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權發布:商洛市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03-17     商洛新聞網

商洛新聞網訊:3月16日,商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發布通告,要求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通告全文如下:

關於加強境外疫情輸入防控

工作的通告

近期,我國境外多個國家和地區相繼暴發新冠肺炎疫情,且快速蔓延。國內部分省份已出現多起境外新冠肺炎疫情輸入病例。隨著境外來商返商人數激增,我市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壓力驟增。為有效應對境外疫情輸入風險,推動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切實保障公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第一條 本通告所稱的境外來商返商人員,包括全國各口岸來商返商的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

第二條 境外來商返商的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商洛,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所屬單位或住宿酒店如實申報健康登記,自覺配合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做好核酸檢測、集中隔離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

第三條 擬從境外來商返商人員的親屬、工作單位或接待單位要主動做好來商返商人員的思想工作,並在其入境前向來商目的地所在縣(區)、所屬工作單位、社區(村組)報告。

第四條 本市居民凡境外有家屬、親友的,要及時轉告本通告內容。即日起,所有擬從境外來商返商人員,本人或親屬需提前2天(48小時)主動向所在社區(村組)、所屬工作單位、轄區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進行報告。報告事項包括境外來商返商人員姓名、身份證號(護照號)、所在國家、聯繫方式、來商返商目的、入境時間、途經口岸、乘坐何種交通工具、入境前14天身體健康情況、填報人等信息。

第五條 擬從境外來商返商人員的接待、商務、用工單位,要按照「誰邀請、誰負責」「誰接待、誰負責」「誰用工、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信息報告、測溫登記、隔離醫學觀察等措施。

第六條 鄉鎮、街道、社區、村組和各酒店賓館、民宿、網約房、出租房屋等單位、業主必須做好所有來商返商人員的信息登記和健康登記,發現有從境外來商返商人員,應第一時間向當地縣(區)疫情防控部門報告。

第七條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政府安排專車專人接送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同時落實好防護措施。無論中國公民或外國公民,均由屬地政府一視同仁、無差別開展各項疫情防控工作。

第八條 在本通告發布之前已自行從境外來商返商人員,須在24小時內向所在鎮辦、社區(村組)或所屬單位、接待單位電話報備,逾期不報的,一經發現,依法處理;情節嚴重的,立案偵查。

第九條 凡違反本通告要求,遲報、漏報、瞞報、不報境外來商返商人員信息的、造成後果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境外來商返商人員刻意隱瞞個人接觸史、旅居史,故意謊報病情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引發新冠肺炎疫情傳播,或者造成傳播風險的、妨害傳染病防治的、危害公共安全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商洛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16日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Yg56nABiuFnsJQV17Jq.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