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無證駕駛半挂車!

2019-08-22   石嘴山公安

無證駕駛半挂車!

8月14日11時許,大武口交巡警大隊正在轄區開展大型貨車交通糾違時,一輛寧E***56號紅色重型半掛牽引車牽引寧D**56掛紅色重型倉柵式半挂車,開進了糾違組位於星光大道與金山路路口向西50米處的工作點位,司機蘇某某下車時只給民警出示了機動車行駛證,當民警要求蘇某某出示其駕駛證時,蘇某某顯得很尷尬,他告訴民警自己沒有駕駛證。

原來,蘇某某開始坐在副駕駛的位置,他和該車的司機從固原去往惠農區送貨,由於途中司機臨時有事,蘇某某便「自告奮勇」地擔起了送貨的任務,然而他壓根沒有考取過機動車的駕駛證,剛剛接手駕駛席開出去僅幾公里就遇到了大武口交巡警大隊的執勤民警。

銳 評

看到此文,編者背後冒出整整冷汗,小蘇膽大包天亦!這種貪圖一時之快,不計後果的危險駕駛,我們交警做到只能是:一經發現,定當從重從快處理。

九年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而今偽造駕證「從頭越」

8月9日下午,交警二大隊在開展稽查布控期間,稽查布控系統報警稱一輛寧BCLXXX小型轎車預期未審驗,遂攔截嫌疑車輛對該車進行檢查。

細心的民警發現該證件號為前四位為「6462」,與寧夏居民省份證號不符,很明顯存在造假嫌疑。隨即民警要求韋某某出示居民身份證,韋某某以身份證未帶為由企圖矇混過關。對此,民警通過公安內網比對後確定該韋某真實姓名為董某某。在證據面前,董某某對其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和駕駛證被吊銷期間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經查,董某某在2010年8月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駕駛證被公安交管部門吊銷,為了出行方便,自己從網上找人做了一個假駕駛證,沒想到「栽」在火眼金睛的交警手裡。

銳 評

9年前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後,不思悔改,如今瞞天過海用假證繼續駕車,應頂格處理!根據交通法律法規相關規定,交警部門對其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罰款6000元的處罰。


一夜

查獲了兩酒一醉

8月15晚,大武口交巡警大隊開展夜查行動,當晚共查獲酒駕兩起,醉駕一起。


15日21時31分許,李某某駕駛蒙CJW6**號黑色小型轎車,在設卡點被民警現場查獲。現場民警對李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92mg/100ml,民警遂將李某某帶往醫院抽取血樣,後帶回大隊審查。李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現被立案偵查。

15日21時43分許,潘某某駕駛寧BX12**號白色小型普通客車,在大武口區解放街被我大隊民警現場查獲。現場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潘某某檢測結果為23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15日23時24分許,王某駕駛寧BY07**號白色小型轎車,在大武口區建設街因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我大隊執勤民警查獲。現場民警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59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銳 評

自2011年5月1日酒駕入刑正式實施後,8年來,一大批喜歡飲酒的「骨幹成員」飛蛾撲火般前赴後繼取得了吊銷駕證、身陷囹圄的「累累碩果」,所以說,查處酒駕永遠在路上,任重而道遠!

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

結果來了

8月16日,大武口交巡警大隊在轄區星光大道西環路路口處開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時,查獲一起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的交通違法行為。

9時55分許,在對吳某林駕駛的車牌號為寧A85523的重型自卸貨車例行檢查時,細心的民警發現該車輛車身有改動的痕跡,比對該車輛外形和行駛證上的照片不相符,明顯的私自給車輛增加了馬槽,屬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的交通違法行為。

銳 評

本想多拉快跑,誰成想換來的結果是:罰款500元,責令拆除違法安裝的馬槽,恢復原狀。


一天共查處13起行人

非機動車交通違法

小編有一位河北石家莊公安朋友,曾對我說起一事:在大武口行人遵守交通規則這麼好,很少看見闖紅燈的形象,不簡單!聽後,我油然而生的自豪感瞬間「炸裂」。

這一變化,與我們堅持不懈開展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密不可分,雖然我們已經取得的全國文明城市殊榮,但各項工作仍馳而不息進行著。惠農交巡警僅在8月16日一天的整治行動中,共查處行人和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13起,處罰13人,批評教育38人。

行動中,執勤民警以勸導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方式,對非機動車、行人闖紅燈、行人隨意亂穿機動車道、行走時低頭玩手機或者看書、長時間停留機動車道;騎自行車橫穿公路不下車推行;非機動車逆行、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非法加裝動力裝置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

銳 評

文明城市人民建,文明城市為人民。創城殊為不易,保持更是艱難,唯有馳而不息,方可久久為功。只有擼袖實幹、與民同行,才能一步一個腳印,到達光輝的頂點,經得起實踐、人民和歷史的檢驗。為交警點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