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期間醫療保障經辦工作,確保參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3月2日,天津市醫保局印發通知,進一步優化醫保經辦服務。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其中提到,疫情防控期間醫保對處方天數、金額不做限定,門診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
通知要求,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要靠前指揮,保證各項任務落實,對於存在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力、推諉扯皮、敷衍塞責等問題,將予以問責。同時,充分利用醫保實時監控系統,及時發現、鎖定、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主要政策措施包括
1、辦醫保業務不跑腿
疫情防控期間,暫停全市醫療保障系統經辦服務大廳窗口現場經辦業務,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電話辦」「郵寄辦等非接觸式「不跑腿」辦理。探索實行容缺受理和事後補交材料等承諾制辦理方式。
2、確診和疑似患者個人無需付費
疫情防控期間,按規定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進行全額支付。對異地確診和疑似患者,實行異地就醫「先救治後結算」,無需個人支付費用,疫情結束後,按國家統一要求與異地相關部門進行結算,暢通「報銷綠色通道」。
3、完善長處方報銷政策
進一步完善長處方報銷政策,放寬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穩定期需要長期用藥的疾病處方天數。疫情防控期間醫保對處方天數、金額不做限定。支持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病情,經醫生評估後,將門診處方用量延長至12周,保障參保人員長期用藥需求。
4、減輕企業負擔
2020年2月份至6月份,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減半徵收。
5、居民醫保補繳「即參即享」
城鄉居民在疫情期間和疫情解除後3個月內補繳2020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不設等待期,按照「即參即享」原則享受相關待遇。2019年10月1日後出生的新生兒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相關待遇。
6、異地就醫可報銷
疫情期間,未辦理異地就醫手續的參保人員,在異地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就醫發生的合規醫療費用,醫保予以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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