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記者從市總工會獲悉,第九期職工互助活動已經全面啟動。為提高互助效果,讓更多職工參與並享受救助,本期活動取消對「十二種重大疾病」「首次確診」限制,並對繳費標準等作了調整。
繳費標準改為每期每人60元
第九期職工互助繳費金繳為每期每人60元。繳費標準不設上限。
據悉,全市第七期職工互助活動籌集資金2293.93萬元,支出救助金2108.8萬元,資金支出總額占籌集資金總額的92 %。第八期籌集資金2307.64萬元,截止三季度資金支出額已占籌集資金總額的59%。預計有3個縣(市)區總工會滾存結餘出現赤字。
本著進一步提高職工參與率、擴大職工救助面、量入為出的原則,將繳費標準提升至每人60元,同時,取消對「十二種重大疾病」和「首次確診」的限制。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解釋,取消「十二種重大疾病」後,所有救助當期內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金額達到2500元(含)以上的都可申請救助,不再對病種進行限定。取消「首次確診」後,只要救助當期內住院產生費用,並符合救助標準,均可享受救助。
2019 年11月26日開始以基層工會為單位募集資金,募集截至12月25日。2020年全年為救助期。該項活動不單獨接受個人加入,團體參加人數須不少於本單位職工總數的70%。
據介紹,本期救助首次實現了市縣兩級統籌,這樣全市職工能更公平地享受到同樣標準的救助。
自費金額2500元以上實施分段式按比例救助
根據新修訂的《實施細則》,第九期職工互助互動,繳費職工在救助當期內,經二級及二級以上醫院住院治療(含尿毒症門診透析),住院醫療費個人自付部分金額達到2500元(含)以上的即可申請救助,並進行分段式按比例救助。
具體分段救助方式為,繳費職工個人自付額在10000元(含)以內的部分按20%的比例給予救助;10000元—30000元(含)的部分按30%的比例給予救助;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救助。
繳費職工的未就業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分段救助方式為,個人自付額在10000元(含)以內的部分按10%的比例給予救助;10000元—30000元(含)的部分按20%的比例給予救助;3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30%的比例給予救助。
同一救助當期內每個繳費職工未達到3萬元救助限額,救助對象可一次或分次申請救助。救助限額最高為3萬元,市總工會有關負責人直觀概括為,每交一個60元,享受一個3萬元的最高限額。
記者│戴麗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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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閆艷麗
審核│劉寶芝 馮金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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