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女孩溺亡:如果真想跳水等獲救,千萬別在冬天

2020-12-05     案件勞聞

原標題:安徽一女孩溺亡:如果真想跳水等獲救,千萬別在冬天

網傳一段現場一段3分10秒的視頻顯示,女孩開始站在離岸邊一米多的河中,水差不多沒過她的膝蓋,幾名警察到場處置>視頻32秒,兩名警察站在岸邊,疑似勸解女孩上岸,孰料女孩轉身一躍,全身沒入水中,圍觀群眾一片驚呼聲,有人大呼「快點,快點(救人)」。

視頻1分06秒,幾位民警相互攙扶嘗試下水救人,為首的民警進入到水沒到腰處決定返回。1分50秒,一名光頭男子跳入水中嘗試施救,但女孩身影肉眼已不可見;2分30分,該光頭男子返回靠近岸邊的位置,另一位男子則在旁人扔了繩子後跳入水中。

今天看到了這個安徽女孩溺亡視頻,很惋惜一個年輕生命就此逝去。

但我對現場出警的警察做法,無任何異議。

女孩是自殺,不是意外落水,這句話我想表達什麼,請大家仔細體會。

看視頻能感覺到離姑娘最近的2個警察都不會游泳,派出所警察接警就出,目前的人力根本無法根據警情派對口的警察,難道接要跳樓的警,還得警察會飛嗎?

警察屬性是人,警察是職業而已,人怕死不很正常嗎?誰說警察就要不怕死,就要往火坑裡跳,不弄個因公犧牲就不是好警察嗎?

什麼是警察?警察是指國家及其統治者,根據國家和統治者階級的意志,按照確定標準設置的警察機關及其警務人員。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在警察機關中行使警察職權,履行警察職責的國家公職人員。看清楚警察職責了嗎?請問這個事件里的警察,做錯了什麼?

我倒是覺得那些做領導的警察,要考慮一下,怎麼給基層警察配備更實用更全的裝備,面對一些警情,不讓出警民警手無寸鐵的無助,而不是就直接官宣停職調查,輿論是堵不住的。

從我的角度分析上述疑問。

警察是不是應該快一點,著的到那個女孩子身邊才更有可能救下女孩子?我覺得不一定,因為只有視頻,沒有畫面,誰也不知道女孩子有沒有說(別過來,再過來我就跳水)這樣的話,而且貿然靠近可能會女孩子情緒更加失控,甚至導致女孩子直接跳水。 因此如果是我,我也會選擇慢慢靠近,一遍靠近一邊安撫。 但是 女孩已經下水以後,警察動作還是有點慢慢的。

警察采24小時值班制度,當天出警一般由當日出警人員負責,如果是警情不多的小所,可能一天值班就4.5個民警, 要負責一整天的警情,警情多而複雜,一般不會出現特定人出特定警情的情況,都是輪到誰誰去,如果現場無法處置則及時呼叫增援。而且類似自殺警情日常也較多,也有很多是匪夷所思的。(比如我曾出警一個丈夫報妻子自殺,後續,進一步了解是丈夫認為妻子有外遇,想讓我們去他家捉姦。 )因此目前警力很達到理想的由擅長水性的人出這樣的警。(以派出所出警的情況下)。

這一點其實我覺得問題最大,按照我們這裡要求,出警車要求配備帶繩子的救生圈,不知道是當事民警沒帶,還是當地公安機關沒有要求。

作為生活在江邊的人,我以前經常試想,甚至嘗試跳水過救人,倒是可以說一下。

冬天跳水救人,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嘗試過夏天跳水,夏天衣裳單薄,就這樣,只要浸了水,行動就非常困難,當然自保沒有問題,但是救人就不好說了。

冬天合衣跳水救人:大冷的天,穿得肯定厚,水再一泡,死沉死沉。還有一個問題,氣溫太低,突然跳水的人根本受不了,特別容易出事。訓練過游泳的人都知道,即使是氣溫合適的時候,下水前還要做各種熱身動作,就是怕出現意外。

那些吃人血饅頭的媒體人,大可穿著衣服往冷水池子裡面跳一下試試。民警為什麼走到齊腰深的地方就折回,就是吃不消了:大冬天穿著衣服,水淹沒至腰部,人的機能會受到嚴重影響。

懂點水性的人都知道,跳水救人是一件特別需要小心的事情,不注意就會把自已給搭進去,現實中出現的悲劇就很多了,經常是葫蘆娃救爺爺。至於冬天合衣跳水救人,反正我是想都不敢想,找死呢這是。

帶節奏的媒體不會覺得中國的民警輔警個個是水性精通的梁山好漢吧

最後奉勸一句,如果真想跳水等獲救,千萬別在冬天。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KEGOHYB2uKmW_kOvYV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