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人Say No!地鐵上這樣特招人嫌…

2019-09-28     中吳網

今天

是常州地鐵1號線正式開通的第四天

常州人Say No!地鐵上這樣特招人嫌…

9月21日開通首日常州超18萬人次嘗鮮

地鐵1號線運營情況

自地鐵1號線開通初期運營以來,常州軌道交通線網運營總體平穩有序,運行圖兌現率100%,列車正點率100%。

9月21日:全線進站客流182966

人次;上線電客車19列,計劃開行236列次,實際開行236列次,加開2列次,總開行

238列次。

9月22日:全線進站客流223568人次;上線電客車19列,計劃開行236列次,實際開行236列次。

9月23日:全線進站客流110309人次;上線電客車19列,計劃開行236列次,實際開行236列次。

常州地鐵以超高的人氣

稱霸了常州人好幾天的朋友圈

地鐵沿線學校的學生坐地鐵上下學了

@網友:常州一號線地鐵有好幾個站點都直達各個中學和高校,上學都方便了!清晨7點不到的常州地鐵上,偶遇一群外國語的學生,羨慕現在的孩子能坐地鐵上學。

隨著常州地鐵1號線全線開通,

新龍生態林迎來大批遊客!

然而

稱霸常州人朋友圈的

除了地鐵的快、人多

還有這些丟臉的事情....

有把腳翹在椅子上的

網友@375779351:地鐵剛開通就發現不文明現象,素質何在

有隨地大小便的

網友@佳佳佳油油油:在科教城北站,突然有個奶奶抱著小孩在地鐵上尿尿,我都震驚了!!!我和鄰座的女生都說了他們兩句,大概就是這樣很沒有公共道德!語氣也沒有很差,畢竟這種事情也是要說兩句的。這時候小孩的爸爸突然開始陰陽怪氣的罵我們,大概就是我們都是大城市來的,他們家都是小城市了,習慣了在外上廁所!

在地鐵站吃早飯、吃零食的

網友@愛我家寧寶貝:9.23日早,北郊中學上車一對母子,明目張胆吃早飯,車廂一股味道。

網友@龍先生:這常州地鐵剛開通,不文明們就來擠線了,帶著蘋果的無線耳機顯得逼格很高,可惜嘬著你們奶茶的時候,真的很掉價…旁邊的小朋友都知道把零食暫時塞進口袋裡。

有些不文明現象

甚至在地鐵試運營的時候就存在了

在公共場所脫鞋

例如地鐵站的廁所,尿漬橫流

亂踩黃色警示線的「小腳」

占用愛心座位的小孩

《常州市軌道交通條例 》

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小編看了一下,

其中,有很多和乘客有關的條例,

每個常州人都應該認真看一遍!

第四章 運營服務和管理

第三十二條 乘客應當持有效乘車憑證或者以軌道交通設施支持的支付方式付款乘車,並接受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工作人員查驗。

乘客不得無乘車憑證或者支付憑證、持失效乘車憑證、冒用他人優惠乘車憑證、持偽造、變造的乘車憑證乘車。

乘客越站乘車的,應當補交超過部分的票款。

軌道交通因故障或者突發事件不能正常運行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對受影響的乘客按照當次購票金額退還票款。

第三十三條 乘客進站乘車應當遵守乘客守則。在車站、車廂和其他軌道交通設施內,禁止下列影響或者可能影響軌道交通環境衛生、運營秩序和設施容貌的行為

(一)吸煙(含電子煙),隨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廢棄物;

(二)在列車車廂內飲食;

(三)踩踏坐席、躺臥;

(四)乞討、賣藝、拾荒、拉客攬客;

(五)攜帶寵物、畜禽等活體動物(工作狀態的導盲犬、執行公務的軍警犬除外)或者有嚴重異味、易污損設施設備的物品進站、乘車;

(六)攜帶不符合行李攜帶標準和安檢要求的自行車、電動車、充氣氣球以及其他可能妨礙軌道交通運營秩序的物品進站、乘車;

(七)使用滑輪鞋、滑板、自行車、電動車等代步工具(符合規定的殘疾人電動車除外);

(八)隨意塗寫、刻畫、張貼或者懸掛物品;

(九)損壞燈箱、多媒體屏、牆貼、玻璃貼、看板等設施;

(十)其他影響軌道交通環境衛生、運營秩序和設施容貌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學齡前兒童以及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人,應當在看護人的陪護下進站、乘車。

第三十五條 在軌道交通設施內進行電影、電視、廣告攝製或者進行商業宣傳、銷售活動,應當徵得軌道交通經營單位同意,並不得影響軌道交通運營秩序。

第三十六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分別建立投訴受理制度,接到乘客投訴後,應當及時處理,並在七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乘客。

第五章 安全和應急管理

第四十二條 禁止下列危害或者可能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一)非法攔截車輛;

(二)故意阻礙車門、站台門開啟或者關閉,強行上下車;

(三)擅自進入隧道、軌道或者其他禁入區域;

(四)攀爬、跨越或者鑽越圍牆、護欄、護網、站台門、驗票機、車輛等;

(五)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誌的按鈕、開關裝置,在非緊急狀態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六)攜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危險物品進站、乘車;

(七)非法攜帶槍枝、彈藥或者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站、乘車;

(八)在軌道上放置或者丟棄物品;

(九)向軌道、車輛、通風亭、接觸網及其他設施投擲物品;

(十)在通風口、車站出入口五十米範圍內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腐蝕性等物品;

(十一)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一百米範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

(十二)在出入口、通風亭、變電站、冷卻塔周邊躺臥、留宿、堆放和晾曬物品;

(十三)在軌道交通車站出入口五米範圍內堆放物品、停放車輛、亂設攤點等,妨礙乘客通行和救援疏散;

(十四)在軌道交通地面、高架線路沿線,修建妨礙行車瞭望、侵入軌道交通線路限界的建(構)築物;

(十五)在軌道交通地面、高架線路沿線,種植妨礙或者可能妨礙行車瞭望、侵入或者可能侵入軌道交通線路限界的植物;

(十六)使用軌道交通高架線路橋下空間危害或者可能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

(十七)在特別保護區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十八)其他危害或者可能危害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行為。

第四十三條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在車站內醒目位置公示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目錄由市公安機關會同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設置必要的安全檢查設施,按照規定對乘客及其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乘客應當予以配合。

乘客拒絕接受安全檢查或者在安全檢查中被發現攜帶禁止、限制攜帶物品的,安全檢查人員應當拒絕其進站、乘車;強行進站、乘車或者擾亂安全檢查現場秩序的,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應當立即採取安全措施,並報告公安機關。發現違禁品、管制物品、涉嫌違法犯罪人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應當對軌道交通安全檢查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監督,並依法處理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違法行為。

都說把城市當成自己的家

意思是把城市當成家一樣愛護

而不是把在家裡的陋習充分展示出來

公共環境的維護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希望看完這篇文章的你我

可以共同轉發

提醒身邊的家長和老人

看護好孩子,教育好孩子

不做不文明的事

在享受便捷的同時

素質可千萬不能丟啊!

中吳網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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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都能自覺遵守軌道交通條例!

文章來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tw/syjAeG0BJleJMoPMoVqR.html