俱留備在外,又查有水澈現出可墾地兩萬餘垧。

光緒四年(1878),按照所留圈內分安二十屯,編為鑲白,鑲紅,正藍,鑲藍四旗,每旗五屯,每屯撥駐京旗十五戶代墾十五戶,所有京旗與代墾旗丁共六百戶,均歸北團林子委協領管束。旗丁民佃之應招者每戶各准領地七十垧,以三十五垧緩限五年後升科,以二十垧照章每垧先交官租錢六百六十文,其餘十五垧作為該旗丁,民佃永遠恆產,其旗丁,民佃京旗代墾之地各三十五垧,並不助給牛犁,俟七年後,交京旗管業。倘七年不到,即令按垧交官租,不交押租,亦不助給牛具,房井等費。

這些代墾民丁的待遇,比起雙城堡那三千名本地屯丁來,已經差不多了,非但沒有遷費銀兩,尚需預先繳納官租錢。七年後,即光緒十一(1884年),這些民丁代墾成熟之地已有一萬垧,於是著手移駐京旗。但是每戶蓋房,穿井,置備牛具需銀二百五十兩,以三百戶計之,尚需六萬一千五百餘兩,對此巨款,黑龍江無法籌備,因此,黑龍江將軍文緒奏請「將銀兩先行發給,以便購料建房,置辦一切」,以免臨時貽誤。不過,後來移駐的人數較少,京旗僅需兩千餘兩銀子,這筆款項就由黑龍江將軍給發,作為正項開銷。

光緒十年(1884),屆移撥京旗之年,結果只有鑲黃,鑲紅,正紅,鑲藍等四旗十戶共二十八名願往,後又因鑲黃旗蒙古玉安左領下護軍興保病故,因此,實際前往呼蘭者僅九戶共二十六人,為其建蓋房屋,置備牛具等項具體又北團林子委協領常德及奉派安插京旗修理房間委員左領音登額置辦。光緒十年(1884),京旗未到前所修房間,置買家具一律完竣。京旗到後,光緒十一年(1885)又將未來得及修建的院牆修好,各種費用用銀一千八百九十九兩多,這就是為這最後九戶京旗的花費。

光緒十年(1884)九月,九戶回屯京旗出邊低黑龍江將軍轄區北團林子。因「時值隆冬,新蓋房屋寒冷,委協領代為租房暫寓,由官籌發價值,俟明春天氣和暖再移新屯」,每戶並籌給小米一石,高粱米一石,粳米五斗等,足供半年之用,俟開春到屯後,即令代墾之戶將熟地三十五垧交其查收,自行耕種,不准出賣,以基永業。歸入該處旗檔管轄。值此,一場轟轟烈烈的移駐京旗計劃,也是最後一次,僅以移駐九戶而草草收場。


作者松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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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vBEf33AB3uTiws8KDe2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