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300萬?街道辦事處竟有這等蛀蟲?

2019-08-01     8099999街頭巷尾

昆明某經貿公司打算在崑曲高速公路上修建一個加油站,這本來是件好事,可當公司老闆去申請辦理的時候,卻牽出了一宗腐敗案。雙龍街道辦事處領導等三人,因為涉嫌索賄被送上了被告席。

街道辦領導等3人 被指控索賄300萬

這是7月25號,盤龍區法院公開審理案件時的畫面。

原盤龍區雙龍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王秀聰,原雙龍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何凡虎、朱光站在了被告席上。

據公訴人介紹:這件事得從2011年說起,當時昆明某經貿公司的劉某想在崑曲高速公路上修建一個加油站,但在土地流轉環節中,需要得到雙龍街道辦事處的幫助。而王秀聰就安排工作人員何凡虎、朱光進行協調。王秀聰認為這個項目建成後,劉某至少可以賺2000萬到3000萬元,因此提出要讓劉某「意思意思」。

被告人:「(領導)說幫你辦的事情全部都辦完了,你要準備360萬現金,給鄉政府發獎金,然後過了幾天,朱光就安排我,去公司拉著300萬,360萬現金,同時朱光也說,你把錢拉回來,處理完相應的資金,我給你50萬。」

公訴人指出,王秀聰安排何凡虎、朱光二人找劉某談辛苦費的事。而在談判中,何凡虎、朱光二人提出,辛苦費至少要300萬元,並且是現金。


對話被告人:

「你覺得這筆錢的性質是什麼?」

「我認為性質是有問題的,當時我自己也有貪念,他說要給我50萬,我也沒有法律意識。」

最終,何凡虎、朱光從劉某處拿到了360萬元,其中300萬元存到了朱光父親的帳戶,60萬元用於雙龍街道辦事處購買汽車。而這300萬元中,王秀聰從中拿走了80萬元,何凡虎、朱光也從中分別拿走了40萬元,剩下的錢用作其他開支。

公訴機關認為,三人利用職務便利索賄300萬元人民幣,已經構成受賄罪。

對此,何凡虎、朱光當庭認罪,但王秀聰卻認為自己很無辜。

王秀聰辯護律師:「沒有確實充分的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王秀聰,參加受賄犯罪。第一、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授意收錢;第二、沒有確鑿證據證明他進行分錢;第三、現有證據證明,王秀聰沒有分到一分錢。」

公訴人:「本案當中,被告人王秀聰主導朱光、何凡虎,共同商議利用幫助辦理土地流轉索賄300萬元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認定為個人共同受賄。」

本案將擇日宣判。

8099999記者報道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uHKoUmwBtRl-7Ca7eP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