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國務院就對重慶、內江、昆明、岳陽、鄭州、威海、合肥、泰州、瀋陽、邯鄲、晉中這12個城市進行試點,實施生育保險併入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試點時間為:2年。
2019年3月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的意見》(國辦發〔2019〕10號),意見指出,2019年底前實現兩項保險合併實施。
就在國家政策發布不久,各地區紛紛響應,出台相應措施。
7月29日,廣東省醫療保障局發布《廣東省生育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示》,公示指出:2019年年底廣東省將實現,生育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
9月12日,浙江省醫保局發布《關於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兩險合併的具體實施方案。
從目前形式來看,繼廣東、浙江之後,各省市將會陸續出台相關政策。生育保險併入醫療保險離我們不遠了。
合併後的生育保險有哪些變化?
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之後,生育保險會有哪些方面的變化呢?
一、職工生育期間的生育險待遇保持不變
《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併實施試點方案》規定,試點期間,生育待遇不變(職工在職期間所享受的生育醫療費用與生育津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津貼支付期限仍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二、社保待遇可能會有所提高
在職職工生育險由單位繳納這點毋庸置疑,即使保費提升也不需自掏腰包解決,有企業為其兜底。而個人繳費的城鎮居民醫保費用,根據相關規定的收支平衡原則,保費或有小額提高。
三、能夠防止無良企業減少職工待遇
就業過程中,職員難免會遇到無良企業,削減社保費用支出,僅上養老保險與醫療保險。但在「四險」實行後,醫保繳費中將包含生育保險項目,確保在職職工同時享受到應有的生育保險待遇。
總之,五險變四險,看似少了一險,但其實是更好保障參保人的權益,算得上是一件大好事。
兩險合併後繳費比例會有變化嗎?
根據意見,按照用人單位參加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比例之和確定新的用人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率,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比如原來單位費率,職工醫保是7%,生育保險0.6%,這樣合併為7.6%,比較簡化。
而對於職工個人來說,依然不用繳納生育保險費,只需要繳納醫保費,繳費比例不會有變化。
五險減一險,好處太多啦
醫保分為城鎮職工醫保與城鎮居民醫保,而城鎮居民醫保中又包含了城鄉居民醫保與新農合,分別對應著不同的參保人群。
而在此三項醫保分類中,僅有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人群是由其所在單位繳納在職職工的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保與新農保都是個人自行繳納,無法單獨參保生育保險。
而且,把居民的生育費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只有少數幾個城市,按住院比例報銷。新農保中也只包含了少額的生育醫療報銷額度。
也就是說,在原來的「五險一金」中,只有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人享受生育保險中的生育津貼與生育醫療待遇。城鄉居民醫保與新農保的參保人不一定享受到生育保險的權益。
那麼,現在將「五險」合併為「四險」,表面上看好像少了一險,但其實把生育保險納入醫療保險,意味著只要參保了醫保,就能同時參保生育保險,享受應有的生育醫療待遇,不會再出現待遇不公平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