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都這麼停!」亂停車被指責 貨車司機3次撞擊奧迪A8

2020-04-07     江西都市現場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南通新聞

轉載請註明來源

江蘇省南通市如皋的蔡某,經常開著一輛廂式貨車給當地一家酒店送貨。有一次,他因為亂停車和小區的居民起了衝突,一怒之下竟然開車撞向對方的車,他自以為買了保險賠點錢就能了事,可事實上,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刑法。

事發當時,被害人陳某駕車從自家小區的地下車庫出來,發現出口處停著一輛廂式貨車。這輛貨車以前就經常停在車庫的出口處,擋住他人去路。陳某不由火從中來,於是先把自己的車原路倒回車庫,然後從入口駛出,再停到擋道的貨車旁邊,等待貨車司機到來與之理論。

對此,貨車司機蔡某認為,他之前就一直停在那個地方,從來沒有人找過他。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周華嵩:被告人因為頭一天跟自己的妻子鬧矛盾,心情不好,就沒有理睬被害人。雙方都在慪氣的狀態,誰都不肯離開現場。僵持了10分鐘左右,被害人一時來火,就駕駛自己的貨車往後倒,以為陳某會顧及自己的奧迪A8而離開。

蔡某沒想到,對方根本不為所動,來氣的他索性真的撞了上去。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周華嵩:之後被害人還是不解氣,他又撞了2次,,被害人看到這種情況,連忙下車打電話報警。

蔡某見對方報警,也不害怕,以為頂多就是賠點錢,反正自己買了保險。但他沒想到的是,民警到場了解清楚事情的原委後,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周華嵩:奧迪車的左側兩扇車門和把手都壞了,全鋁的車門不好維修,必須全部更換,構罪標準是毀壞公私財物達到5000元人民幣以上,而被害人的車實際修理費是46000元。

令蔡某沒想到的是,他故意行為導致的損害並不在保險理賠範圍內,他只得自行賠償了46000元。而更為嚴重的是,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

近日,如皋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並依法作出判決,蔡某犯故意毀壞財物罪,派出拘役5個月,緩刑8個月。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t802V3EBiuFnsJQVv6O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